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378 证券简称:昊华科技 公告编号:临 2021-015 昊华化工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通讯)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 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昊华化工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昊华科技”或“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于 2021 年 4 月 14 日上午 9:00 以通讯 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等材料已于 2021 年 4 月 2 日以电子邮件 并短信通知的方式发送给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会议应出 席董事 9 名,实际出席董事 9 名,共收回有效表决票 9 份。会议的召 开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 定。 会议审议并通过如下议案: 一、关于审议《公司 2020 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二、关于审议《公司 2020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三、关于审议《公司 2020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公司 2020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详见 2021 年 4 月 16 日上海证 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摘要同时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 海证券报》)。 四、关于审议《公司 2020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五、关于审议公司 2020 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确认,公司 2020 年 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647,827,776.06 元,截止 2020 年 12 月 31 日可供全体股东分配的利润 2,947,996,292.68 元。根据《公 司章程》关于公司分红的规定,保持分红政策的稳定性,并考虑到公 司经营资金的需求,公司本年度实施利润分配方案为: 以公司目前总股本 919,229,657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发现金红利 2.47 元(含税),共计派发股利 227,049,725.28 元(含税)。 公司 2020 年度不送股,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如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则公 司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 整情况。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该议案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16 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 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的《昊华 科技关于 2020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1-017)。 六、关于审议《公司 2020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 专项报告》的议案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 订)》(上证公字〔2013〕13 号)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公司将 2020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进行了说明,形成了《公司 2020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该议案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16 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 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的《昊华 科技关于 2020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 编号:临 2021-018)。 七、关于审议公司 2020 年度债权债务核销的议案 为了真实、公允地反映公司 2020 年的财务状况,根据《企业会 计准则》及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经审慎研究公司拟对经营过程中无法 收回的应收款项以及确实无法支付应付款项进行清理,并予以核销。 具体情况如下: (一)债权和债务核销主要情况 本次核销债权包括应收账款 10 笔金额共 2,289,447.00 元,其他 应收款 1 笔 2,229,361.80 元,合计债权共计 11 笔 4,518,808.80 元;核 销原因为: 1. 应收款项长期无法收回,经查债务人已注销、吊销或破产; 2. 应收款项长期无法收回,经多种渠道催收无果后与债务人协 商签署债务和解协议后予以减免而核销。 本次核销债务金额包括应付账款 75 笔 536,204.26 元,预收账款 2 笔 2,940 元,其他应付款 4 笔 8,535.00 元,合计债务共计 81 笔 547,679.26 元;核销原因为: 1. 债权人已注销、吊销或破产; 2. 5 年以上小额尾款,债权人已无法取得联系。 (二)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 本次核销的应收款项在以前年度已全额计提坏账准备,对 2020 年度利润不产生影响;本次核销的应付款项金额 547,679.26 元计入公 司 2020 年度营业外收入,占当期利润总额比重为 0.08%,对当期利 润无重大影响。本次核销真实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符合公司实际 情况及《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要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 益的情况。 核销后公司将依据《中央企业账销案存资产管理工作规则》《中 央企业资产减值准备财务核销工作规则》及公司《账销案存管理办法》 等相关规定来保障资产的后续管理。 董事会认为,通过本次债权债务的核销能够更加公允、准确地反 映公司 2020 年度资产状况和经营成果,有利于加强公司的内部控制 和管理。本次 2020 年度债权债务核销事项遵照并符合《企业会计准 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本次债权债务 核销,没有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该议案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16 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 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的《昊华 科技关于 2020 年度债权债务核销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1-019)。 八、关于审议《公司 2020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 控制监管要求(以下简称“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结合公司内部 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我 们对公司 2020 年 12 月 31 日(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的内部控 制有效性进行了评价。自我评价结果如下: 根据公司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 不存在财务报告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要缺陷和重大缺陷。公司已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相关规定,保持有效的内部控制,同时自 内部控制评价基准日至报告发出日之间,公司未发生影响内控评价报 告有效性结论的事项。 2021 年公司将根据《证券法》的要求,进一步完善内部控制制度 建设,梳理、优化业务执行流程,提高业务流程操作的标准化程度, 提升内控管理的整体水平,有效防止、发现和纠正各类风险,促进公 司健康、持续发展。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昊华科技 2020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详见 2021 年 4 月 16 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九、关于审议《公司 2020 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的议案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审计指引》及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的相 关要求,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了公司 2020 年 12 月 31 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认为公司 2020 年度按照《企 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 报告内部控制。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昊华科技 2020 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详见 2021 年 4 月 16 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十、关于审议确定总经理等高级管理人员 2020 年度薪酬的议案 根据公司 2020 年度的经营业绩及考核情况,确定公司总经理杨 茂良先生 2020 年年度薪酬为:178.98 万元。 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授权总经理根据考核情况进行确定。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十一、关于审议确认公司 2020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发生金额及预 估 2021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发生情况的议案 (一)2020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发生金额 公司预估的 2020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为 37,729.12 万元,公司 2020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金额为 36,249.15 万元。 (二)预估 2021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发生情况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关联交易实施指引》和《公司关 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规定,以及公司经营发展需要,公司预估 2021 年 度日常关联交易金额 21,436.17 万元。 该议案为关联交易事项,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关联交 易实施指引》相关规定,胡冬晨先生、尹德胜先生是在公司控股股东 中国昊华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任职的本公司董事,故该二人为关联 董事,回避本议案的表决。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该议案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16 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 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的《昊华 科技关于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1-020)。 十二、关于审议续聘公司 2021 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 构及审计费用的议案 鉴于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在 公司 2020 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的审计过程中勤勉尽责、客观公 正,坚持以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圆满完成了年度各项审 计工作,表现出较高的专业胜任能力和职业道德水准,公司认为:立 信在业务的处理上具有丰富的经验,该事务所执业人员具有良好的执 业素质和执业道德,对会计信息的审计结果能真实地反映企业的实际 情况,能较好地满足股东和债权人等对公司财务状况的了解需求。根 据财务活动的持续性特征,董事会同意续聘立信为公司 2021 年度财 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如 2021 年度审计范围不发生变化,则 审计费用与 2020 年度保持一致,其中财务报告审计费用 265 万元、 内部控制审计费用 70 万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该议案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16 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 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的《昊华 科技关于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1 年度 审计机构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1-021)。 十三、关于审议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财政部于 2018 年 12 月 7 日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 21 号—租 赁》(财会〔2018〕35 号)(以下简称新租赁准则)。新租赁准则要求 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 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 2019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 其他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包括 A 股上市公司)自 2021 年 1 月 1 日起实施;按照要求,公司应自 2021 年 1 月 1 日起执行新租赁准 则。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及国家统一的相关会计 政策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规定,执行新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 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 利益。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该议案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16 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 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的《昊华 科技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1-022)。 十四、关于审议《公司 2021 年度固定资产投资计划》的议案 2021 年昊华科技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计划完成形象进度投资 106,930.10 万元,其中重点项目计划完成投资 100,744.96 万元,限下 项目计划完成投资 4,700 万元,技改项目计划完成投资 1,485.14 万元。 (一)重点项目 2021 年昊华科技计划投资重点项目(总投资大于等于 1 亿元) 共 6 个,项目计划总投资 403,630.98 万元,2021 年计划完成投资 100,744.96 万元。 其中,新建项目 2 个,计划总投资合计 257,437 万元,2021 年计 划完成投资 32,757.10 万元。新建重点项目分别是:(1)中昊晨光化 工研究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晨光院”)2.6 万吨/年高性能有机氟材 料项目,计划总投资 215,421 万元,2021 年计划完成投资 7,100 万元; (2)西南化工研究设计院有限公司清洁能源催化材料产业化基地项 目,计划总投资 42,016 万元,2021 年计划完成投资 25,657.10 万元。 续建项目 4 个,计划总投资合计 146,193.98 万元,2021 年计划 完成投资 67,987.86 万元。续建重点项目分别是:(1)昊华气体有限 公司 4600 吨/年特种含氟电子气体建设项目,计划总投资 91,363.06 万元,2021 年计划完成投资 55,689.99 万元;(2)海洋化工研究院有 限公司年产 1 万吨先进涂料生产基地项目,计划总投资 17,312.10 万 元,2021 年计划完成投资 1,748.58 万元;(3)晨光院 2500 吨/年聚偏 氟乙烯树脂项目,计划总投资 15,584.29 万元,2021 年计划完成投资 9,569.29 万元;(4)晨光院有机氟生产系统节能减排技术改造项目, 计划总投资 21,934.53 万元,2021 年计划完成投资 980 万元。 (二)限下项目 2021 年昊华科技计划投资限下项目(总投资小于 1 亿元)共 2 个,项目计划总投资 5,369.38 万元,2021 年计划完成投资 4,700 万 元。 (三)技改项目 2021 年昊华科技计划实施技改项目 5 个,计划总投资 1,535.14 万元,2021 年计划完成投资 1,485.14 万元。所有技改项目均计划于 年内完成。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十五、关于审议公司 2021 年度融资计划的议案 为了满足公司经营发展需要,保证正常生产经营周转、补充流动 资金和项目建设投资的资金需求,综合考虑公司 2021 年度计划对外 融资总额不超过 45 亿元。具体如下: (一)融资方式及融资额度 融资方式包括但不限于:银行及非银行金融机构综合授信,银行 贷款,委托贷款,融资租赁借款,发行公司债券、非金融企业债务融 资工具等,预计全年融资总额不超过 45 亿元。 (二)担保方式 1. 由公司及所属控股子公司实物资产和股权资产提供抵押担 保; 2. 由公司与所属控股子公司之间或所属控股子公司之间相互 提供信用担保; 3. 由公司控股股东提供信用担保; 4. 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方式提供担保。 (三)融资主体范围:公司及子公司(包括已设及新设的) (四)授权委托 建议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并由董事会进一步授权公司总经 理在 45 亿元额度内决定和办理具体融资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签署有 关文件。授权期限自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至 2021 年年度股 东大会召开之日。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十六、关于审议公司 2021 年度为子公司融资提供担保计划的议 案 为了满足公司业务发展需要,保证正常生产经营周转及补充流动 资金和项目建设投资的资金需求,并综合考虑公司子公司总体融资担 保需求情况,董事会同意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总额不超过 40 亿元的连 带责任担保,担保期限根据融资品种确定,在总体担保额度内,根据 各子公司实际情况,担保额度可以调剂。 同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并由董事会进一步授权公司经理 层在 40 亿元额度内决定和办理具体担保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签署有 关文件。授权期限自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至 2021 年年度股 东大会召开之日。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该议案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16 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 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的《昊华 科技关于 2021 年度对外担保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1-023)。 十七、关于审议全资子公司中昊晨光化工研究院有限公司建设 2.6 万吨/年高性能有机氟材料项目的议案 为推动企业产品升级、促进产业结构调整,提高企业经济效益、 抗风险能力以及增强可持续发展能力。董事会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中 昊晨光化工研究院有限公司投资建设 2.6 万吨/年高性能有机氟材料 项目。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该议案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16 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 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的《昊华 科技关于全资子公司中昊晨光化工研究院有限公司建设 2.6 万吨/年 高性能有机氟材料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1-024)。 十八、关于召开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 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1)召开的日期、时间:2021 年 5 月 18 日(星期二)14 点; (2)召开地点:北京市朝阳区小营路19号财富嘉园A座16层会议 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 关于审议《公司 2020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 关于审议《公司 2020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3. 关于审议《公司 2020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4. 关于审议《公司 2020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5. 关于审议公司 2020 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 6. 关于审议确认公司 2020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发生金额及预估 2021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发生情况的议案; 7. 关于审议续聘公司 2021 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及 审计费用的议案; 8. 关于审议《公司 2021 年度固定资产投资计划》的议案; 9. 关于审议公司 2021 年度融资计划的议案; 10. 关于审议公司 2021 年度为子公司融资提供担保计划的议案; 11. 关于审议修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 12. 关于审议修改《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部分条款的议案; 13. 关于审议修改《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部分条款的议案; 14. 关于审议修改《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部分条款的议案; 15. 关于审议修改《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部分条款的议案; 16. 关于审议修改《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部分条款的议案。 该议案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16 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 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的《昊华 科技关于召开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临 2021- 026)。 特此公告。 昊华化工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4 月 1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