昊华科技:昊华科技202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2022-12-17
昊华化工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会议资料
2022 年 12 月 23 日
目 录
会 议 须 知 . . . . . . . . . . . . . . . . . . . 3
会 议 议 程 . . . . . . . . . . . . . . . . . . . 5
会 议 议 案 . . . . . . . . . . . . . . . . . . . 7
昊华化工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为了维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股东大会的正常秩序和议事
效率,保证大会的顺利进行,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
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规定,特制定本须知。
一、公司根据《公司章程》和《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相关
规定,认真做好召开股东大会的各项工作。
二、大会设会务组,具体负责大会有关程序及服务等事宜。
三、大会期间,全体出席人员应维护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大会
的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自觉履行法定义务。
四、出席大会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依法享有发言权、质询
权、表决权等权利,股东(或股东代理人)要求在股东大会现场会议
上发言,应在会议召开前向公司登记,由公司统一安排。股东(或股
东代理人)临时要求发言或就相关问题提出质询的,应当先向大会会
务组申请,经大会主持人许可后方可进行。
五、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在大会上发言,应围绕本次大会所审
议的议案,简明扼要,每位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发言不宜超过两次,
每次发言的时间不宜超过五分钟。
六、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聘请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见证,并出具
法律意见书。
七、为保证会场秩序,会议开始后,请关闭手机或调至振动状态。
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参加股东大会,应当认真履行其法定义务,不
得侵犯其他股东的权益,不得扰乱大会正常秩序。
八、特别提醒:建议股东(或股东代理人)优先选择通过上海证
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以网络投票方式参加本次股东大会。参加现场
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应采取有效的防护措施,配合做好参会
登记,接受体温检测等相关防疫工作。会议全程须佩戴口罩并保持必
要的座次距离。不符合公司相关疫情防控规定要求及股东(或股东代
理人)身份的,将无法进入会场。公司亦可视届时疫情防控需求设置
线上股东大会召开会场。律师因疫情影响确实无法现场参会的,可以
采取视频等方式见证股东大会。公司将向登记参会的股东(或股东代
理人)提供会议通讯接入方式;未在登记时间完成参会登记的股东(或
股东代理人)将无法接入本次会议,可通过网络投票的方式参加本次
股东大会。以通讯方式出席的股东需提供、出示的资料与现场会议要
求一致。
昊华化工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议程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2 年 12 月 23 日(星期五)下午 14:00
网络投票时间:2022 年 12 月 23 日(星期五)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
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 9:15-9:25,9:30-
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
开当日的 9:15-15:00。
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北京市朝阳区小营路 19 号财富嘉园 A 座 16
层会议室
会议召集人:昊华科技董事会
出席会议人员: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
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公司董事、
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公司聘请的律师和其他人员。
会议投票方式: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
方式。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
决权的,在网络投票时间内,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
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
(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上海
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
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主持人:董事长胡冬晨先生
会议议程:
一、参会人员签到、股东(或股东代理人)进行发言登记
二、主持人宣布会议开始
三、主持人宣读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股东资格审查报告
四、审议本次股东大会议案
1. 关于选举王军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五、宣读股东发言办法
六、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发言
七、提名并举手表决计票人、监票人(股东代表、监事代表、律
师共同负责计票、监票)
八、现场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填写表决票
九、休会、计票、监票,将现场表决结果传至上证所信息网络有
限公司,等待与网络投票合并后的最终表决结果
十、会议继续,主持人宣读表决结果
十一、律师发表见证意见
十二、签署股东大会会议决议和会议记录
十三、主持人宣读股东大会决议
十四、主持人宣布股东大会会议结束
2022 年 第 四 次 临 时 股 东 大 会
会 议 议 案
2022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文件一
关于选举王军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
董事的议案
各位股东:
2022 年 12 月 6 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提名王军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
董事候选人的议案》。2022 年 9 月 28 日,公司董事尹德胜
先生因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已申请辞去公司第七届董事会
董事、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职务。 根据《公司法》和
《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为保障董事会工作的顺利开展,
经股东单位推荐,公司董事会同意提名王军先生为公司第
七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
日起至公司第七届董事会换届之日止,王军先生简历附后。
公司独立董事对选举董事的提名程序及任职资格发表了同
意的独立意见。
现根据《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提请本次股东大会
对王军先生担任本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事宜进行审议。
以上议案,请各位股东审议。
附:王军先生简历
1972 年 7 月出生,汉族,中共党员,南京理工大学化
工学院化学工程专业工学学士,高级工程师。历任中化近
代(西安)环保化工有限公司质量部副经理、催化剂生产部
部门经理、副总工程师、总工程师,中化太仓化工产业园
总工程师、总经理,中化蓝天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党
委委员,中化集团化工事业部副总裁、党委委员,中化国
际(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党委委员,中化蓝天集
团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党委书记。现任中国昊华化工集团
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昊华化工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总经
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