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昊华科技:昊华科技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通讯)决议公告2021-12-30  

                        证券代码:600378               证券简称:昊华科技          公告编号:临 2021-059



                 昊华化工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通讯)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

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昊华化工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昊华科技”或 “公司”)第七届
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于 2021 年 12 月 29 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
监事 5 名,实际出席监事 5 名,共收回有效表决票 5 份。会议的召开符合相关法
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会议审议并通过如下议案:
     一、关于审议公司与中化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签订《金融服务协议》的议
案
     为了优化财务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融资成本和融资风险,公司监
事会同意公司与中化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签署《金融服务协议》,中化集团财
务有限责任公司在经营范围许可内,为公司提供存款、结算、信贷等金融服务,
服务期限为3年。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关联交易
实施指引》相关规定,中化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与昊华科技受同一实际控制人
控制,为公司关联方,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张金晓先生在公司关联单位担任
监事,故为关联监事,回避了本议案的表决。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4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该议案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12 月 30 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的“昊华科技关于与中化
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签署金融服务协议的关联交易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1
-060)。
       二、关于审议全资子公司黎明化工研究设计院有限责任公司接收“XX 扩产
建设项目”XX 固定资产投资并将中央预算内投资转增国有资本(股权)的议案
    为满足XX原材料产品大幅增长的订货需求,公司全资子公司黎明化工研究
设计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黎明院”)拟向国家有关主管部门上报“黎明化
工研究设计院有限责任公司XX扩产建设项目建议书”。
    项目总投资25,160万元,资金来源为申请中央预算内投资12,580万元,黎明
院自筹4,580万元,贷款8,000万元。具体总投资金额、国家拨款金额与自筹金额
于国家有关主管部门对项目建议书批复之后确定。
    根据《公司章程》及国家有关主管部门相关文件要求,公司监事会同意黎明
院接收“XX扩产建设项目”XX固定资产投资,并同意将项目竣工验收后形成的固
定资产相对应的中央预算内投资转增为国有资本(股权),转增的国有资本(股
权)由控股股东中国昊华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持有。
    若本次建设项目申报成功,最终的中央预算内投资落实为国有资本(股权)
的行为,公司将在符合条件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履行法
定程序后实施。
    表决结果:5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三、关于审议全资子公司西北橡胶塑料研究设计院有限公司接收“XX 生产
能力建设项目”XX 固定资产投资并将中央预算内投资转增国有资本(股权)的
议案
    为满足XX密封型材大幅增长的订货需求,公司全资子公司西北橡胶塑料研究
设计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西北院”)拟向国家有关主管部门上报“西北橡胶塑
料研究设计院有限公司XX生产能力建设项目建议书”。
    项目总投资6700万元,资金来源为申请中央预算内投资3350万元,西北院自
筹3350万元。具体总投资金额、国家拨款金额与自筹金额于国家有关主管部门对
项目建议书批复之后确定。
    根据《公司章程》及国家有关主管部门相关文件要求,公司监事会同意西北
院接收“XX扩产建设项目”XX固定资产投资,并同意将项目竣工验收后形成的固
定资产相对应的中央预算内投资转增为国有资本(股权),转增的国有资本(股
权)由控股股东中国昊华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持有。
    若本次建设项目申报成功,最终的中央预算内投资落实为国有资本(股权)
的行为,公司将在符合条件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履行法
定程序后实施。
    表决结果:5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四、关于审议全资子公司沈阳橡胶研究设计院有限公司接收“XX 生产能力
建设项目”XX 固定资产投资并将中央预算内投资转增国有资本(股权)的议案
    为满足 XX 系列橡胶制品大幅增长的订货需求,公司子公司沈阳橡胶研究设
计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沈阳院”)拟向国家有关主管部门上报“沈阳橡胶研究
设计院有限公司 XX 生产能力建设项目建议书”。
    项目总投资 5050 万元,资金来源为申请中央预算内投资 2025 万元,沈阳院
自筹 2025 万元 。具体总投资金额、国家拨款金额与自筹金额于国家有关主管部
门对项目建议书批复之后确定。
    根据《公司章程》及国家有关主管部门相关文件要求,公司监事会同意沈阳
院接收“XX 生产能力建设项目”XX 固定资产投资,并同意将项目竣工验收后形成
的固定资产相对应的中央预算内投资转增为国有资本(股权),转增的国有资本
(股权)由控股股东中国昊华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持有。
    若本次建设项目申报成功,最终的中央预算内投资落实为国有资本(股权)
的行为,公司将在符合条件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履行法
定程序后实施。
    表决结果:5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五、关于审议全资子公司黎明化工研究设计院有限责任公司建设 46600 吨/
年专用新材料项目的议案
    为推动企业产品升级、促进产业结构调整,提高企业经济效益、抗风险能力
以及增强可持续发展能力,监事会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黎明化工研究设计院有限
责任公司投资建设 46600 吨/年专用新材料项目。
    表决结果: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该议案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12 月 30 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的“昊华科技关于全资子公
司黎明化工研究设计院有限责任公司建设 46600 吨/年专用新材料项目的公告”
(公告编号:临 2021-062)。
    六、关于审议全资子公司黎明化工研究设计院有限责任公司 XX 原材料产业
化能力建设项目的议案
    为推动企业产品升级、促进产业结构调整,提高企业经济效益、抗风险能力
以及增强可持续发展能力,监事会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黎明化工研究设计院有限
责任公司 XX 原材料产业化能力建设项目。
    表决结果: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该议案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12 月 30 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的“昊华科技关于全资子公
司黎明化工研究设计院有限责任公司 XX 原材料产业化能力建设项目的公告”公
告编号:临 2021-063)。
    七、关于审议全资子公司晨光院接收国家资本性拨款资金并通过公司控股股
东的母公司向其发放委托贷款的方式实施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认为,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关联交易实施指引》《公
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规定,并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公司控股股东中国昊华
的母公司中国化工将本年度收到的晨光院向国家发改委申请获批的“2021 年支持
先进制造业和现代服务业发展专项项目”国拨资金 3,617 万元,以委托贷款的方
式,通过中国化工财务有限公司向晨光院发放,在具备条件时通过逐级增资的方
式及时转为股权投资,有利于加快晨光院项目实施推进,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
交易条件不逊于与非关联方同类交易条件。交易决策程序合法、合规,未发现有
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符合公司与全体股东利益。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关联交易
实施指引》相关规定,张金晓先生为关联监事,回避了本议案的表决。
    表决结果:4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该议案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12 月 30 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的“昊华科技关于全资子
公司晨光院接收国家资本性拨款资金并通过公司控股股东的母公司向其发放委
托贷款的方式实施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1-064)。
    八、关于审议曙光院等六家全资子公司接收国家资本性拨款资金并通过公司
控股股东的母公司向其发放委托贷款的方式实施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认为,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关联交易实施指引》《公
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规定,并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公司控股股东中国昊华
的母公司中国化工将本年度收到的全资子公司曙光院等六家企业申请的特殊化
学品国家资本性拨款资金 14,055 万元,以委托贷款的方式,通过中国化工财务有
限公司向曙光院等六家企业发放,在项目竣工验收后并具备条件时通过逐级增资
的方式及时转为股权投资,有利于加快企业相关项目实施推进,有利于公司的长
远发展,交易条件不逊于与非关联方同类交易条件。交易决策程序合法、合规,
未发现有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符合公司与全体股东利益。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关联交易
实施指引》相关规定,张金晓先生为关联监事,回避了本议案的表决。
    表决结果:4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该议案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12 月 30 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的“昊华科技关于曙光院
等六家全资子公司接收国家资本性拨款资金并通过公司控股股东的母公司向其
发放委托贷款的方式实施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1-065)。
特此公告。




             昊华化工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1 年 12 月 3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