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山股份:江山股份独立董事关于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及独立意见2022-04-19
南通江山农药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及独立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8 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
等规定和要求,作为南通江山农药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本着对公
司、全体股东及投资者负责的态度,按照实事求是的原则对公司累计和当期对外
担保情况进行了认真的核查,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经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同意为全资子公司江山新加坡有限公司
提供不超过 10,000 万美元的担保额度、为全资子公司南通江山新能科技有限公
司提供不超过 10,000 万元人民币的担保额度、为控股子公司哈尔滨利民农化技
术有限公司提供不超过 5,000 万元人民币的担保额度。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
公司为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提供的担保总额为 4,300 万美元,实际担保余
额(即子公司实际融资占用担保余额)为 0。
公司以上对外担保事项均严格执行对外担保的决策程序、履行对外担保的信
息披露义务,不存在违规对外担保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
况。
独立董事:徐晓东 张利军 周献慧
二○二二年四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