健康元:独立董事关于公司七届董事会七次会议相关审议事项之独立意见函2019-01-25
健康元药业集团 独立董事意见
健康元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独立董事
关于公司七届董事会七次会议相关审议事项之独立意见函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基于独立客观的立场,本着审慎负责的态度,
经认真审阅相关董事会文件,就相关议案发表独立董事意见如下:
一、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产品布局及增加实施主体之独立意见
1、公司本次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布局及增加实施主体,是公司依据实际情况
做出的科学合理决策,符合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运作需要及公司战略发展需求,有利于
加快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进度,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
符合募集资金相关法律法规要求。
2、公司董事会在审议此事项时,审议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变相更改募集资
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基于上述,我们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布局的调整及增加
实施主体。
二、关于调整公司 2018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数量及名单的独立意见
公司 2018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的调整,符合《上
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及公司股权激励计划中的相关规定,所作的决定履行了
必要的程序。因此,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对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
数量进行相应的调整。
独立董事:冯艳芳、胡庆、崔利国
健康元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九年一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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