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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昊华科技:关于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2020-04-16  

						证券代码:600378                证券简称:昊华科技            公告编号:临 2020-018



            昊华化工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0 年
                  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

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拟续聘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昊华化工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昊华科技”)2020年4
月14日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通讯)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审议续聘公司2020
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公司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
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为公司2020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19 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
审计机构,该事务所在公司 2019 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的审计过程中勤勉尽
责、客观公正,坚持以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圆满完成了年度各项审
计工作,表现出较高的专业胜任能力和职业道德水准,公司认为:立信在业务的
处理上具有丰富的经验,该事务所执业人员具有良好的执业素质和执业道德,对
会计信息的审计结果能真实地反映企业的实际情况,能较好地满足股东和债权人
等对公司财务状况的了解需求。根据财务活动的持续性特征,公司拟续聘立信为
公司 2020 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建议董事会授权公司经理层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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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据 2020 年具体审计情况确定 2020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费用和内部控制审计费用。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名称: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10101568093764U
    类型: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主要经营场所:北京市丰台区万丰路 68 号银座和谐广场 1202
    执行事务合伙人:朱建弟、杨志国
    成立日期: 2011 年 01 月 24 日
    经营范围: 审查企业会计表报,出具审计报告;验证企业资本,出具验资
报告;办理企业合并、分立、清算事宜中的审计业务,出具有关报告;基本建设
年度财务决算审计;代理记帐;会计咨询、税务咨询、管理咨询、会计培训;信
息系统领域内的技术服务;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
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资质情况:立信是国际会计网络 BDO 的成员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
新证券法实施前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具有 H 股审计资格, 并已向美国
公众公司会计监督委员会(PCAOB)注册登记。
    历史沿革: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由我国
会计泰斗潘序伦博士于 1927 年在上海创建,1986 年复办,2010 年成为全国首家
完成改制的特殊普通合伙制会计师事务所,注册地址为上海市。
    2.人员信息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目前从业人员 9325 人,其中合伙人 216
名,截至 2019 年末有 2266 名注册会计师,立信的注册会计师和从业人员均从事
过证券服务业务。
    3.业务规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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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 2018 年度业务收入 37.22 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 34.34
亿元,证券业务收入 7.06 亿元。上市公司 2018 年报审计 569 家,上市公司主要
行业包括制造业、软件与信息技术服务业等,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具有公司所在行
业审计业务经验。
    4.投资者保护能力
    截止 2018 年底,立信已提取职业风险基金 1.16 亿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
计赔偿限额为 10 亿元,相关职业保险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5.独立性和诚信记录
    立信及其从业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

求的情形。
    近三年,立信 2017 年受到行政处罚 1 次, 2018 年 3 次, 2019 年 0 次;
2017 年受到行政监管措施 3 次,2018 年 5 次,2019 年 9 次,2020 年 1-3 月
5 次。
    (二)项目成员信息
    1.人员信息
    项目合伙人刘鹏云、拟签字注册会计师,自 1998 年起从事注册会计师业务,
至今为多家上市公司提供过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和重大资产重组审计等证券业务,
具备相应专业胜任能力,无兼职情况。
    财务报表质量控制复核人刘海山,注册会计师,自 1998 年起从事注册会计
师业务,至今为多家上市公司提供过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和重大资产重组审计等证
券业务,具备相应专业胜任能力,无兼职情况。
    内部控制质量控制复核人刘红志,注册会计师,自 2007 年起从事注册会计
师业务,至今为多家上市公司提供过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和重大资产重组审计等证
券业务,具备相应专业胜任能力,无兼职情况。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杨建国, 自 2009 年起从事注册会计师业务,至今为多家
上市公司提供过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和重大资产重组审计等证券业务,具备相应专
业胜任能力,无兼职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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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合伙人刘鹏云、拟签字注册会计师杨建国、财务报表质量控制复核人
刘海山、内部控制质量控制复核人刘红志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
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最近三年无任何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
施和自律监管措施记录。
    (三)审计收费
    立信 2019 年度审计财务报告审计费用为 263 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为 70
万元,合计费用为 333 万元,本次审计费用是按照市场公允合理的定价原则与立
信协商并签订的审计业务约定书确定,本期审计费用较上期费用有所增加,原因
系新增内部控制审计影响。
    公司 2020 年度审计收费定价原则系根据本公司 2020 年具体审计情况确定
2020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费用和内部控制审计费用,预计和 2019 年度不会产生较
大差异。
    三、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0年第二次会议(通讯)对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
殊普通合伙)在公司2019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的审计工作进行了审查,认为
立信在业务的处理上具有丰富的经验,该事务所执业人员具有良好的执业素质和
执业道德,对会计信息的审计结果能真实地反映企业的实际情况,能较好地满足
股东和债权人等对公司财务状况的了解需求。根据财务活动的持续性特征,因此
我们同意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并
建议董事会授权公司经理层根据2020年具体审计情况确定2020年度财务报告审
计费用和内部控制审计费用。
    (二)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从事证券、
期货相关业务的执业资质。在2019年度为公司提供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服务
工作中,恪尽职守,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较好地完成了审计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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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出具的审计报告能公正、真实地反映公司的经营状况和经营成果。因此,我们同
意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0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
审计机构,同意将《关于审议续聘公司2020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
议案》提交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通讯)进行审议。
    独立董事独立意见:鉴于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公司2019年
度财务报告的审计过程中勤勉尽责、客观公正, 坚持以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
独立审计,圆满完成了年度各项审计工作,表现出较高的专业胜任能力和职业道
德水准,我们认为:立信在业务的处理上具有丰富的经验,该事务所执业人员具
有良好的执业素质和执业道德,对会计信息的审计结果能真实地反映企业的实际
情况,能较好地满足股东和债权人等对公司财务状况的了解需求。
    且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公司2019年度内部控制审计工作过
程中能够严格按照 《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它相关规定开展审计工作,
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体现了较强
的专业胜任能力,较好的履行了审计职能。
    因此,我们同意聘请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0年度财
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2020年度财务报告审计费用和内部控制审计费用将
根据2020年具体审计情况予以确定。
    (三)公司董事会审议续聘审计机构情况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通讯)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续聘公司2020
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董事会同意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
为公司2020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同意授权公司经理层根据2020
年具体审计情况确定2020年度财务报告审计费用和内部控制审计费用。
    (四)尚需履行的其他程序
    本议案尚需提交至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
过之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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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特此公告。




                                  昊华化工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 年 4 月 16 日
       报备文件:
   1.昊华科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通讯)决议
   2.昊华科技独立董事对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
意见
   3.昊华科技独立董事关于公司 2019 年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及公司第七
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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