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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昊华科技:昊华科技关于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锁暨上市公告2022-06-17  

                        证券代码:600378          证券简称:昊华科技         公告编号:临 2022-036



              昊华化工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
             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锁暨上市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
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解锁股票数量:6,662,224 股,约占目前公司总股本的 0.725%。

     本次解锁股票上市流通时间:2022 年 6 月 23 日


    昊华化工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昊华科技”)于 2022
年 6 月 16 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通讯)和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
九次会议(通讯),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公司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
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根据《上市公司股权
激励管理办法》《昊华科技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
计划”)的相关规定,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
件已经成就,将对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 759 名激励对象共计 6,662,224 股限制性
股票进行解除限售并上市,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激励计划批准及实施情况

    (一)本次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1.2019 年 12 月 31 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八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公司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
摘要的议案》《关于审议公司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关
于审议公司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
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相

                                     1
关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激励计划的相关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2.2020 年 4 月 14 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通讯)、第七届
监事会第十次会议(通讯),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公司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审议公司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修订稿)的议案》相关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激
励计划的相关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3.2020 年 4 月 16 日,公司发布《关于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获得国
务院国资委批复的公告》(临 2020-022 号),公司收到中国化工集团有限公司
转来的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国资委”)《关于昊华化工科
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实施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批复》(国资考分﹝2020﹞113
号),国务院国资委原则同意公司实施本次激励计划。
     4.2020 年 5 月 15 日,公司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公
司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摘要的议案》《关于审议公司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修订稿)的议案》《关于审议
公司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
事会办理公司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5.2020 年 5 月 18 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通讯)和第七届
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通讯)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调整公司 2019 年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权益数量的议案》《关于审议向公司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
董事对董事会相关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6.2020 年 6 月 16 日,公司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
(以下简称“中登公司”)办理完成公司本次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的首次授予登
记 工 作 , 本 次 实 际 授 予 限 制 性 股 票 2,060.50 万 股 。 公 司 股 本 总 额 增 加 至
917,229,657 股。
     7.2020 年 12 月 25 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通讯)和第七届
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通讯)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向公司 2019 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董事会相关议
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8.2021 年 1 月 27 日,公司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

                                           2
办理完成公司本次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的预留授予登记工作,本次实际授予限制
性股票 200.00 万股。公司股本总额增加至 919,229,657 股。
    9.2021 年 10 月 23 日,中国中化控股有限责任公司确认同意公司本次激励
计划方案中剔除雅克科技、三维化学、三棵树三家对标企业,由公司按要求履行
相关程序。
    10.2021 年 11 月 12 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通讯)和第
七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通讯)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调整公司 2019 年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对标企业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董事会相关议案发表了同
意的独立意见。
    11.2022 年 4 月 18 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通讯)和第七
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通讯)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调整 2019 年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的议案》《关于审议回购注销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部分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变更注册资本暨修改<公司章程>部分
条款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董事会相关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12.2022 年 5 月 13 日,公司发布《关于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相关事项的更
正公告》(临 2022-027),对 2022 年 4 月 20 日发布的关于回购注销事项相关公
告内容中拟回购注销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涉及
的人数和股票数量进行了更正。
    13.2022 年 6 月 11 日,公司发布《昊华科技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
实施公告》(临 2022-033),公司已在中登公司开设了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证券
账号:B884961859),并向中登公司申请办理了对 131 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
未解除限售的 304,923 股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注销手续。本次回购的限制性股票于
2022 年 6 月 15 日完成注销。本次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由 919,229,657 股减
少至 918,924,734 股。
    14.2022 年 6 月 16 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通讯)和第七
届监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通讯)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公司 2019 年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独
立董事对董事会相关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二)限制性股票授予情况


                                    3
         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情况如下:
                                              授予数量       授予人数    授予后股票剩余数量
          授予日期              授予价格
                                              (万股)        (人)          (万股)
      2020 年 5 月 18 日        11.44 元/股       2,060.50     766             200.00

         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情况如下:
                                              授予数量       授予人数    授予后股票剩余数量
          授予日期              授予价格
                                              (万股)        (人)          (万股)
     2020 年 12 月 25 日        12.59 元/股       200.00        49                  0

         (三)本次激励计划历次限制性股票解锁情况

         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锁前,公司无限制性股票解
    锁情况。

         二、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的说明

         1. 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已进入第一个解除限售期

         根据本次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为自
    首次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 24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首次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
    36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可解除限售数量占获授权益数量比例为
    33%。公司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登记完成日为 2020 年 6 月 16 日,因此,本次
    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于 2022 年 6 月 16 日进入第一个解除限售期。

         2. 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情况

         根据公司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授权,按照本次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公
    司董事会认为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成
    就,现就解除限售条件成就情况说明如下:

                           解除限售条件                                       成就情况

(一)公司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1、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

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公司未发生前述情形,满足解

2、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          除限售条件。

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3、上市后最近 36 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公开承诺


                                              4
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

5、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二)激励对象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1、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     首次授予激励对象未发生前述

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情形,满足解除限售条件。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1)公司 2020 年较 2018 年经

                                                                  审 计营业收 入复合 增长率 为

                                                                  13.87%,高于公司设置的目标

                                                                  值 10%且高于同行业对标企业

                                                                  75 分位值水平 13.50%;
(三)满足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
                                                                  (2)公司 2020 年加权平均净
以 2018 年营业收入为基数,2020 年营业收入复合增长率不低于 10%;
                                                                  资产收益率为 10.27%,高于公
2020 年净资产收益率不低于 9.1%,且上述两个指标均不低于对标企
                                                                  司设置的目标值 9.10%且高于
业 75 分位值;2020 年研发投入占比不低于 7.0%。
                                                                  同行业对标企业 75 分位值水

                                                                  平 8.55%;

                                                                  (3)公司 2020 年研发投入占

                                                                  比为 8.08%,高于公司设置的

                                                                  目标值 7.0%。综上,公司业绩

                                                                  符合前述条件。

(四)满足业务单元考核                                            (1)公司 2019 年限制性股票

本次激励计划所指的业务单元是指纳入本次激励计划激励范围的昊        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 7 名激励

华科技下属子公司。昊华科技每年向各业务单元下达经营考核目标, 对 象因个人 原因已 从公司 辞

根据经营考核目标完成比例确定该业务单元解除限售比例,经营考核 职,公司已对其持有的已获授



                                              5
目标包括营业收入和平均净资产收益率,具体见下表:                    但尚未解除限售的 180,000 股
                                   考核系数       当期业务单元解    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
 考核结果    实际业绩完成率(P)
                                     (X)        除限售比例(S)
                  P≥100%            X=1                            (2)121 名激励对象所属业务
                                                  S=X1×60%+X2×
   达标
               60%≤P<100%          X=P                40%         单元考核结果不满足当期限制
  不达标     P1<60%或 P2<60%       X=0               S=0
                                                                    性股票全部解除限售的条件,
注:P1 为营业收入的业绩完成率,P2 为净资产收益率的业绩完成率;
                                                                    公司已对其持有的当期未能解
X1 为营业收入的考核系数,X2 为平均净资产收益率的考核系数。
                                                                    除限售的 77,561 股限制性股票

                                                                    进行回购注销,可解除限售股

                                                                    数为 1,110,274 股;

                                                                    (3)除上述情形外,其余 638

                                                                    名激励对象所属业务单元考核

                                                                    结果均满足当期限制性股票全

                                                                    部解除限售的条件。

                                                                    (1)1 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层面

                                                                    绩效考核结果为 C,公司已对

(五)满足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绩效考核要求                              其当期未能解除限售的 462 股

激励对象个人考核按照公司《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         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可

管理办法(修订稿)》及公司内部发布的对各类激励对象的考核办法        解除限售股数为 1,848 股;

分年进行考核,个人层面解除限售比例根据公司层面业绩考核对应的        (2)1 名激励对象因退休,1

会计年度个人的绩效考核结果确定,年度绩效考核结果与解除限售比        名激励对象因不受个人控制的

例的关系具体见下表:                                                岗位调动与公司解除或终止劳

  评价标准        A           B               C              D      动关系,公司已对其持有的业

  标准系数              1                  0.8               0      绩考核期外已获授但尚未解除
激励对象相应考核年度考核合格后才具备当期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          限售的 46,900 股限制性股票进
售资格,个人当期实际解除限售额度=个人当期计划解除限售额度×        行回购注销,当期个人绩效考
业务单元解除限售比例×个人层面解除限售比例。当期未能解除限售        核结果满足当期限制性股票全
的限制性票由公司按照授予价格回购注销                                部解除限售的条件,可解除限

                                                                    售合计 23,100 股;

                                                                    (3)综上所述,其余 635 名激



                                                  6
                                                              励对象个人绩效考核结果满足

                                                              当期限制性股票全部解除限售

                                                              的 条件,可 解除限 售股数 为

                                                              5,527,002 股。

           综上 ,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
   期解除限售条件已经成就。根据公司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同
   意按照本次激励计划的规定为符合条件的 759 名激励对象共计 6,662,224 股限制
   性股票办理解除限售所需相关事宜。

           三、本次解除限售的具体情况

           根据本次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
   期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共计 759 名,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
   6,662,224 股,约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 0.725%,具体如下:

                                                                         本次解除限售数
                                                       本次解除限售的
                                      首次授予限制性                     量占获授限制性
   姓名                  职位                          限制性股票数量
                                      股票数量(股)                       股票数量比例
                                                           (股)
                                                                               (%)
一、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胡冬晨                董事长           250,000           82,500              33.00
  杨茂良         副董事长、总经理        200,000           66,000              33.00
  刘政良       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       80,000           26,400              33.00
  姚庆伦           董事、副总经理         80,000           26,400              33.00
   何捷                 财务总监          80,000           26,400              33.00
   李嘉                 副总经理         150,000           49,500              33.00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小计              840,000          277,200              33.00
二、其他激励对象
      核心骨干员工(753 人)            19,585,000        6,385,024            32.60
                 合计                   20,425,000        6,662,224            32.62

           四、本次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上市流通安排及股本结构变动情况

           (一)本次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上市流通日:2022 年 6 月 23 日。

           (二)本次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上市流通数量 6,662,224 股。

           (三)董事和高管本次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锁定和转让限制

           1. 激励对象为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其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
   不得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 25%;在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其所持有


                                           7
的本公司股份;

    2. 激励对象为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将其持有的本公司股票在买入
后 6 个月内卖出,或者在卖出后 6 个月内又买入,由此所得收益归本公司所有,
本公司董事会将收回其所得收益;

    3. 在本次激励计划有效期内,如果《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
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中对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股份转让的有
关规定发生了变化,则该部分激励对象转让其所持有的公司股票应当在转让时符
合修改后的《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
的规定;

    4.激励对象中的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本次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后,
所持股份还将严格遵守《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
其变动管理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减持股份实施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
性文件的有关规定。

    (四)本次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后公司股本结构变动情况

      类别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数        本次变动后
 有限售条件股份      562,292,784        -6,662,224        555,630,560
 无限售条件股份      356,631,950        +6,662,224        363,294,174
      总计           918,924,734            0             918,924,734



    五、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北京市通商律师事务所出具了《北京市通商律师事务所关于昊华化工科技集
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
除限售条件成就之法律意见书》,认为:截至《法律意见书》出具日,公司就本
次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相关事项已履行现阶段必要的决策程序;本次解除限售的激
励对象及限制性股票数量均符合本次激励计划规定的解除限售所必须满足的条
件,本次解除限售的条件已成就,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相关法
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公司尚需就本次解除限售依
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并按照有关规定办理本次解除限售股票的上市流通手续。


                                   8
   特此公告。




                                      昊华化工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6 月 17 日


     备查文件

   1.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通讯)决议

   2. 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通讯)决议

   3.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通讯)相关事项的独
立意见

   4. 《北京市通商律师事务所关于昊华化工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之法律意
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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