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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盛和资源: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2021-01-19  

                        证券代码:600392             证券简称:盛和资源     公告编号:临2021-005


                      盛和资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盛和资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
议于 2021 年 1 月 18 日以通讯方式召开。公司董事会办公室已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
以电子邮件或专人送达的方式通知了第七届董事会全体董事。会议召集程序符合《公
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2、本次董事会采用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 12 人,实到董事 12 人;会议
由董事长胡泽松先生主持。公司全体监事及部分高管人员列席本次会议。

    综上,本次会议的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会议决议合法有效。会议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同意公司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议案》

    为规范公司治理结构,建立、健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贯彻以经营业绩导向的
“共创、共担、共赢、共享”的经营文化,吸引和留住核心骨干人才,实现公司长
远健康发展,结合公司的发展阶段和发展状况,同意公司实施股权激励计划。

    董事王晓晖先生作为激励对象,属于关联董事,已就本议案回避表决。

    本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11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本议案须提交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建立、健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和约束机制,
吸引和留住核心骨干人才,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经营者个人利益结合在
一起,按照收益与贡献挂钩的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
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
《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制定了《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
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盛和资源控股股份有
限公司 2021 年股权激励计划(草案)摘要公告》(公告编号:2021-007)及《盛和
资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董事王晓晖先生作为激励对象,属于关联董事,已就本议案回避表决。

    本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11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本议案须提交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为保证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并在最大程度上发挥股权激励
的作用,进而确保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实现,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
司实际情况,公司制定了《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盛和资源控股股份有
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董事王晓晖先生作为激励对象,属于关联董事,已就本议案回避表决。

    本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11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本议案须提交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限制性股票激励相关
事宜的议案》

    为具体实施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公司董事会拟提请股东大会授权
董事会办理以下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有关事项:

    1、授权董事会确定激励对象参与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资格和条件,确定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授予日;

    2、授权董事会在公司出现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或缩股、
配股等事宜时,按照本激励计划规定的方法对限制性股票数量及所涉及的标的股票
数量进行相应的调整;

    3、授权董事会在公司出现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或缩股、
配股、派息等事宜时,按照本激励计划规定的方法对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及回购价
格进行相应的调整;
    4、授权董事会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并办理授予
限制性股票所必需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与激励对象签署《限制性股票授予协
议书》,向登记结算公司申请办理有关登记结算业务;

    5、授权董事会对激励对象的解除限售资格、解除限售条件进行审查确认,并同
意董事会将该项权利授予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行使;

    6、授权董事会决定激励对象是否可以解除限售;

    7、授权董事会办理激励对象解除限售所必需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向证券
交易所提出解除限售申请、向登记结算公司申请办理有关登记结算业务、修改《公
司章程》、办理公司注册资本的变更登记;

    8、授权董事会办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限售事宜;

    9、授权董事会根据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规定办理本激励计划的变更与终
止,包括但不限于取消激励对象的解除限售资格,对激励对象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
性股票回购注销,办理已身故(死亡)的激励对象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继承
事宜,终止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根据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规定,决定是否
对激励对象获得的收益予以收回;

    10、授权董事会对本激励计划进行管理和调整,在与本次激励计划的条款一致
的前提下不定期制定或修改该计划的管理和实施规定。但如果法律、法规或相关监
管机构要求该等修改需得到股东大会或/和相关监管机构的批准,则董事会的该等修
改必须得到相应的批准;

    11、授权董事会签署、执行、修改、终止任何和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的协
议;

    12、为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实施,授权董事会委任财务顾问、收款银行、会
计师、律师、证券公司等中介机构;

    13、授权董事会实施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所需的其他必要事宜,但有关文件明
确规定需由股东大会行使的权利除外;

    14、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就本激励计划向有关政府、机构办理审批、登
记、备案、核准、同意等手续;签署、执行、修改、完成向有关政府机构、组织、
个人提交的文件;修改《公司章程》、办理公司注册资本的变更登记;以及作出其认
为与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有关的必须、恰当或合适的所有行为,但有关文件明确规定
需由股东大会行使的权利除外;

    15、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同意,向董事会授权的期限与本次激励计划有效期一致。
    上述授权事项,除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章、规范性文件、本次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或《公司章程》有明确规定需由董事会决议通过的事项外,其他事
项可由董事长或其授权的适当人士代表董事会直接行使。

    董事王晓晖先生作为激励对象,属于关联董事,已就本议案回避表决。

    本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11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本议案须提交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2021-2022 年经营发展规划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盛和资源控股股份有
限公司 2021-2022 年经营发展规划》。

    本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12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六)审议通过《关于补选第七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同意补选张劲松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和提名委员会委员。

    本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12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七)审议通过《关于召开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同意召开公司 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对上述第 1、2、3、4 项议案进行
审议,同意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时间由董事会另行通知。

    本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12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特此公告。




                                            盛和资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 月 1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