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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龙净环保: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20-12-22  

                        证券代码:600388          证券简称:龙净环保      公告编号:2020-077
转债代码:110068          转债简称:龙净转债
转股代码:190068          转股简称:龙净转股



                   福建龙净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0 年 12 月 21 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福建省龙岩市新罗区工业中路 19 号龙净环保工
业园 1 号楼二楼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7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             277,246,402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占公司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比例(%)                                             25.9336


    (四)本次股东大会由董事长何媚女士主持。会议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
结合的表决方式。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
有关规定。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 9 人,出席 9 人;
    2、公司在任监事 3 人,出席 3 人;
    3、董事会秘书出席会议;部分高管及鉴证律师出席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分立事项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类型                             比例                            比例                        比例
                           票数                             票数                       票数
                                         (%)                           (%)                        (%)
       A股              277,211,402      99.9873            35,000       0.0127         0               0




(二)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议案         议案名称                    同意                          反对                    弃权
序号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关于市政公用工程施
 1      工总承包一级资质分     12,274,540        99.7156      35,000          0.2844            0             0
        立事项的议案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福建力涵律师事务所
       律师:吴烈豪、罗静岑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福建龙净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
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召
集人资格、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审议事项的表决程序和
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经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福建龙净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 12 月 2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