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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龙净环保:关于“龙净转债”2021年付息事宜的公告2021-03-18  

                        证券代码:600388         证券简称:龙净环保        公告编号:2021-012
转债代码:110068         转债简称:龙净转债
转股代码:190068         转股简称:龙净转股


                     福建龙净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龙净转债”2021 年付息事宜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特别提示:
    可转债付息债权登记日:2021 年 3 月 23 日
    可转债付息日:2021 年 3 月 24 日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0]113 号文核准,福建龙净环保股
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0 年 3 月 24 日公开发行了 2,000 万张可转
换公司债券(债券简称:龙净转债,债券代码:110068,以下简称“龙净转债”或
“可转债”)。龙净转债将于 2021 年 3 月 24 日支付 2020 年 3 月 24 日至 2021 年 3
月 23 日期间的利息。根据《福建龙净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
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有关条款的规定,现将有关事项公
告如下:


    一、龙净转债基本情况
    1、可转债名称:福建龙净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
    2、可转债简称:龙净转债
    3、可转债代码:110068
    4、发行规模: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总额为人民币 200,000.00 万元,每张面值
为人民币 100 元,共计 2,000 万张,200 万手,按面值发行。
    5、债券期限:2020 年 3 月 24 日至 2026 年 3 月 23 日
    6、转股期限:2020 年 9 月 30 日至 2026 年 3 月 23 日
    7、债券利率:第一年 0.20%、第二年 0.50%、第三年 1.00%、第四年
1.50%、第五年 1.80%、第六年 2.00%。
    8、还本付息的期限和方式: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采用每年付息一次的付息方式,到期归还本金和最后一年
利息。计息起始日为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首日 2020 年 3 月 24 日。
    ①年利息计算
    年利息指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按持有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票面总金额自可
转换公司债券发行首日起每满一年可享受的当期利息。
    年利息的计算公式为:
    I=B×i
    I:指年利息额;
    B:指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在计息年度(以下简称“当年”或“每
年”)付息债权登记日持有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票面总金额;
    i:指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当年票面利率。
    ②付息方式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采用每年付息一次的付息方式,计息起始日为可
转换公司债券发行首日。
    付息日:每年的付息日为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首日起每满一年的
当日。如该日为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下一个工作日,顺延期间不另付
息。每相邻的两个付息日之间为一个计息年度。
    付息债权登记日:每年的付息债权登记日为每年付息日的前一交易日,公司
将在每年付息日之后的 5 个交易日内支付当年利息。在付息债权登记日前(包括
付息债权登记日)申请转换成公司股票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公司不再向其持有人
支付本计息年度及以后计息年度的利息。
    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所获得利息收入的应付税项由持有人承担。
    9、初始转股价:10.93 元/股
    10、最新转股价:10.73 元/股(由于公司在 2020 年 7 月 17 日实施了 2019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根据有关规定,龙净转债转股价格自 2020 年 7 月 17 日起由
原来的每股 10.93 元调整为每股 10.73 元),本次可转债转股价格的调整符合公司
可转债募集说明书的相关规定。
    11、信用评级情况:2019 年 9 月 9 日上海新世纪资信评估投资服务有限公
司对“龙净转债”进行了信用评级。龙净环保主体信用等级为 AA+,本次可转债信
用等级为 AA+,评级展望稳定。上海新世纪资信评估投资服务有限公司在对公
司经营状况、行业情况进行综合分析与评估的基础上,于 2020 年 6 月 28 日出具
了《福建龙净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跟踪评级报告》。 本次
公司主体信用评级结果为“AA+”,评级展望维持“稳定”;“龙净转债”信用评级结
果为“AA+”。评级结果较前次没有变化。
    12、担保事项: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未提供担保。
    13、登记、托管、结算机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以
下简称“中登上海分公司”)


    二、本次付息方案
    根据《募集说明书》的规定,本期为“龙净转债”第一年付息,计息期间为 2020
年 3 月 24 日至 2021 年 3 月 23 日。本计息年度票面利率为:0.20%,每 10 张“龙
净转债”(面值 1000 元)派发利息为人民币:2.00 元(含税)。


    三、债权登记日和债券付息日
    1、债权登记日:2021 年 3 月 23 日(星期二)
    2、债券付息日:2021 年 3 月 24 日(星期三)


    四、付息对象
    本次付息对象为:截至 2021 年 3 月 23 日(该日期为债权登记日)下午上海
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登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全体“龙净转债”持有人。


    五、债券付息方法
    1、本公司已与中登上海分公司签订《委托代理债券兑付、兑息协议》,委托
中登上海分公司进行债券兑付、兑息。如公司未按时足额将债券兑息资金划入中
登上海分公司指定的银行账户,则中登上海分公司将根据协议终止委托代理债券
兑息服务,后续兑息工作由公司自行负责办理,相关实施事宜以公司的公告为准。
公司将在本年度兑息日前的第二个交易日的 16:00 时前将本年度债券的利息足
额划拨至中登上海分公司指定的银行账户。
    2、中登上海分公司在收到款项后,通过资金结算系统将债券利息划付给相
应的兑付机构(证券公司或中登上海分公司认可的其他机构),投资者于兑付机
构领取债券利息。


    六、关于本次付息对象缴纳公司债券利息所得税的说明
    1、个人缴纳公司债券利息所得税的说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以及其他相关税收法规和文件的规定,
本期债券个人(包括证券投资基金)债券持有者应缴纳企业债券利息个人所得税,
征税税率为利息额的 20%。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企业债券利息个人所得
税代扣代缴工作的通知》(国税函[2003]612 号)规定,本期债券利息个人所得税
统一由各付息网点在向债券持有人支付利息时负责代扣代缴,就地入库。
    2、非居民企业缴纳公司债券利息所得税的说明
    根据《关于境外机构投资境内债券市场企业所得税 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
税 2018[108]号)规定,自 2018 年 11 月 7 日起至 2021 年 11 月 6 日止,对境外
机构投资境内债券市场取得的债券利息收入暂免征收企业所得税和增值税,故本
期债券非居民企业(包括 QFII、RQFII)债券持有者取得的本次债券利息暂免征
收企业所得税。
    3、其他债券持有者的债券利息所得税需自行缴纳。


    七、相关机构及联系方式

    1、发行人:福建龙净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福建省龙岩市新罗区工业中路 19 号
    联系电话:0597-2210288
    传真:0597-2293213

    2、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东亚前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中心四路 1 号嘉里建设广场第一座 23 层
    联系电话:021-38175501
    传真:021-38175588
3、托管人: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杨高南路 188 号
联系电话:021-38874800


特此公告。
                                          福建龙净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3 月 1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