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山股份:江山股份独立董事关于第九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2023-01-17
南通江山农药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我们
作为南通江山农药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的独立董事,对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一次会
议相关议案进行了审议,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对聘任高级管理人员发表独立意见
经过对公司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履历及相关情况的审阅和了解,我们认为本
次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聘任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表决
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本次聘任的高级管理人员具备履行职责相应的任职条件,均未受过中国证监
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公司章
程》等相关规定,不存在《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其他规
范性文件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其他情形。
我们一致同意聘任王利为公司总经理;聘任孟长春为公司常务副总经理;聘
任宋金华为公司董事会秘书、副总经理兼财务负责人;聘任王旭为公司副总经理;
聘任庞长国为公司总工程师;聘任杜辉为公司首席研发官。
独立董事:张利军 周献慧 方国兵
二○二三年一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