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江山农药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我们 作为南通江山农药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的独立董事,对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三 次会议相关议案进行了审议,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对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发表独立意见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即将任期届满,经过对第九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资料核 查,我们认为董事候选人顾建国、陈云光、薛健、刘为东、王利、孟长春符合《公 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和条件,独立董事候选人张利军、周献慧、 方国兵具备担任独立董事所应具有的独立性,提名人的资格及提名程序合法有 效。同意将上述董事、独立董事候选人提交公司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选 举。 独立董事:张利军 周献慧 方国兵 二○二二年十二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