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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昊华科技:的独立董事对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通讯)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2020-12-26  

                                                                昊华化工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昊华化工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对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通讯)
                 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作为昊华化工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昊华科技”、
“公司”)独立董事,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
制度的指导意见》及《昊华化工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昊华
化工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在召开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通讯)前,我们对“关于审议收购
中昊国际贸易有限公司100%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发表事前认可
意见如下:
    1. 本次交易对手方中国昊华为公司的控股股东,交易标的为控
股股东持有 100%股权的中昊贸易,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2. 本次交易符合生产经营和发展的实际需要,可利用其拥有的
监控化学品贸易的稀有资质、从事贸易的专业人员优势以及多年积累
形成的购销网络,整合昊华科技所属企业的采购和销售,逐步形成统
一采购销售平台,提高昊华科技整体运营效率。
    3.本次交易价格以中水致远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并经中国化
工备案的《中国昊华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拟转让中昊国际贸易有限
公司股权项目所涉及的中昊国际贸易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市场价
值资产评估报告》(中水致远评报字〔2020〕第 010201 号)的评估结
果为基础进行确定。定价方式合理,定价公允。
    我们对公司本次交易的相关内容表示认可,同意将与本次交易相
关的议案提交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通讯)审议。
    (以下无正文)
                                        昊华化工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本页无正文,为“昊华化工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独立董事
对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通讯)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的签署页)




    独立董事(签名):




         申嫦娥                许军利                  李群生




                                           2020 年 12 月 25 日
昊华化工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昊华化工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