盛和资源:《公司章程》修正案2019-01-08
盛和资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章程》修正案
经公司于 2019 年 1 月 7 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临时)会议审议通
过同意对《公司章程》中的部分条款作如下修改:
条款 修订前 修订后(修订内容为斜体加下划线部分)
公司住所:中国(四川)自由贸易试
公司住所:山西示范区亚日街 2 号
第五条 验区成都市双流区西航港街道成新大件路
邮政编码:030006
289 号 1001 室 邮政编码:610000
经山西省工商行政管理局批准,公 经依法登记,公司的经营范围:各类
司的经营范围:各类实业投资;稀有稀 实业投资;稀有稀土、锆、钛等金属系列
土金属销售、综合应用及深加工、技术 产品的销售、综合应用;技术服务和咨询;
第十三 咨询;稀土新材料加工与销售;化工材 稀土、锆、钛新材料的销售;化工材料(不
条 料(不含化学危险品)销售;自营和代 含危险化学品)销售;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
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 和技术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公司经营和国
限定公司经营和国家禁止进出口的商品 家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以工商
及技术除外) 登记机关核准为准)
公司在下列情况下,可以依照法律、行
政法规、部门规章和本章程的规定,收购本
公司在下列情况下,可以依照法律、
公司的股份:
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本章程的规定,
(一)减少公司注册资本;
收购本公司的股份:
(二)与持有本公司股票的其他公司合并;
(一)减少公司注册资本;
(三)将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
(二)与持有本公司股票的其他公司合
激励;
第二十 并;
(四)股东因对股东大会作出的公司合并、
三条 (三)将股份奖励给本公司职工;
分立决议持异议,要求公司收购其股份的。
(四)股东因对股东大会作出的公司合
(五)将股份用于转换上市公司发行的可
并、分立决议持异议,要求公司收购其
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
股份的。
(六)上市公司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
除上述情形外,公司不进行买卖本
益所必需。
公司股份的活动。
除上述情形外,公司不进行买卖本公司
股份的活动。
条款 修订前 修订后(修订内容为斜体加下划线部分)
公司收购本公司股份,可以选择下列方
式之一进行:
公司收购本公司股份,可以选择下 (一)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方式;
列方式之一进行: (二)要约方式;
第二十
(一)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方式; (三)中国证监会认可的其他方式。
四条
(二)要约方式; 公司因本章程第二十三条第(三)项、
(三)中国证监会认可的其他方式。 第(五)项、第(六)项规定的情形收购
本公司股份的,应当通过公开的集中交易
方式进行。
公司因本章程第二十三条第(一)项、
公司因本章程第二十三条第(一) 第(二)项规定的情形收购本公司股份的,
项至第(三)项的原因收购本公司股份 应当经股东大会决议;公司因本章程第二
的,应当经股东大会决议。公司依照第 十三条第(三)项、第(五)项、第(六)
二十三条规定收购本公司股份后,属于 项规定的情形收购本公司股份的,应经三
第(一)项情形的,应当自收购之日起 10 分之二以上董事出席的董事会会议决议。
日内注销;属于第(二)项、第(四) 公司依照本章程第二十三条规定收购
第二十
项情形的,应当在 6 个月内转让或者注 本公司股份后,属于第(一)项情形的,应
五条
销。 当自收购之日起十日内注销;属于第(二)
公司依照第二十三条第(三)项规 项、第(四)项情形的,应当在六个月内转
定收购的本公司股份,将不超过本公司 让或者注销;属于第(三)项、第(五)
已发行股份总额的 5%;用于收购的资金 项、第(六)项情形的,公司合计持有的
应当从公司的税后利润中支出;所收购 本公司股份数不得超过本公司已发行股份
的股份应当 1 年内转让给职工。 总额的百分之十,并应当在三年内转让或
者注销。
董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董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召集股东大会,并向股东大 (一)召集股东大会,并向股东大会报
会报告工作; 告工作;
(二)执行股东大会的决议; (二)执行股东大会的决议;
(三)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 (三)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
方案; 案;
第一百
(四)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 (四)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
零七条
案、决算方案; 决算方案;
(五)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 (五)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
弥补亏损方案; 亏损方案;
(六)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 (六)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
资本、发行债券或其他证券及上市方案; 本、发行债券或其他证券及上市方案;
(七)拟订公司重大收购、收购本 (七)拟订公司重大收购、合并、分
条款 修订前 修订后(修订内容为斜体加下划线部分)
公司股票或者合并、分立、解散及变更 立、解散及变更公司形式的方案;
公司形式的方案; (八)决定公司因本章程第二十三条
(八)在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决 第(三)项、第(五)项、第(六)项情
定公司对外投资、收购出售资产、资产 形收购公司股份的事项。
抵押、对外担保事项、 委托理财、关联 (九)在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决定公
交易等事项; 司对外投资、收购出售资产、资产抵押、对
(九)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 外担保事项、 委托理财、关联交易等事项;
置; (十)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
(十)聘任或者解聘公司总经理、 (十一)聘任或者解聘公司总经理、董
董事会秘书;根据总经理的提名,聘任 事会秘书;根据总经理的提名,聘任或者解
或者解聘公司副总经理、财务总监等高 聘公司副总经理、财务总监等高级管理人
级管理人员,并决定其报酬事项和奖惩 员,并决定其报酬事项和奖惩事项;
事项; (十二)制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十一)制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十三)制订本章程的修改方案;
(十二)制订本章程的修改方案; (十四)管理公司信息披露事项;
(十三)管理公司信息披露事项; (十五)向股东大会提请聘请或更换为
(十四)向股东大会提请聘请或更 公司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
换为公司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 (十六)听取公司总经理的工作汇报并
(十五)听取公司总经理的工作汇 检查总经理的工作;
报并检查总经理的工作; (十七)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
(十六)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 本章程授予的其他职权。
章或本章程授予的其他职权。 上述第(八)项需经三分之二以上董
超过股东大会授权范围的事项,应 事出席的董事会会议决议。
当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超过股东大会授权范围的事项,应当提
交股东大会审议。
本章程以中文书写,其他任何语种 本章程以中文书写,其他任何语种或不
第一百
或不同版本的章程与本章程有歧义时, 同版本的章程与本章程有歧义时,以在公司
九十四
以在山西省工商行政管理局最近一次核 所属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最近一次核准登记
条
准登记后的中文版章程为准。 后的中文版章程为准。
《公司章程》其他条款不做修订。上述修订内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盛和资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 年 1 月 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