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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昊华科技:昊华科技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2022-06-17  

                        证券代码:600378               证券简称:昊华科技              公告编号:临 2022-037



                     昊华化工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

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于 2021 年 12 月 31 日颁布的《企业会
计准则解释第 15 号》(以下简称“解释第 15 号”)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规
定,执行新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
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产生重大影响,。


     公司于2022年6月16日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通讯)、第七届
监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通讯)均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
案》,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概述
     (一)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

     财政部于 2021 年 12 月 31 日颁布了解释第 15 号,对企业将固定资产达到预
定可使用状态前或者研发过程中产出的产品或副产品对外销售(以下统称“试运
行销售”)的会计处理做出了新的规定。
     (二)会计政策变更的日期
     按照财政部的规定,公司自 2022 年 1 月 1 日起实施解释第 15 号中规定的试
运行销售会计处理。
    (三)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
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及其他相关规定
执行。
    (四)变更后采用会计政策的变化
    本次变更后,公司将执行财政部修订后的准则解释第 15 号的相关规定;其
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
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
定执行。
    (五)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主要内容
    解释第 15 号明确了企业试运行销售相关会计处理,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 企业试运行销售,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 14 号——收入》《企业会计
准则第 1 号——存货》等规定,对试运行销售相关的收入和成本分别进行会计处
理,计入当期损益,不应将试运行销售相关收入抵销相关成本后的净额冲减固定
资产成本或者研发支出。
    2. 试运行产出的有关产品或副产品在对外销售前,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 1
号——存货》规定的应当确认为存货,符合其他相关企业会计准则中有关资产确
认条件的应当确认为相关资产。
    3. 测试固定资产可否正常运转而发生的支出属于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
状态前的必要支出,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 4 号——固定资产》的有关规定,
计入该固定资产成本。
    4. 企业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 1 号——存货》《企业会计准则第 14 号—
—收入》《企业会计准则第 30 号——财务报表列报》等规定,判断试运行销售是
否属于企业的日常活动,并在财务报表中分别日常活动和非日常活动列示试运行
销售的相关收入和成本,属于日常活动的,在“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项目列示,
属于非日常活动的,在“资产处置收益”等项目列示。同时,企业应当在附注中单
独披露试运行销售的相关收入和成本金额、具体列报项目以及确定试运行销售相
关成本时采用的重要会计估计等相关信息。
    5. 根据新旧衔接规定,对于在首次施行解释第 15 号的财务报表列报最早期
间的期初至本解释施行日之间发生的试运行销售,企业应当按照本解释的规定进
行追溯调整;追溯调整不切实可行的,企业应当从可追溯调整的最早期间期初开
始应用解释第 15 号的规定,并在附注中披露无法追溯调整的具体原因。
    (六)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表决情况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通讯)和第七届
监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通讯)审议通过。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自 2022 年 1 月 1 日开始执行上述规定,根据衔接规定,需对 2021 年对
比数据进行追溯调整。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按照财政部相关规定对公司现行
部分会计政策进行的合理变更,能够更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
成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和公司的实际情况,不会对公司经营成果和财务状
况产生重大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三、独立董事、监事会关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结论性意见
    (一)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按照财政部
相关规定对公司现行部分会计政策进行的合理变更,能够更客观、公允地反映公
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和公司的实际情况。本次会计
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
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二)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按照财政部相关规定对
公司现行部分会计政策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规定和公司的实际情况,执行
新的会计政策能够更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损害公
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特此公告。




                                  昊华化工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6 月 17 日
    报备或上网文件:
   1. 昊华科技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通讯)决议
   2. 昊华科技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通讯)决议
   3. 昊华科技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通讯)相关事
项的独立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