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山股份:江山股份独立董事关于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及独立意见2023-04-18
南通江山农药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及独立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8 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
等规定和要求,作为南通江山农药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本着对公
司、全体股东及投资者负责的态度,按照实事求是的原则对公司累计和当期对外
担保情况进行了认真的核查,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经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同意公司为全资及控股子公司提供以下
担保额度:为江山新加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山新加坡)提供不超过 5,000
万美元的担保额度、为南通江山新能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山新能)提供不
超过 20,000 万元人民币的担保额度、为哈尔滨利民农化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哈利民)提供不超过 5,000 万元人民币的担保额度。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
公司为上述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提供的担保额度为:为江山新加坡公司提
供 2,000 万美元担保,为江山新能提供 10,000 万元人民币担保,为哈利民提供
3,000 万元担保,实际担保余额(即子公司实际融资占用担保余额)为 180 万美
元。公司对外担保事项均在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批准的额度范围内。
全体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对外担保事项均严格执行对外担保的决策程序、履
行对外担保的信息披露义务,不存在违规对外担保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
体股东利益的情况。
独立董事:张利军 周献慧 方国兵
二○二三年四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