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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昊华科技:昊华科技关于2023年2月对外担保的进展公告2023-03-02  

                        证券代码:600378               证券简称:昊华科技             公告编号:临 2023-017



                   昊华化工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3 年 2 月对外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

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名称:中化三环(桂林)航空轮胎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化三
环”),为昊华化工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昊华科技”或“公司”)全
资子公司中国化工集团曙光橡胶工业研究设计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曙光院”)
的全资子公司。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本次公司为中化三环提供的
担保金额为人民币 25,300 万元;
     截至公告披露日,公司为中化三环已实际提供的担保余额为人民币 15,000 万
元。
       ●本次担保无反担保。
       ●该担保事项已经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公司不存在对外担保逾期的情形。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基本情况
     1. 为支持中化三环建设“10 万条/高性能民用航空轮胎”项目,公司与中国

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桂林分行签订《最高额保证合同》,由公司为中化三环提

供总额为 9,000 万元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2. 为支持中化三环建设“10 万条/高性能民用航空轮胎”项目,公司与国家

开发银行广西壮族自治区分行签订《保证合同》,由公司为中化三环提供总额为

16,300 万元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二)本担保事项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
    1.2022 年 3 月 29 日,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2 年第二次会议(通讯)
审议通过《关于审议公司 2022 年度为子公司融资提供担保计划的议案》,并提
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2022 年 4 月 18 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通讯)和第七届
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通讯)均审议通过《关于审议公司 2022 年度为子公司
融资提供担保计划的议案》。详见公司于 2022 年 4 月 20 日披露的《昊华科技第
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通讯)决议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2-008)和《昊
华科技关于 2022 年度对外担保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2-014)。
    3.2022 年 5 月 18 日,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审议公司
2022 年度为子公司融资提供担保计划的议案》,为了满足公司业务发展需要,保
证正常生产经营周转及补充流动资金和项目建设投资的资金需求,并综合考虑公
司各层级子公司总体融资及其他经营活动担保需求情况,股东大会同意为各层级
子公司(包括已设及新设)提供总额不超过 42 亿元的连带责任担保,担保期限
根据融资品种和具体项目确定,在总体担保额度内,根据各层级子公司(包括已
设及新设)实际情况,担保额度可以在公司各层级子公司(包括已设及新设)之
间进行调剂。同时,股东大会同意授权董事会,并由董事会进一步授权公司经理
层在 42 亿元额度内决定和办理具体担保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签署有关文件。授
权期限自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至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详见
公司于 2022 年 5 月 19 日披露的《昊华科技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
告编号:临 2022-029)和 2022 年 5 月 12 日披露的《昊华科技 2021 年年度股东
大会会议资料》。
    本次担保属于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并在有效期内,无需再次提
交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中化三环(桂林)航空轮胎有限公司
    1.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2.住所:广西桂林市七星区横塘路55号
    3.法定代表人:陆恒玉

    4.注册资本:人民币26,000万元
    5.成立时间:2022 年 4 月 29 日

    6.经营范围:一般项目:轮胎制造;轮胎销售;橡胶制品制造;橡胶制品销

售;密封件制造;密封件销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

术转让、技术推广;新材料技术研发;工程管理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

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检验检测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

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

或许可证件为准)。

    7.中化三环为曙光院全资子公司,曙光院为昊华科技全资子公司。

    8.中化三环于 2022 年 4 月注册成立,经营状况良好。截至 2022 年 9 月 30

日,中化三环资产总额为 6,000 万元,负债总额为 0 元(其中银行贷款总额 0 元,

流动负债总额 0 元),归属于母公司净资产为 6,000 万元。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桂林分行签订《最高额保证合同》
    1.协议签署时间:2023 年 2 月 28 日
    2.协议双方:
    甲方(债权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桂林分行
    乙方(保证人):昊华化工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3.保证范围:
    担保的范围包括主债权本金(包括贵金属租赁债权本金及其按贵金属租赁合
同的约定折算而成的人民币金额)、利息、贵金属租赁费、复利、罚息、违约金、
损害赔偿金、贵金属租赁重量溢短费、汇率损失(因汇率变动引起的相关损失)、
因贵金属价格变动引起的相关损失、贵金属租赁合同出租人根据主合同约定行使
相应权利所产生的交易费等费用以及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不限于诉讼费、律师
费等)。
    4.保证方式:
    乙方承担保证责任的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
    5.保证期间:
    若主合同为借款合同或贵金属租赁合同,则本合同项下的保证期间为:自主
合同项下的借款期限或贵金属租赁期限届满之次日起三年;甲方根据主合同之约
定宣布借款或贵金属租赁提前到期的,则保证期间为借款或贵金属租赁提前到期
日之次日起三年。
    若主合同为银行承兑协议,则保证期间为自甲方对外承付之次日起三年。
    若主合同为开立担保协议,则保证期间为自甲方履行担保义务之次日起三年。
    若主合同为信用证开证协议/合同,则保证期间为自甲方支付信用证项下款项
之次日起三年。
    若主合同为其他融资文件的,则保证期间自主合同确定的债权到期或提前到
期之次日起三年。


    (二)与国家开发银行广西壮族自治区分行签订《保证合同》
    1.协议签署时间:2023 年 2 月 28 日
    2.协议双方:
    甲方(债权人):国家开发银行广西壮族自治区分行
    乙方(保证人):昊华化工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3.保证范围:
    (1)主合同项下借款人应偿付的全部贷款本金、利息、罚息、复利、补偿金、
违约金、赔偿金、生效法律文书迟延履行期间的双倍利息、贷款人实现债权的费
用(包括但不限于催收费用、诉讼费用、仲裁费、保全费、执行费、公证费、律
师费、拍卖费、送达费、保全保险费、翻译费、公告费及其他费用,根据法律法
规、生效的判决、裁定或裁决应由贷款人承担的除外)等;
    (2)借款人根据主合同约定应支付的任何其他款项和费用。
    4.保证方式:
    乙方承担保证责任的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
    5.保证期间:
    (1)本合同的保证期间为主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三年。主合同
项下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以主合同约定为准。每一具体业务合同项下的保证期
间单独计算。
    (2)主合同约定借款人可分期履行还款义务的,保证期间按各期还款义务
分别计算,自每期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至最后一期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
后三年止。
    (3)贷款人宣布主合同项下债务全部提前到期的,保证期间至贷款人宣布
的债务提前到期日后三年止。
    (4)经贷款人与借款人协商一致,对主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进行展期的,保
证期间至变更协议重新约定的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后三年止。保证人认可展期无
需取得其同意,保证人仍将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四、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本次担保是为了满足子公司重大项目建设,保障其业务持续、稳健发展;本
次担保符合公司整体利益和发展战略,被担保对象具备偿债能力,不会对公司的
日常经营产生重大影响,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本
次被担保人为公司间接全资子公司,公司对子公司的经营管理、财务等方面具有
控制权,担保风险处于公司可控范围内。
    五、董事会意见
    2022 年 4 月 18 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通讯)审议通过《关
于审议公司 2022 年度为子公司融资提供担保计划的议案》。为了满足公司业务
发展需要,保证正常生产经营周转及补充流动资金和项目建设投资的资金需求,
并综合考虑公司各层级子公司总体融资及其他经营活动担保需求情况,董事会同
意公司为各层级子公司(包括已设及新设)提供总额不超过 42 亿元的连带责任
保证担保,担保期限根据融资品种和具体项目确定,在总体担保额度内,根据各
层级子公司(包括已设及新设)实际情况,担保额度可以在公司各层级子公司(包
括已设及新设)之间进行调剂。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公告披露日,昊华科技及所属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人民币 399,380 万
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 55.15%;昊华科技对所属子公司提供
的担保总额为人民币 260,400 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
35.96%。
    公司未对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提供担保,无逾期担保。


    特此公告。




                                昊华化工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3 月 2 日


    报备文件:
    1. 昊华科技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通讯)决议
    2. 昊华科技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通讯)决议
    3.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2 年第二次会议(通讯)决议
4. 被担保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5. 担保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