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亚前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福建龙净环保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 使用的核查意见 东亚前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东亚前海证券”或“保荐机构”) 作为福建龙净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龙净环保”或“公司”)公开发行 可转换公司债券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督导工作指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 有关规定,对于公司 2020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了核查,具体核查 意见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福建龙 净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113 号) 核准,福建龙净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面值总额人民币 200,000.00 万元可转 换公司债券,扣除发行费用等相关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197,958.23 万元。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已于 2020 年 3 月 30 日全部到账,容诚会计 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进行审验并出具了容诚验字[2020]361Z0016 号《验 资报告》。 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累计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 45,986.92 万元,尚未使 用募集资金金额为人民币 153,194.15 万元(包含现金管理及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 续费净额为 1,211.08 万元及尚未支付的发行费用等相关费用 11.77 万元),其中: 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人民币 3,024.01 万元,使用闲置募集资金用于现金管理的余 额为人民币 72,000.00 万元,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余额 77,362.22 万元,尚未存入相关募集资金专户的现金管理利息收入 807.92 万元。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制定和执行情况 1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使用与管理,保护投资者的利益,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 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 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企业实际情况,公司制定了《福建龙净环保股份有限 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及使用等事项做出了明确规定,并 经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执行。公司严格按照《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 度》的规定管理和使用募集资金。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保护中小投资者的权益,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上 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募集资金使 用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公司与保荐机构东亚前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 “东亚前海证券”),分别同兴业银行龙岩分行营业部、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龙岩第一支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龙岩分行和中国民生银行龙岩新罗支 行(上述银行以下简称“开户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以下简称“三方监管协议”)。 公司与全资子公司德长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德长环保”)、保荐 机构东亚前海证券、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龙岩新罗支行(以下简称“工商 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以下简称“四方监管协议”)。 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在各银行专户的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账户名称 开户银行 账号 金额 福建龙净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建设银行龙岩第一支行 35050169770709399999 362.48 德长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工商银行龙岩新罗支行 1410010119245319221 55.57 福建龙净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银行龙岩分行 432578891675 4.15 福建龙净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兴业银行龙岩分行营业部 171100100100670643 2,599.87 福建龙净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民生银行龙岩新罗支行 631884835 1.95 合计 3,024.01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本年度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 2 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分别为:平湖市生态能源项目、龙净环保输送装备及 智能制造项目、龙净环保高性能复合环保吸收剂项目、龙净环保 VOCs 吸附浓缩 装置和氧化焚烧装置生产线项目、补充流动资金,本年度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 对照表详见附表 1《福建龙净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 照表》。 (二)本年度募集资金实际投资项目变更情况说明 不适用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项目的实际投资总额与承诺的差异内容和原因说明 详见附表 1《福建龙净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 表》注 1-5。 (四)本年度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说明 不适用 (五)本年度闲置募集资金情况说明 1、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2020 年 4 月 14 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按照募投项目资金投入的 进度,预计未来一年公司尚有部分募集资金处于临时闲置状态,为提高募集资金 使用效率,降低财务费用,在保证本次募投项目建设和运营资金需求的前提下, 公司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在不超过 20,000.00 万元额度范围内临时用于补充 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自资金划出公司募集资金专户日起至资金 划回至募集资金专户日止)。 2020 年 4 月 27 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调整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额度的公告》。按照募投项目资 金投入的进度,预计未来一年公司尚有部分募集资金处于临时闲置状态,为提高 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费用,在保证本次募投项目建设和运营资金需求的 前提下,公司拟将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流的额度从不超过 20,000.00 万 3 元调整为不超过 100,000.00 万元。使用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自资金划出公司募 集资金专户日起至资金划回至募集资金专户日止)。 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及德长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 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共计 77,362.22 万元。 2、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 2020 年 4 月 14 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 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同意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145,000.00 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决议有 效期内该资金额度可以循环滚动使用。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对投 资产品进行严格评估,将部分闲置的募集资金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收 益稳定的理财产品,或进行结构性存款、协定存款、大额存单、通知存款。投资 决议有效期自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 效。闲置募集资金管理到期后归还到募集资金账户。公司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 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就该事项做出决议及保荐机构经核查出具了专项核查意见, 均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意见。 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及子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 理财产品尚未赎回及尚未划回募集资金专户的金额合计为人民币 72,000.00 万 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预计年化收 受托方名称 产品类型 产品名称 金额 产品期限 收益类型 益率 福建海峡银行龙岩 保本结构性存 2020/4/17~ 现金管理服务 10,000.00 4.00 保本保收益 分行营业部 款 2021/1/17 福建海峡银行龙岩 2020/10/4~ 大额存单 现金管理服务 10,000.00 3.80 保本保收益 分行营业部 2021/1/4 保本结构性存 2020/4/20~ 保本浮动性 厦门银行龙岩分行 结构性存款 30,000.00 1.47-4.09 款 2021/1/15 收益 2020/7/24~ 泉州银行龙岩分行 定期存款 协议定期存款 15,000.00 3.50 保本保收益 2021/1/24 保本浮动收益 2020/10/23 保本浮动收 厦门银行龙岩分行 结构性存款 7,000.00 1.54-3.40 型结构性存款 ~2021/1/29 益 合计 72,000.00 - - - 4 四、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说明 (一)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详见附表 2《福建龙净环保股份 有限公司 2020 年度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 (二)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 不适用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累计实现的收益低于承诺的累计收益说明 不适用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2020 年度,公司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 地披露了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在募集资金的使用及信息披露方面不 存在重大问题。 六、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东亚前海证券认为: 公司 2020 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及使用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 法》、 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 法(2013 年修订)》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 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5 附表 1 福建龙净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 编制单位:福建龙净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200,000.00 募集资金净额:197,958.23 已累计使用募集资金总额:45,986.92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0.00 各年度使用募集资金总额: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0.00 2020 年 4-12 月:45,986.92 投资项目 募集资金投资总额 截至日募集资金累计投资额 截止日 实际投资金额 序 募集资金承 项目投 承诺投资项目 实际投资项目 实际投资金额 实际投资金额 与承诺投资金 号 诺投资总额 入进度 额的差额 1 平湖市生态能源项目 平湖市生态能源项目 80,000.00 30,601.41(注 1) 30,601.41(注 1) 不适用 38.25% 2 龙净环保输送装备及智能制造项目 龙净环保输送装备及智能制造项目 60,000.00 2,415.51(注 2) 2,415.51(注 2) 不适用 4.03% 3 龙净环保高性能复合环保吸收剂项目 龙净环保高性能复合环保吸收剂项目 20,000.00 注3 注3 不适用 不适用 龙净环保 VOCs 吸附浓缩装置和氧化焚 龙净环保 VOCs 吸附浓缩装置和氧化焚 4 25,000.00 注4 注4 不适用 不适用 烧装置生产线项目 烧装置生产线项目 5 补充流动资金 补充流动资金 15,000.00 12,970.00(注 5) 12,970.00(注 5) 0.00 100.00% 合计 200,000.00 45,986.92 45,986.92 注 1:平湖市生态能源项目处于持续投建阶段; 注 2:龙净环保输送装备及智能制造项目第一条生产线已投入生产,其他三条生产线正在建设中; 注 3:龙净环保高性能复合环保吸收剂项目建设尚未利用可转债募集资金,主要由于公司目前吸收剂项目的终端客户分布较为分散,客户一般就近分 散化制备吸收剂以满足运营项目需求,下游需求释放不及预期,大规模集中制备高性能吸收剂的经济优势尚未显现。公司为合理降低投资风险,本着效 益最大化的原则,现综合考虑吸收剂市场现状、外部宏观环境变化因素及公司整体战略规划布局,对环保吸收剂生产线建设计划进行了适当后延,谨慎 推进项目投资进度。截至本报告出具日,公司已经过谨慎的研究论证,将上述募投项目的建设完成期限延长至 2022 年 7 月 30 日; 注 4:龙净环保 VOCs 吸附浓缩装置和氧化焚烧装置生产线项目尚未投建,主要系 VOCs 吸附浓缩装置和氧化焚烧装置的生产工艺和技术水平不断提 升,公司需相应调整该项目生产工艺设计,目前部分生产工艺仍需与国内外合作机构、专家进行充分的合作研究。同时,受 2020 年新冠疫情的影响,上 6 述与国外机构、专家的技术合作开发进度较预期有所放缓。截至本报告出具日,公司已经过谨慎的研究论证,根据技术、市场变化动态对募投项目投入 进度进行了合理调整,将上述募投项目的建设完成期限延长至 2022 年 11 月 30 日; 注 5:扣除发行费用 2,030 万元后实际补充流动资金金额为 12,970.00 万元。 7 附表 2 福建龙净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 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 编制单位:福建龙净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实际投资项目 截至日投资项目 最近三年实际效益 截至日累计 是否达到 承诺效益 累计产能利用率 实现效益 预计效益 序号 项目名称 2020 年 2019 年 2018 年 1 平湖市生态能源项目 不适用 5,220.55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龙净环保输送装备及智能 2 不适用 7,807.72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制造项目 龙净环保高性能复合环保 3 不适用 5,463.48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吸收剂项目 龙净环保 VOCs 吸附浓缩 4 装置和氧化焚烧装置生产 不适用 9,272.89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线项目 5 补充流动资金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合计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8 (本页无正文,为《东亚前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福建龙净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的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 黄德华 刘 欣 东亚前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2021 年 4 月 26 日 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