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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昊华科技:昊华科技关于全资子公司中昊晨光化工研究院有限公司向其合营公司提供委托贷款暨关联交易的公告2021-08-28  

                        证券代码:600378          证券简称:昊华科技         公告编号:临 2021-043



   昊华化工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全资子公司
     中昊晨光化工研究院有限公司向其合营公司
           提供委托贷款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

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委托方:中昊晨光化工研究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晨光院”)
       受托方:中国化工财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财务公司”)
       借款方:晨光科慕氟材料(上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晨光
科慕公司”)
    ● 委托贷款金额、期限、利率:5000 万元人民币、期限 1 年、年
利率为 4.55%
     ●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过去12个月内对外提供委托贷款金额合计
为5,000万元,为晨光院对晨光科慕提供的委托贷款,公司无逾期对
外委托贷款。该笔委托贷款不会对公司日常资金周转需要构成重大影
响。


     一、委托贷款概述
     (一)委托贷款基本情况
     昊华化工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或“昊华科技”)全
资子公司中昊晨光化工研究院有限公司与科慕投资(中国)有限公司
按照协议约定分别向合营公司晨光科慕氟材料(上海)有限公司提供
对等条件的金额为 5,000 万元人民币的股东贷款。并双方股东已商
定在上述贷款到期后 2021 年将继续提供此项期限和利率相同条件的
5,000 万元人民币的股东贷款。
    鉴于晨光院所提供的股东贷款将于近日到期,晨光院拟在前笔股
东贷款到期后以自有资金通过中国化工财务有限公司向晨光科慕公
司提供委托贷款业务,委托贷款金额为 5,000 万元人民币,期限为 1
年,贷款年利率为 4.55%。该笔委托贷款用于晨光科慕公司的日常经
营,补充流动资金。
    晨光科慕公司是一家专注于研究、开发、制造、销售氟橡胶
(FKM)生胶和氟橡胶(FKM)预混胶业务的高科技公司,本公司
之全资子公司晨光院持有其 50%的股权,为本公司的重要合营企业。
本公司之全资子公司晨光院的执行董事、总经理李嘉为晨光科慕公司
的副董事长。
    受托方财务公司作为一家经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
设立的非银行金融机构,具有为企业集团成员单位提供金融服务的各
项资质,公司控股股东中国昊华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持有财务公司
15.81%股权,且属同一实际控制人。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
规则》及相关法律法规,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二)公司内部需履行的审批程序
    本次委托贷款是按照协议约定向晨光科慕公司提供对等条件的
金额为 5000 万元人民币的股东贷款,贷款到期后再进行续贷,关联
交易金额未达到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5%,本议案事项在董事
会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联方介绍
    (一)晨光科慕氟材料(上海)有限公司
   1. 注册地址:上海市奉贤区上海奉贤化学工业区苍工路 1058 号
   2.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中外合资)
   3. 法定代表人:严程
    4. 注册资本:10,000 万元人民币
    5. 主营业务:研究、开发、制造氟橡胶,销售公司自产产品;
上述产品、其他橡胶产品和化工原料(除危险化学品、监控化学品、
烟花爆竹、民用爆炸物品、易制毒化学品)的批发、进出口。(不涉
及国营贸易管理商品,涉及配额、许可证管理、专项规定、质检、安
检管理等要求的,需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取得相应许可后开展经营业
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6. 公司股东结构
           股东名称            出资金额(万元)     比例

中昊晨光化工研究院有限公司     5000                 50%

科慕投资(中国)有限公司       5000                 50%

             合计              10000                100%


    7. 晨光科慕公司与上市公司之间在产权、业务、资产方面均保
持独立;截至目前,上市公司向晨光科慕公司提供了委托贷款 5,000
万元,尚未到期。
    8. 晨光科慕公司董事会共 4 名董事(中、外方各 2 名);监事会
2 名监事(中外方各 1 名);晨光院派驻 1 名首席执行官(任期从 2021
年 3 月至 2024 年 3 月)、1 名营销总监(任期为晨光科慕公司存续期
间)和 1 名副首席财务官(任期从 2021 年 3 月至 2024 年 3 月)。
    9. 截至 2021 年 6 月 30 日,晨光科慕公司最近一年一期的财务
数据如下:
                       2021 年 6 月 30 日(万元)     2020 年 12 月 31 日
           项目
                               (未经审计)                (万元)

总资产                           33,449.34                 35,751.97

负债总额                         16,107.04                 17,632.01

所有者权益合计                   17,342.30                 18,119.96

           项目            2021 年 1-6 月(万元)     2020 年度(万元)
                            (未经审计)

营业收入                      14,997.38             32,733.98

净利润                         -816.30               -778.20

    注:其中2020年度数据经审计。

    (二)中国化工财务有限公司
    1. 成立日期:1996 年 05 月 14 日
    2. 住所:北京市海淀区北四环西路 62 号
    3. 法定代表人:施洁
    4. 注册资本:(人民币)84,122.5 万元
    5. 经营范围:对成员单位办理财务和融资顾问、信用鉴证及相
关的咨询、代理业务;协助成员单位实现交易款项的收付;经批准的
保险代理业务;对成员单位提供担保;办理成员单位之间的委托贷款
及委托投资;对成员单位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办理成员单位之间的
内部转账结算及相应的结算、清算方案设计;吸收成员单位的存款;
对成员单位办理贷款及融资租赁;从事同业拆借;承销成员单位的企
业债券、固定收益类有价证券投资。(企业依法 自主选择经营项目,
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
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
动。)
    6. 财务公司主要业务最近三年发展稳健,经营状况良好。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财务公司经审计的总资产 1,361,827.28 万元,负
债 1,220,790.71 万元,净资产 141,036.57 万元。2020 年度财务公司实
现营业收入 15,944.20 万元,净利润 5,491.86 万元。
    7. 除双方签署的《金融服务协议》外,财务公司与本公司之间
不存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的其他关系。
    三、委托贷款的主要内容和履约安排
    1. 协议签署主体
    委托人:中昊晨光化工研究院有限公司
    受托人:中国化工财务有限公司
    借款人:晨光科慕氟材料(上海)有限公司
    2. 贷款金额:5,000 万元
    3. 贷款期限:1 年
    4. 贷款利率:4.55%
    5. 生效时间
    (1)经公司董事会批准;
    (2)合同自协议各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签字人签署并加盖公章。
    四、委托贷款的目的以及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该委托贷款是为了保证合营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不会对公司日
常资金周转需要构成重大影响,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
    五、委托贷款存在的风险及解决措施
    公司为晨光科慕提供委托贷款是双方股东按照协议约定,分别向
合营公司提供对等条件的股东贷款,该项委托贷款有助于保障其经营
活动的正常运行。晨光科慕作为公司的合营公司,公司对其生产经营
管理活动有重要影响,财务风险处于可控范围内,同时晨光科慕历年
对委托贷款还本付息的履约情况良好,本次委托贷款事项形成坏账的
可能性较小。
    六、委托贷款履行的审议程序
    1.公司董事会
    公司于 2021 年 8 月 27 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通
讯),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全资子公司中昊晨光化工研究院有限公司
向其合营公司提供委托贷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公司全
资子公司晨光院在前笔股东贷款到期后以自有资金通过财务公司向
晨光科慕公司提供委托贷款业务,委托贷款金额为 5,000 万元人民
币,期限为 1 年,贷款年利率为 4.55%。该笔委托贷款用于晨光科
慕公司的日常经营,补充流动资金。同时,董事会授权晨光院相关人
员办理上述贷款相关事宜,并签署有关合同等文件。
    关联董事胡冬晨先生、尹德胜先生回避了本议案的表决。表决结
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2.公司监事会
    公司于 2021 年 8 月 27 日召开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通
讯),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全资子公司中昊晨光化工研究院有限公司
向其合营公司提供委托贷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公司监事会认为,
该委托贷款是为了保证合营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符合公平、公正的
市场原则,相关协议内容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决
策程序合法合规,不会对公司经营的日常资金周转产生重大影响,也
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监事会同意了本议案。
    关联监事张金晓先生回避了本议案的表决。表决结果:4 票同意,
0 票反对,0 票弃权。
    3.公司独立董事
    公司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情况及独立意见如下:
  (1)在公司召开董事会会议前,我们对审议的“关于审议全资子公
司中昊晨光化工研究院有限公司向其合营公司提供委托贷款暨关联
交易的议案”进行了审阅,我们认为,该项委托贷款用于合营公司的
日常经营,补充流动资金,目的是为了保证合营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
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我们一致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
审议。
  (2)公司关联董事在审议本关联交易事项时回避表决,关联交易
表决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关联交易实施指引》《公司章程》和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等有关规定,表决程序合法、合规。
  (3)公司全资子公司向其合营公司提供委托贷款有助于解决合营
公司生产经营资金的需求,促进合营公司的生产发展,公司及全资子
公司在本次贷款期内有能力对其经营管理风险进行控制,本委托贷款
不会对公司及其子公司的正常运作和业务发展造成不良影响,亦不存
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
    4.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公司于 2021 年 8 月 17 日召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1 年第四次
会议(通讯),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全资子公司中昊晨光化工研究院
有限公司向其合营公司提供委托贷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董事会审
计委员会认为,本次交易基于昊华科技全资子公司中昊晨光化工研究
院有限公司和其合营公司晨光科慕氟材料(上海)有限公司双方依据
公平公正公允的市场原则进行的协议约定,符合晨光科慕公司的日常
经营补充流动资金的需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我们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七、上网公告附件
    1.昊华科技独立董事对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通
讯)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2.昊华科技独立董事对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通
讯)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昊华化工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8 月 28 日
   报备文件:
   1.昊华科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通讯)决议
   2.昊华科技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通讯)决议
   3. 昊华科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1 年第四次会议(通讯)决议
和书面审核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