昊华科技:昊华科技独立董事对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2022-08-27
昊华科技独立董事对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昊华化工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对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
事前认可意见
作为昊华化工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昊
华科技”)独立董事,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
公司独立董事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及《昊华化工科技
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昊华化工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基于客观公正的立场,我们对公司第七届董
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审议的相关议案发表如下事前认可意见:
关于审议聘请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
案
我们一致认为:公司就聘请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
伙)(以下简称“天职国际”)为公司 2022 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
审计机构与我们进行了事前沟通。经核查,天职国际具备相应的执业
资质,具有为上市公司进行审计的经验和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年度财
务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工作的需求。公司已就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相
关事项与原审计机构进行了沟通,其已对该事项进行确认且无异议。
公司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不会影响公司
会计报表的审计质量,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和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
同意将《关于审议聘请公司 2022 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的议案》提交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审议。
昊华科技独立董事对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独立董事:
李群生 李姝 赵怀亮
2022 年 8 月 1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