健康元:七届董事会三次会议决议公告2018-10-30
健康元药业集团 七届董事会三次会议
股票代码:600380 股票名称:健康元 公告编号:临 2018-099
健康元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七届董事会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
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健康元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七届董事会三次会议于 2018
年 10 月 23 日以电子邮件并电话确认的形式发出会议通知,并于 2018 年 10 月 29 日以
通讯表决形式召开。会议应参加董事七人,实际参加董事七人,公司三名监事会成员、
总裁清楚本次会议议案并无任何异议,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
审议并通过如下议案:
一、审议并通过《健康元药业集团 2018 年第三季度报告》
详见本公司 2018 年 10 月 30 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公告的《健
康元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第三季度报告》及《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
《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公告的《健康
元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
表决结果:同意票 7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二、审议并通过《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的议案》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健康元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配股的批复》
(证监许可[2018]1284 号)文件核准,本公司向全体股东共计配售 365,105,066 股人民
币普通股(A 股),本公司已于 2018 年 10 月 17 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毕上述配售股份的股权变更登记工作,并于 2018 年 10 月 24 日上市
流通。
本次配股发行完毕后,本公司股份总数由 1,572,928,272 股增加至 1,938,033,338 股,
注册资本由 1,572,928,272 元增加至 1,938,033,338 元。
详情请见本公司 2018 年 10 月 30 日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
券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公告的《健康元药业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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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注册资本变更暨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公告》(临
2018-100)。
表决结果:同意票 7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并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健康元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配股的批复》
(证监许可[2018]1284 号)文件核准,本公司向全体股东共计配售 365,105,066 股人民
币普通股(A 股),本公司已于 2018 年 10 月 17 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毕上述配售股份的股权变更登记工作,并于 2018 年 10 月 24 日上市
流通。
本次配股发行完毕后,本公司股份总数由 1,572,928,272 股增加至 1,938,033,338 股,
注册资本由 1,572,928,272 元增加至 1,938,033,338 元。
基于此,本公司拟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详情请见本公司 2018 年 10 月 30
日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
易所(www.sse.com.cn)公告的《健康元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注册资本变更暨
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公告》(临 2018-100)。
表决结果:同意票 7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并通过《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实施以及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使用不超
过 140,000 万元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银行
理财产品或高收益的存款产品。上述现金管理期限为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本公司独立董事已发表同意的独立意见函,详情请见本公司 2018 年 10 月 30 日于
《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
(www.sse.com.cn)公告的《健康元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
行现金管理的公告》(临 2018-101)。
表决结果:同意票 7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五、审议并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
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 21,532.82 万元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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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公司本次募集资金置换的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 6 个月,符合相关法律
法规要求,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
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本公司独立董事已发表同意的独立董事意见函,详情请见本公司 2018 年 10 月 30
日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
易所(www.sse.com.cn)公告的《健康元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
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公告》(临 2018-102)。
表决结果:同意票 7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六、审议并通过《关于本公司向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申请集团综合授
信额度的议案》
根据本公司经营需要,同意本公司向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申请人民币 9
亿元的集团综合授信额度,期限为 12 个月。
表决结果:同意票 7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特此公告。
健康元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八年十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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