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378 证券简称:昊华科技 公告编号:临 2023-004 昊华化工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 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锁暨上市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 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解锁股票数量:660,000 股,约占目前公司总股本的 0.07%。 本次解锁股票上市流通时间:2023 年 1 月 31 日 昊华化工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昊华科技”)于 2023 年 1 月 17 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三十三次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公司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 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 《昊华科技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的相 关规定,本次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经成就, 将对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 49 名激励对象共计 660,000 股限制性股票进行解除限 售并上市,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激励计划批准及实施情况 1.2019 年 12 月 31 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八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公司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 摘要的议案》《关于审议公司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关 于审议公司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 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相 关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激励计划的相关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2.2020 年 4 月 14 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通讯)、第七届 监事会第十次会议(通讯),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公司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审议公司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修订稿)的议案》相关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激 励计划的相关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3.2020 年 4 月 16 日,公司发布《关于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获得国 务院国资委批复的公告》(临 2020-022 号),公司收到中国化工集团有限公司 转来的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国资委”)《关于昊华化工科 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实施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批复》(国资考分﹝2020﹞113 号),国务院国资委原则同意公司实施本次激励计划。 4.2020 年 5 月 15 日,公司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公 司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摘要的议案》《关于审议公司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修订稿)的议案》《关于审议 公司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 事会办理公司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5.2020 年 5 月 18 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通讯)和第七届 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通讯)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调整公司 2019 年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权益数量的议案》《关于审议向公司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 董事对董事会相关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6.2020 年 6 月 16 日,公司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 办理完成公司本次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的首次授予登记工作,本次实际授予限制 性股票 2,060.50 万股。公司股本总额增加至 917,229,657 股。 7.2020 年 12 月 25 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通讯)和第七届 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通讯)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向公司 2019 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董事会相关议 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8.2021 年 1 月 27 日,公司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 办理完成公司本次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的预留授予登记工作,本次实际授予限制 性股票 200.00 万股。公司股本总额增加至 919,229,657 股。 9.2021 年 10 月 23 日,中国中化控股有限责任公司确认同意公司本次激励 计划方案中剔除雅克科技、三维化学、三棵树三家对标企业,由公司按要求履行 相关程序。 10.2021 年 11 月 12 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通讯)和第 七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通讯)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调整公司 2019 年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对标企业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董事会相关议案发表了同 意的独立意见。 11.2022 年 4 月 18 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通讯)和第七 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通讯)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调整 2019 年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的议案》《关于审议回购注销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部分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变更注册资本暨修改<公司章程>部分 条款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董事会相关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12.2022 年 5 月 13 日,公司发布《关于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相关事项的更 正公告》(临 2022-027),对 2022 年 4 月 20 日发布的关于回购事项相关公告内 容中拟回购注销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涉及的人 数和股票数量进行了更正。 13.2022 年 6 月 11 日,公司发布《昊华科技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 实施公告》(临 2022-033),公司已在中登公司开设了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证券 账号:B884961859),并向中登公司申请办理了对 131 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 未解除限售的 304,923 股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注销手续。本次回购的限制性股票于 2022 年 6 月 15 日完成注销。本次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由 919,229,657 股减 少至 918,924,734 股。 14.2022 年 6 月 16 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通讯)和第七 届监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通讯)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公司 2019 年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独 立董事对董事会相关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15.2022 年 8 月 26 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 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调整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 的议案》《关于审议回购注销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 案》《关于变更注册资本暨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 对董事会相关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16.2022 年 10 月 18 日,公司发布《昊华科技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回购注 销实施公告》(临 2022-059),公司已在中登公司开设了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证 券账号:B884961859),并向中登公司申请办理了对 806 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 尚未解除限售的 7,450,927 股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注销手续。本次回购的限制性股 票于 2022 年 10 月 20 日完成注销。本次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由 918,924,734 股减少至 911,473,807 股。 17.2023 年 1 月 17 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 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公司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 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董事会相 关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二)限制性股票授予情况 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情况如下: 授予数量 授予人数 授予后股票剩余数量 授予日期 授予价格 (万股) (人) (万股) 2020 年 5 月 18 日 11.44 元/份 2,060.50 766 200.00 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情况如下: 授予数量 授予人数 授予后股票剩余数量 授予日期 授予价格 (万股) (人) (万股) 2020 年 12 月 25 日 12.59 元/份 200.00 49 0 (三)限制性股票解锁、回购情况 解锁数量 回购注销数量 剩余未解锁股票数量 解锁/回购注销日期 (股) (股) (股) 2022 年 6 月 15 日 0 304,923 22,300,077 2022 年 6 月 23 日 6,662,224 15,637,853 2022 年 10 月 20 日 0 7,450,927 8,186,926 注:(1)首次授予的 7 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已从公司辞职,1 名激励对象因退休,1 名激励对象因 不受个人控制的岗位调动与公司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1 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层面绩效考核结果为 C,121 名 激励对象因业务单元考核结果不满足当期限制性股票全部解除限售的条件,公司对首次授予权益的 131 名 激励对象共计 304,923 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2)首次授予的 2 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已从公司辞 职,10 名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因退休,1 名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因不受个人控制的岗位调动与公司解除或终止 劳动关系;因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除限售期公司业绩考核目标未完成(涉及首次授予激励 对象 745 人,预留授予激励对象 48 人),公司对授予权益的 806 名激励对象共计 7,450,927 股限制性股票 进行回购注销。 二、股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的说明 1.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即将届满的说明 根据本次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为自 预留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 24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预留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 36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可解除限售数量占获授权益数量比例为 33%。公司本次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登记完成日为 2021 年 1 月 27 日,将于 2023 年 1 月 27 日后首个交易日 2023 年 1 月 30 日进入第一个解除限售期。 2.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情况 根据公司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授权,按照本次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公 司董事会认为本次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成 就,现就解除限售条件成就情况说明如下: 解除限售条件 成就情况 (一)公司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1. 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 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2. 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 公司未发生前述情形,满足解 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除限售条件。 3. 上市后最近 36 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公开承诺 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 4. 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 5. 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二)激励对象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1. 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 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预留授予激励对象未发生前 3. 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 述情形,满足解除限售条件。 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 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 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 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1)公司 2020 年较 2018 年 经审计营业收入复合增长率 为 13.87%,高于公司设置的 目标值 10%且高于同行业对 标 企 业 75 分 位 值 水 平 (三)满足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 13.50%; 以 2018 年营业收入为基数,2020 年营业收入复合增长率不低于 10%; (2)公司 2020 年加权平均净 2020 年净资产收益率不低于 9.1%,且上述两个指标均不低于对标企 资产收益率为 10.27%,高于 业 75 分位值;2020 年研发投入占比不低于 7.0%。 公司设置的目标值 9.10%且 高于同行业对标企业 75 分位 值水平 8.55%; (3)公司 2020 年研发投入占 比为 8.08%,高于公司设置的 目标值 7.0%。综上,公司业 绩符合前述条件。 (四)满足业务单元考核要求 本次激励计划所指的业务单元是指纳入本次激励计划激励范围的昊 华科技下属子公司。昊华科技每年向各业务单元下达经营考核目标, 根据经营考核目标完成比例确定该业务单元解除限售比例,经营考核 目标包括营业收入和平均净资产收益率,具体见下表: 49 名预留授予激励对象所属 实际业绩完 考 核 系 数 当期业务单元解除 业务单元考核结果均满足当 考核结果 成率(P) (X) 限售比例(S) 期限制性股票全部解除限售 P≥100% X=1 的条件。 S=X1 × 60%+X2 × 达标 60% ≤ P < X=P 40% 100% P1 < 60% 或 不达标 X=0 S=0 P2<60% 注:P1 为营业收入的业绩完成率,P2 为净资产收益率的业绩完成率; X1 为营业收入的考核系数,X2 为平均净资产收益率的考核系数。 (五)满足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绩效考核要求 激励对象个人考核按照公司《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 管理办法(修订稿)》及公司内部发布的对各类激励对象的考核办法 分年进行考核,个人层面解除限售比例根据公司层面业绩考核对应的 49 名预留授予激励对象个人 会计年度个人的绩效考核结果确定,年度绩效考核结果与解除限售比 绩效考核结果均为 A 或 B,满 例的关系具体见下表: 足当期限制性股票全部解除 评价标准 A B C D 限售的条件,可解除限售股数 标准系数 1 0.8 0 为 660,000 股。 激励对象相应考核年度考核合格后才具备当期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 售资格,个人当期实际解除限售额度=个人当期计划解除限售额度× 业务单元解除限售比例×个人层面解除限售比例。当期未能解除限售 的限制性票由公司按照授予价格回购注销 综上,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 解除限售条件已经成就。根据公司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同意 按照本次激励计划的规定为符合条件的 49 名激励对象共计 660,000 股限制性股 票办理解除限售所需相关事宜。 三、本次解除限售的具体情况 根据本次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本次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 期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共计 49 名,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 660,000 股,约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 0.07%,具体如下: 本次解除限售数 本次解除限售的 预留授予限制性 量占获授限制性 姓名 职位 限制性股票数量 股票数量(股) 股票数量比例 (股) (%) 一、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 / / / / 二、其他激励对象 核心骨干员工(49 人) 2,000,000 660,000 33.00% 合计 2,000,000 660,000 33.00% 四、本次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上市流通安排及股本结构变动情况 (一)本次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上市流通日:2023 年 1 月 31 日 (二)本次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上市流通数量 660,000 股 (三) 本次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的激励对象不包括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 人员 (四)本次限制性股票解锁后公司股本结构变动情况 类别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数 本次变动后 有限售条件股份 8,186,926 -660,000 7,526,926 无限售条件股份 903,286,881 +660,000 903,946,881 总计 911,473,807 0 911,473,807 五、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北京市通商律师事务所出具了《北京市通商律师事务所关于昊华化工科技集 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 除限售条件成就之法律意见书》,认为:截至《法律意见书》出具日,公司就本 次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相关事项已履行现阶段必要的决策程序;本次解除限售的激 励对象及限制性股票数量均符合本次激励计划规定的解除限售所必须满足的条 件,本次解除限售的条件已成就,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相关法 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公司尚需就本次解除限售依 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并按照有关规定办理本次解除限售股票的上市流通手续。 特此公告。 昊华化工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1 月 18 日 备查文件 1.昊华科技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会议决议; 2.昊华科技第七届监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决议; 3.昊华科技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 立意见; 4.《北京市通商律师事务所关于昊华化工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之法律意 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