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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昊华科技:昊华科技独立董事关于公司2022年度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及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23-04-22  

                                              昊华科技独立董事关于公司 2022 年度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及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昊华化工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2022年度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及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作为昊华化工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昊华科技”)
独立董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
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
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以下
简称“《规范运作指引》”)及《昊华化工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
下简称“《公司章程》”)《昊华化工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
度》(以下简称“《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基于客观公正的立
场,我们对公司2022年度的对外担保情况及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
审议的相关议案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公司 2022 年度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及独立意见
    (一)专项说明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遵守《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上市公
司监管指引第 8 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等法律、
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昊华科技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有关
规定,努力控制和降低对外担保风险,确保公司资产安全。
    报告期内,公司累计担保金额为人民币 299,600 万元,截至报告期末,
担保余额为人民币 71,180 万元,均为公司及其子公司对子公司的担保。公
司对外担保是正常生产经营的需要,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况。公
司能够严格控制对外担保风险,无逾期担保。
    (二)独立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严格遵循《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8 号——上市
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关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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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对外担保的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了对外担保的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不
存在违规担保的情况和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关于审议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2022年修订)》
《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年审会计师出具的公司
2022年度审计报告,我们认为,该利润分配议案符合公司目前实际情况,没
有违反《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未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
小股东的利益,有利于公司的正常经营和健康发展。我们同意该议案。
    三、关于审议《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
管要求,结合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我们审核了《公司2022年度内
部控制评价报告》,我们认为:公司已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体系,
各项内部控制制度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监管部门的有关要求,且得到
了有效的执行;编制的《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真实、准确、全
面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我们同意该议案。
    四、关于审议《昊华科技关于中化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2022年度风
险持续评估报告》的议案
    我们认为,《昊华科技关于中化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2022 年度风险
持续评估报告》(以下简称“风险评估报告”)充分反映了中化集团财务有限
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财务公司”)的经营资质、内部控制、经营管理和风
险管理状况,其业务范围、业务内容和流程、内部的风险控制制度等措施都
受到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银保监会”)的严格监
管,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金融许可证》,未发现财务公司存在违反
中国银保监会颁布的《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规定的情况,未发现其
风险管理存在重大缺陷。董事会在审议该议案时,关联董事均回避表决,符
合有关法律法规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5 号——交
易与关联交易》《公司章程》的规定,该事项审议程序合法、有效。该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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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评估报告客观、公正,未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和非关联股
东的利益。我们同意该议案。
    五、关于审议《昊华化工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
方资金占用情况的专项说明》的议案
    我们认为《昊华化工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
金占用情况的专项说明》真实、客观、准确、全面地反映了公司控股股东及
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的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和其他股东特别是
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董事会在审议该议案时,关联董事均回避表决,符合
有关法律法规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5 号——交易
与关联交易》《公司章程》的规定,该事项审议程序合法、有效。该风险评
估报告客观、公正,未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和非关联股东
的利益。我们同意该议案。
    六、关于审议《昊华化工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涉及财务公司关联交
易的存款、贷款等金融业务的专项说明》的议案
    我们认为《昊华化工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涉及财务公司关联交易的
存款、贷款等金融业务的专项说明》真实、客观、准确、全面地反映了公司
实际情况,公司与财务公司之间的关联交易事项公平合理,关联业务不会影
响公司资金的独立性、安全性,资金不存在被关联人占用的风险,董事会在
审议该议案时,关联董事均回避表决,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上海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5 号——交易与关联交易》公司章程》的规定,
该事项审议程序合法、有效。该专项说明客观、公正,未损害公司及其他股
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和非关联股东的利益。我们同意该议案。
    七、关于审议确认公司 2022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发生金额及预估 2023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发生情况的议案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 5 号——交易与关联交易》《公司章程》和《昊华科技关联交易
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我们就公司董事会审议的《关于审议确认公司 2022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发生金额及预估 2023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发生情况的议案》
                       昊华科技独立董事关于公司 2022 年度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及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在公司召开董事会会议前,我们对《关于审议确认公司 2022 年度日
常关联交易发生金额及预估 2023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发生情况的议案》进行
了审阅,认为:此关联交易事项是公司正常日常经营所需,关联交易价格公
允,没有损害公司和非关联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符合全体股东的利
益,我们一致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公司关联董事在审议本关联交易事项时回避表决,关联交易表决程
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 5 号——交易与关联交易》《公司章程》和《昊华科技关联交易管
理制度》等有关规定。
    3.2022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及 2023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估严格遵守公
开、公平、公正及市场化定价的原则,没有损害公司和非关联股东的利益,
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公司不会对关联方形成较大的依赖。
    八、关于审议续聘公司 2023 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根据有关规定,我们就公司董事会审议的《关于审议续聘公司 2023 年
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及审计费用的议案》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在公司召开董事会会议前,我们对“关于审议续聘公司 2023 年度财
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进行了审阅,我们认为:(1)天职国际
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职国际”)是一家主要从事上
市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具有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的执业资质,
依法独立承办注册会计师业务,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
天职国际及相关审计人员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对独立性的要求。(2)天职国际
具备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丰富经验和专业服务能力,能够较好
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3)同意在 2023 年度审计范围不发生变化的情
况下,审计费用与 2022 年度保持一致,其中财务报告审计费用 270 万元、
内部控制审计费用 40 万元。(4)我们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昊华科技独立董事关于公司 2022 年度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及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2.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续聘公司 2023 年
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表决程序合法、合规。
    3. 鉴于天职国际在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告的审计过程中勤勉尽责、客
观公正,坚持以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圆满完成了年度各项审计
工作,表现出较高的专业胜任能力和职业道德水准,我们认为:天职国际在
业务的处理上具有丰富的经验,该事务所执业人员具有良好的执业素质和
执业道德,对会计信息的审计结果能真实地反映企业的实际情况,能较好地
满足股东和债权人等对公司财务状况的了解需求。
    且天职国际在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审计工作过程中能够严格按照
《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它相关规定开展审计工作,不存在违反《中
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体现了较强的专业胜任
能力,较好的履行了审计职能。
    因此,我们同意聘请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3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如2023年度审计范围不发生变化,
则审计费用与2022年度保持一致,其中财务报告审计费用270万元、内部控
制审计费用40万元。
    九、关于审议确定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津贴标准的议案
    按照相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我们同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
董事津贴标准。董事会在审议该议案时,作为当事方,我们均回避表决。该
事项审议程序合法、有效。


    独立董事(签名):


         李群生                        李   姝                     赵怀亮



                                                   2023 年 4 月 2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