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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金山股份: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公告暨召开201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2012-02-27  

						证券代码:600396        证券简称:金山股份       公告编号:临 2012-003 号




        沈阳金山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公告暨
  召开 201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
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沈阳金山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2 年 2 月

17 日以邮件、传真及送达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了召开公司第四届董

事会第三十次会议的书面通知,并于 2012 年 2 月 27 日以现场方式

召开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应出席会议董事 8 人,实际参

加表决董事 8 人。董事王绪祥先生因公未能出席本次会议,委托董事

长彭兴宇先生代为表决并行使相关权利。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彭兴宇先

生主持,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公

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

     经自查,董事会认为公司对本次发行方案进行相关调整后,仍符

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

证券发行管理办法》和《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等法律、

法规和规章规定的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各项条件。

     表决结果: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1
    该项议案尚需经过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关于调整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

    公司 2011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发行”)方案已经

2011 年 3 月 28 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2011 年 8 月

1 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和 2011 年 8 月 17 日召开的

201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根据近期国内股票市场行情,

为确保本次发行工作顺利进行,公司决定调整原审议通过的《关于公

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中的“定价基准日、发行价格及定价

原则”、“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决议的有效期限”两项内容。

    1、调整“定价基准日、发行价格及定价原则

    原审议通过的《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相关部分

内容为:

    “5、定价基准日、发行价格及定价原则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

议公告日(2011 年 3 月 29 日)。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 90%,即 8.20 元/股(股票交易均价=

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

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量)。

    最终发行价格将在公司取得中国证监会关于本次发行的核准文

件后,按照《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的规定以竞价方式

确定。

    东方新能源不参与本次发行的询价,东方新能源认购价格与本次


                               2
发行价格(即其他特定对象的认购价格)相同。

    若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

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发行底价将进行相应调整。”

    现调整为:

    “5、定价基准日、发行价格及定价原则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

议公告日(2012 年 2 月 28 日)。发行底价为 6.10 元/股(不低于定

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 90%,股票交易均价=

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

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量)。

    最终发行价格将在公司取得中国证监会关于本次发行的核准文

件后,按照《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的规定以竞价方式

确定。

    东方新能源不参与本次发行的询价,东方新能源认购价格与本次

发行价格(即其他特定对象的认购价格)相同。

    若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

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发行底价将进行相应调整。”

    表决结果:4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公司关联董事彭兴

宇、王绪祥、金玉军、薛滨回避表决。

    2、调整“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决议的有效期限

    原审议通过的《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相关部分

内容为:


                               3
    “10、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决议的有效期限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决议的有效期为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

    现调整为:

    “10、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决议的有效期限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决议的有效期为调整后的发行方案经股东

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

    表决结果:4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公司关联董事彭兴

宇、王绪祥、金玉军、薛滨回避表决。

    该项议案尚需经过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三、关于修订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的议案

    鉴于本次发行方案部分内容发生了调整,公司重新编制了《非公

开发行股票预案(修订案)》(见附件)。

    表决结果:4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公司关联董事彭兴

宇、王绪祥、金玉军、薛滨回避表决。

    该项议案尚需经过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四、关于调整《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涉及关联交易的议案》

的议案

    《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涉及关联交易的议案》已经 2011 年

3 月 28 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2011 年 8 月 1 日召开

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和 2011 年 8 月 17 日召开的 2011 年

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4
    鉴于本次发行方案部分内容发生了调整,原议案部分内容需作相

应调整,董事会认为调整内容、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遵循了公开、公

平和公正的原则,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没有损害中小股东的

利益。

    原审议通过的《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涉及关联交易的议案》

相关部分内容为:

    “一、(三)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东方新能源认购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

前 2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 90%,即每股不低于 8.20 元。

如果在认购协议签订日至发行日期间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

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则发行底价将进行相应调整。东方新能源不参

与本次发行的询价,与其他特定对象以相同价格认购。最终发行价格

将在公司取得中国证监会关于本次发行的核准文件后,按照《上市公

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的规定以竞价方式确定。”

    现调整为:

    “一、(三)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东方新能源认购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底价为 6.10 元/股(不低

于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 90%)。如果在认

购协议签订日至发行日期间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

除息事项的,则发行底价将进行相应调整。东方新能源不参与本次发

行的询价,与其他特定对象以相同价格认购。最终发行价格将在

公司取得中国证监会关于本次发行的核准文件后,按照《上市公


                              5
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的规定以竞价方式确定。”

     表决结果:4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公司关联董事彭兴

宇、王绪祥、金玉军、薛滨回避表决。

     该项议案尚需经过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五、关于签署附生效条件《<股份认购合同>之补充合同》的议

案

     因本次发行方案部分内容发生了调整,公司与东方新能源对

2011 年 3 月 28 日签署的《股份认购合同》进行了补充,于 2012 年

2 月 27 日签署了《<股份认购合同>之补充合同》。

     表决结果:4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公司关联董事彭兴

宇、王绪祥、金玉军、薛滨回避表决。

     该项议案尚需经过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六、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

相关事项的议案

     为高效、有序地完成公司本次发行工作,公司董事会在对本次发

行方案进行调整的同时,对原审议通过的《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

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项的议案》中的授权有效期

限进行了调整,其他授权内容不变。

     原审议通过的《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

开发行股票相关事项的议案》相关部分内容为:

     “本授权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

     现调整为:


                                6
    “本授权自调整后的发行方案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

月内有效。”

    表决结果:4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公司关联董事彭兴

宇、王绪祥、金玉军、薛滨回避表决。

    该项议案尚需经过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七、关于召开 201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一)会议召开方式: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本次股东大会将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向全体股东提供

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海证券交易

所的交易系统行使表决权(流程见附件)。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

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公司股东行使表决权时,如出现重

复表决的,以第一次表决结果为准。

    (二)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2 年 3 月 16 日下午 2 时

    2、2012 年 3 月 16 日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交易日的 9:30 至
11:30、13:00 至 15:00
    (三)现场会议地点:沈阳市和平区南五马路 183 号泰辰商务大
厦 B 座公司二十六楼会议室
    (四)会议议题:
    1、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

    2、关于调整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

    2.1 定价基准日、发行价格及定价原则

                              7
     2.2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决议的有效期限

     3、关于修订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的议案

     4、关于调整《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涉及关联交易的议案》

的议案

     5、关于签署附生效条件的《<股份认购合同>之补充合同》的议

案

     6、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

相关事项的议案

     (五)出席会议的对象

     1、本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法律顾问。

     2、截至 2012 年 3 月 9 日下午收市,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

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并办理了出席会议登记手续的公司股东或

其委托代理人。

     (六)会议登记方法
     登记方式:股东持股东帐户卡及本人身份证;委托代理人持本人
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法人股东持营业执照复印件、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股东帐户卡、出席人身份证到公司证券部登记。
外地股东可以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授权委托书附后)
     登记时间:2012 年 3 月 12 日-3 月 13 日(8:30-16:00)
     登记地址:沈阳市和平区南五马路 183 号泰宸商务大厦 B 座 23
层沈阳金山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联系人:黄宾 马佳
     联系电话:024-83996040


                                8
传真:024-83996040
邮编:110006
(七)其他事项
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费用自理。

特此公告。



                         沈阳金山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二年二月二十七日




                         9
附件1:

                       授权委托书

   兹授权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单位)出席沈阳金山能源股

份有限公司二〇一二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股东帐户:

   委托人持股数量: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10
附件 2:

    沈阳金山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海证

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和《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等规

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沈阳金山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已事先获悉公司对本次发行方案部分内容的

调整资料,经过认真审核,听取公司管理层及相关工作人员的说明后,

对本次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进行独立判断,并发表意见如下:

    1、针对提交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的《关于调整公司

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我们认为调整后的发行方案切实可行,

有利于本次发行工作顺利进行。

    2、针对提交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的《关于调整<关于

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涉及关联交易的议案>的议案》、《关于签署附生

效条件的<股份认购合同>之补充合同的议案》,我们认为本次发行的

定价方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

则》和《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控股股东按照发行

价格认购股份,认购价格客观、公允,不会损害社会公众股东权益;

董事会在审议该议案时,关联董事回避了该项表决,符合有关法律、

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该关联交易的实施体现了控股股东对公司的

                               11
支持和信心,有利于公司发展,符合公司与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

损害公司及其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3、调整后的发行方案尚待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并报经中国

证监会核准后方可实施。公司关联股东将在股东大会上对相关议案回

避表决。




    独立董事:李国运、张文品、李永建




                                             2012 年 2 月 27 日




                             12
附件 3:参加网络投票操作流程

    一、投票流程

    1、投票代码


    沪市挂牌    沪市挂牌投票       深市挂牌投       深市挂牌   表决议案
                                                                            说明
    投票代码            简称         票代码         投票简称    数量

    738396        金山投票             无              无         8         A股


      2、表决议案


                 议案
    公司简称                                  议案内容                    对应的申报价格
                 序号

                   1       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                1元
                   2       关于调整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               2元
                  2.1           定价基准日、发行价格及定价原则               2.01 元
                  2.2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决议的有效期限              2.02 元
    金山股份       3       关于修订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的议案                3元
                           关于调整《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涉及关联
                   4                                                          4元
                           交易的议案》的议案
                           关于签署附生效条件的《<股份认购合同>
                   5                                                          5元
                                     之补充合同》的议案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
                   6                                                          6元
                               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项的议案

       3、表决意见


             表决意见种类              对应的申报股数

                同意                          1股

                反对                          2股

                弃权                          3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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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投票举例

       股权登记日持有“金山股份”A 股的投资者对公司的第一个议
   案(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投同意票,其申
   报如下:


      投票代码         买卖方向        申报价格     申报股数

       738396           买入             1元          1股


       如某投资者对公司的第一个议案投了反对票,只要将申报股
   数改为 2 股,其他申报内容相同。


      投票代码         买卖方向        申报价格     申报股数

       738396            买入            1元          2股


    三、投票注意事项

    1、股东大会有多个待表决的议案,可以按照任意次序对各议案

进行表决申报,表决申报不得撤单。对同一议案不能多次进行表决申

报,多次申报的,以第一次申报为准。

    2、对不符合上述要求的申报将作为无效申报,不纳入表决统计。

    3、申报价格 99.00 元代表本次股东大会所有议案的一揽子申报,

对各议案的表决申报优先于对所有议案的一揽子申报。

    4、网络投票期间,如投票系统遇到突发重大时间的影响,则股

东大会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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