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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昊华科技:关于收购中昊国际贸易有限公司100%股权暨关联交易的公告2020-12-26  

                        证券代码:600378         证券简称:昊华科技        公告编号:临 2020-067



           昊华化工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购中昊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100%股权
                 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

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任。



     重要内容提示:
      昊华化工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昊华科技”、“公
司”、“受让方”)拟以现金 9,626.54 万元人民币收购控股股东中国昊
华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昊华”、“转让方”)持有的
中昊国际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昊贸易”、“标的公司”)100%
股权。
      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但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
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亦不构成重组上市。
      本次交易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联
董事已回避表决;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关联交易进行了事前认可,并
发表了独立意见;并经公司监事会审议通过。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规定,本次交易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
议。
      截止本次交易公告日,除本次交易外,过去 12 个月内公司与
中国昊华累计发生关联交易金额为 2,528.91 万元人民币(未经审计),
均为日常关联交易并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过去 12 个月内公司未与
其他关联方发生与本次收购股权相关的关联交易。
    一、关联交易概述

    1. 为了优化公司整体运营,实现昊华科技所属各科技型企业专
注于研发和产业化,统一协调推进原材料采购和产品销售工作,公司
拟以现金 9,626.54 万元人民币收购控股股东中国昊华持有的中昊贸
易 100%股权(以下简称“本次交易”)。

    本次交易完成后,中昊贸易将成为昊华科技全资子公司,可利用
其拥有的监控化学品贸易的稀有资质、从事贸易的专业人员优势以及
多年积累形成的购销网络,整合昊华科技所属企业的采购和销售,逐
步形成统一采购销售平台,提高昊华科技整体运营效率。

    2. 本次交易价格以中水致远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中国昊
华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拟转让中昊国际贸易有限公司股权项目所
涉及的中昊国际贸易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市场价值资产评估报告》
(中水致远评报字〔2020〕第 010201 号)(以下简称“《评估报告》”)
的评估结果为基础进行确定。经评估,于评估基准日 2020 年 10 月
31 日,中昊贸易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评估值为 9,626.54 万元人民币,
金额大写:人民币玖仟陆佰贰拾陆万伍仟肆佰元整。较评估基准日账
面净资产 4,500.00 万元人民币评估增值 5,126.54 万元人民币,增值率
113.92%。据此,经本次股权转让交易双方友好协商确定,中昊贸易
100%股权的交易价格按评估值 9,626.54 万元人民币确定。
    3.本次收购交易对方为公司控股股东中国昊华,本次交易构成关
联交易。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昊华化工科技集团
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规定,本次交易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交易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联董
事胡冬晨先生、尹德胜先生已回避表决;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交易进
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截止本次交易公告日,除本次交易外,过去 12 个月内公司与中
国昊华累计发生关联交易金额为 2,528.91 万元人民币(未经审计),
均为日常关联交易并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过去 12 个月内公司未与
其他关联方发生与本次收购股权相关的关联交易。
     4.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
重大资产重组,亦不构成重组上市。

     二、交易对方基本情况

     (一)关联关系

     中国昊华为公司控股股东,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关联交易实施指引》等相关规定,本次交
易构成关联交易。

     (二)基本情况

     1.基本信息

公司名称           中国昊华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110000100012906M
企业类型           其他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
注册资本           422,121.9275 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         胡冬晨
成立日期           1993 年 2 月 10 日
营业期限           1993 年 2 月 10 日至长期
注册地址           北京市朝阳区小营路 19 号
主要办公地址       北京市朝阳区小营路 19 号
                   剧毒化学品、易制毒化学品和其他危险化学品共计 57 种,具体
                   危险化学品名称见附表(有效期至 2021 年 3 月 16 日);化工原
经营范围           料、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化学品)、化学矿、石油化工、化工装
                   备、机械、电子产品、仪器仪表、建材、纺织品、轻工产品、林
                   产品、林化产品的组织生产、仓储、销售;汽车及零配件、家用
                          电器、钢材、钢坯、生铁、铜、铝、铅、锌、锡、镍、镁、铜材、
                          铝材、铂族金属的销售;承包经批准的国内石油化工工程;进出
                          口业务;技术咨询、技术服务、信息服务;设备租赁。(依法须
                          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

       2.股权控制关系

       截止本公告日,中国昊华控股股东为中国化工集团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中国化工”),实际控制人为国务院国资委。中国昊华具体股
权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               注册资本(万元人民币)          出资比例
   1            中国化工集团有限公司                             380,457           90.1%
   2          中国化工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                          41,665            9.9%
                   合计                                          422,122          100.0%

       3.最近三年主营业务情况

       中国昊华是世界 500 强中国化工的专业公司。公司以先进材料、
特种化学品和创新服务为核心产业,产品和服务广泛应用于航空航天、
高铁船舶、桥梁隧道、信息科技等国家重器和民生领域。

       4.最近一年及一期主要财务指标

       中国昊华 2019 年经审计财务数据及 2020 年 10 月 31 日未经审计
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人民币
       项目        2019 年 12 月 31 日/2019 年度     2020 年 10 月 31 日/2020 年 1-10 月

   资产总额                              1,506,174                              1,679,615

    净资产                                 544,763                                577,030

   营业收入                                580,786                                511,588

    净利润                                  13,917                                 39,053




       三、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本次交易标的为中昊贸易 100%股权,本次交易前,中国昊华持
有中昊贸易 100%的股权。本次交易标的产权清晰无争议,标的股权
不存在质押、设置其他担保事项或其他权利限制的情形,不存在被执
行查封、冻结等财产保全或执行措施的情形,不存在权属争议或其他
可能影响转让方处分标的股权等法律法规禁止或限制交易的情形。
       (一)基本情况
       中昊贸易是中国昊华的全资子公司,目前主要从事化工产品中的
监控化学品进出口业务。公司注册资本 3000 万元人民币,在岗员工
20 人。
公司名称            中昊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110105710929439T
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注册资本            3,000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          黄永堂
成立日期            2002.1.18

营业期限            2002.1.18-2022.1.17
注册地址            北京市朝阳区小营路19号1号楼A901、A902
主要办公地址        北京市朝阳区小营路19号中国昊华大厦A座
                    化肥、化工原料、化工产品、医药原料、化学矿产品、化工装备、机械设
经营范围            备、建筑材料、轻工产品、纺织品、林产品、农用化工产品的销售、仓储;
                    销售汽车(不含九座以下乘用车)及零配件、家用电器、电子产品、仪器
                    仪表;化工原料的生产;进出口业务;技术服务、技术咨询;信息咨询(不
                    含中介);不带有储存设施经营危险化学品(经营范围以危险化学品经营
                    许可证为准)(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有效期至2021年04月22日)。(依
                    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



   (二)股权控制关系
       中昊贸易控股股东为中国昊华,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                注册资本(万元人民币)   出资比例
   1       中国昊华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3000              100%
                   合计                                      3000              100%
  (三)最近三年主营业务情况
    中昊贸易业务以监控化学品进出口贸易为主,并有少量的PC、
PVC、化肥、黄磷等其他化工产品的代理贸易业务。
  (四)最近一年及一期主要财务指标
   中昊贸易2019年及2020年10月31日经审计财务数据如下(单位:万
元人民币):


   项目      2019 年 12 月 31 日/2019 年度 2020 年 10 月 31 日/2020 年 1-10 月份
 资产总额                           19,008                                  19,092
  净资产                            15,059                                   4,500
 营业收入                           22,401                                  14,970
 利润总额                            2,546                                     850




    (五)交易标的评估情况
    1.中水致远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就此次拟购买的股权进行了评估,
并出具了《评估报告》。
    2.评估方法:收益法。

    3.经评估,于评估基准日 2020 年 10 月 31 日,中昊贸易股东全

部权益市场价值评估值为 9,626.54 万元人民币。

    四、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本次交易价格参照且不低于经中国化工备案的《评估报告》载明
的评估价值 9,626.54 万元人民币(评估基准日为 2020 年 10 月 31 日)。

    本次交易定价客观、公允、合理,符合国家的相关规定,不存在
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符合公司与全体股东利益。

    五、本次交易的主要内容及履约安排
    公司与中国昊华签订《关于中昊国际贸易有限公司之股权转让协
议》,主要内容如下:

    1.协议主体

    受让方:昊华化工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转让方:中国昊华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本次交易拟购买的标的股权
    标的股权为转让方依法持有的中昊贸易 100%股权,对应 3,000
万元人民币已缴付出资的注册资本。

    3.股权转让价款及有关费用

  (1)本次股权转让价格为 9,626.54 万元人民币(以下简称“股权
转让价款”)。

  (2)涉及本次股权转让的税费(包括但不限于按有关法律、法规
的规定要求交纳的税费,因报批文件和资料所需评估、审计、聘请法
律顾问而支出的费用),由协议双方依照法律、法规和相关协议的规
定各自承担。

    4.股权转让价款的支付

    双方同意在本协议生效后 5 个工作日内,受让方以现金方式向转
让方指定账户支付股权转让价款的 50%,即 4,813.27 万元人民币;标
的股权完成工商登记后 5 个工作日内,受让方以现金方式向转让方指
定账户支付剩余 50%的股权转让价款,即 4,813.27 万元人民币。

    5.股权交割

    (1)双方同意在本协议生效之日起,转让方对中昊贸易享有的
全部股东权益和承担的股东义务均由受让方享有和承继,转让方不再
对中昊贸易享有任何股东权益或承担任何股东义务。

    (2)双方同意于本协议生效且受让方向转让方支付首期 50%的
股权转让价款后 5 个工作日内,配合中昊贸易申请办理工商变更登记
手续,由转让方负责督促中昊贸易办理标的股权转让的工商变更登记
等相关手续,以使受让方登记为中昊贸易的唯一股东。本次交易工商
变更登记完成之日为标的股权交割日,工商变更登记完成后,如需履
行相关国资报备程序的,双方应予以配合完成相关报备手续。

    (3)本协议签署后,受让方应依照法律和适用的监管规则履行
所需的批准及信息披露程序,转让方应予以必要的配合(如需)。

    6.期间损益

    自评估基准日(2020 年 10 月 31 日,不含当日)起至交割日(含
当日)止为过渡期间。

    过渡期间标的公司运营过程中产生的盈利归昊华科技享有,亏损
由中国昊华以现金方式一次性向昊华科技补足。

    7.保证与承诺

    中国昊华的保证与承诺

    (1)保证其对所持有的标的股权享有完全的、排他的权利,且
不存在质押、冻结或其他任何第三方权利限制的情形;

    (2)中国昊华应按照昊华科技要求向昊华科技提供其作为股东
所应了解和掌握的中昊贸易的情况及文件资料;

    (3)中国昊华签署本协议已获得其内部有权机构的同意和授权,
并不违反对中国昊华有约束力或有影响的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
   (4)中国昊华在本协议签署后应当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
以及相关国资管理要求及时履行相应的报批义务和程序;

   (5)中国昊华保证提供给昊华科技的情况和资料真实、完整、
有效,不存在任何重大错误、遗漏、隐瞒或不实之处;

   (6)协助昊华科技办理有关股权转让的过户变更登记手续;

   (7)履行本协议的其他条款下应承担的义务。

   昊华科技的保证与承诺:

   (1)按本协议第三条的规定向中国昊华支付股权转让价款;

   (2)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要求及时提供报批所需的文件
和资料;

   (3)履行本协议的其他条款下应承担的义务。

    8.协议的生效

   本协议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

    9.协议的补充与变更

  (1)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经协商后可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
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

  (2)本协议履行过程中如遇客观情势发生变化而需要修改本协议
有关条款时,应经双方协商一致,以书面形式予以变更。

    六、涉及本次交易的其他安排

   本次交易为股权收购,不涉及人员安置、债权债务转移等情况。

   截止《关于中昊国际贸易有限公司之股权转让协议》签署之日,
中昊贸易不存在资金、资产被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占用
的情形,不存在为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及其关联人提供担保的情况。

    七、本次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昊华科技是经国家经贸委国经企改﹝1999﹞745 号文批准,以
西南院(原化工部西南化工研究院)为主要发起单位,并将变压吸附
气体分离技术及成套装置、催化剂产品、碳一化学及工程设计等优良
资产注入成立的股份制有限公司。经过十几年的内涵发展及外延并购,
目前公司已通过有效整合科研力量、提高技术转化能力,建立起多个
化工细分领域技术领先优势,打造形成依托科研能力,促进技术、产
品、服务协同发展的业务模式,主营业务涉及氟材料、特种气体、特
种橡塑制品、精细化学品及技术服务等五大板块。

    中昊贸易拥有易制毒化学品、危险化学品经营资质,具有国家颁
发的三乙醇胺和甲基-二乙醇胺的专项经营权。主要从事化学品的进
出口贸易,经营领域涉及到特殊化学品、基础化工产品、精细化工产
品、氟化工产品及磷化工产品,以及成套技术和设备、建筑材料等,
并且不断开发新产品新客户。中昊贸易坚持抓管理、调结构、重创新,
在醇胺、磷产品等方面做出了自己的特色和优势,形成了严格的风险
控制机制和业务流程,在杜绝经营风险的同时,提高了持续盈利能力。

    2.本次交易完成后中昊贸易将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不会导致
公司 2020 年度财务状况和经营业绩产生重大变化。

    八、2020 年年初至披露日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
易的总金额

    除本次关联交易外,自 2020 年年初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与关
联方中国昊华累计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总金额(包括公司股东大会已
批准的 2020 年度与中国昊华及其子公司发生的各类日常关联交易金
额)约为 2,528.91 万元人民币(未经审计)。没有交易金额达到 3000
万元人民币以上且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 5%以上,
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关联交易而未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情况。

    九、需要特别说明的历史关联交易情况

    过去 12 个月,公司与同一关联人中国昊华没有发生同类关联交
易。

    十、本次交易应当履行的审议程序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0 年 12 月 25 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
本次现金收购暨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董事胡冬晨先生、尹德胜先生回
避表决,非关联董事一致同意通过该事项。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2020 年 12 月 25 日,公司召开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
本次现金收购暨关联交易事项,关联监事张金晓先生回避表决,非关
联监事一致同意通过该事项。

    (三)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意见

    作为昊华科技独立董事,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
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及《昊华化工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昊华化工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
在召开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通讯)前,我们对“关于审
议收购中昊国际贸易有限公司100%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发表事
前认可意见如下:
    1. 本次交易对手方中国昊华为公司的控股股东,交易标的为控
股股东持有 100%股权的中昊贸易,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2. 本次交易符合生产经营和发展的实际需要,可利用其拥有的
监控化学品贸易的稀有资质、从事贸易的专业人员优势以及多年积累
形成的购销网络,整合昊华科技所属企业的采购和销售,逐步形成统
一采购销售平台,提高昊华科技整体运营效率。
    3.本次交易价格以中水致远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并经中国化
工备案的《中国昊华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拟转让中昊国际贸易有限
公司股权项目所涉及的中昊国际贸易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市场价
值资产评估报告》(中水致远评报字〔2020〕第 010201 号)的评估结
果为基础进行确定。定价方式合理,定价公允。
    我们对公司本次交易的相关内容表示认可,同意将与本次交易相
关的议案提交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通讯)审议。
    (四)独立董事发表的独立意见

    经认真审阅,我们认为:

    1.公司本次收购中昊贸易 100%股权的相关议案在提交公司第七
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前已经得到我们事先认可。
    2.公司本次交易符合生产经营和发展的实际需要,可利用中昊
贸易拥有的监控化学品贸易的稀有资质、从事贸易的专业人员优势以
及多年积累形成的购销网络,整合昊华科技所属企业的采购和销售,
逐步形成统一采购销售平台,提高昊华科技整体运营效率。
    3.公司就本次股权收购事宜选聘的评估和审计机构具有证券期
货相关业务资格,具有独立性。
    4.本次交易定价,是以评估机构的评估值作价,其交易价格有
利于保障上市公司利益,不会损害非关联股东利益。
    5.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但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无须经证
券监管部门核准。董事会在对该议案进行表决时,关联董事进行了回
避,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关联交易实
施指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形成
的决议合法有效。
    6.本次交易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符合上市公司和全体股
东的利益。
    综上所述,我们同意关于公司收购中昊贸易 100%股权暨关联交
易的议案。
    (五)法律顾问核查意见

    经核查,法律顾问认为:

    本次转让交易行为的转让方为依法设立并合法存续的股份有限
公司,受让方为依法设立并合法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转让方与受让
方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履行本次转让交易的主体资格;本次转
让交易的转让标的合法有效;本次转让交易可以采用协议转让方式,
转让价格符合相关法律规定;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本次转让
交易已履行的内部审议、批准程序符合法律规定,惟本次转让交易尚
需完成工商登记变更手续。

    十一、风险提示

    1.估值风险

    评估机构在评估过程中严格按照相关规则,勤勉尽责地履行了相
关职责,但本次收购仍存在因未来宏观经济波动、国家法规及行业政
策等发生变化而导致实际情况与评估假设不一致的情形。
    2.经营风险
    本次交易标的所处行业系充分竞争行业,若标的公司未来不能正
确判断、把握市场变化并及时调整经营战略,将面临因竞争加剧所带
来的风险。

    3.整合风险

    标的公司并非科技型企业,主要从事监控化学品的进出口业务,
与昊华科技主营业务属于全产业链协同关系。昊华科技与标的公司能
否在业务、资产、财务、机构及人员等方面进行充分整合,以发挥本
次交易的协同效应,尚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

    十二、报备文件

    1.昊华化工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
(通讯)决议;
    2.昊华化工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
(通讯)决议;
    3.昊华化工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第七届董事
会第二十次会议(通讯)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4.昊华化工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七届董
事会第二十次会议(通讯)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5.《中国昊华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拟转让中昊国际贸易有限公
司股权项目所涉及的中昊国际贸易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市场价值
资产评估报告》(中水致远评报字〔2020〕第 010201 号);
    6.《中昊国际贸易有限公司审计报告》(信会师报字﹝2020﹞第
ZB22850 号)
    7.《关于中昊国际贸易有限公司之股权转让协议》;
    8.昊华化工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关于公司
收购中昊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100%股权暨关联交易的书面审核意见;
   9.北京市通商律师事务所关于中国昊华拟以非公开协议转让方
式向昊华科技转让中昊贸易股权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昊华化工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 年 12 月 2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