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山股份:关于实施2011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后调整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价格的公告2012-08-06
证券代码:600396 证券简称:金山股份 公告编号:临 2012-018 号
沈阳金山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实施 2011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后
调整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价格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沈阳金山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2 年 6 月
29 日召开 2011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2011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该方案为:以 2011 年 12 月 31 日的总股本 340,600,000 股为基数,按
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 0.3 元(含税),共派发人民币 10,218,000
元,剩余 287,799,211.06 元结转至以后年度。按照公司《2011 年年度
权益分派实施公告》,2011 年度利润分配的股权登记日为 2012 年 8
月 10 日,除权除息日为 2012 年 8 月 13 日。
根据公司 2011 年 3 月 28 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
2011 年 8 月 1 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第四届董事
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议、2011 年 8 月 17 日召开的 2011 年第二次临
时股东大会和 2012 年 4 月 26 日 201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
准的《关于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关于向特定对
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修订议案》,若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
行日期间除权、除息的,发行数量和发行底价将作相应调整。
一、发行价格的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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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公司 2012 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本次非公开发行价格
不低于公司为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日(2012 年 4
月 11 日,即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的 90%,即发
行价格不低于 6.39 元/股。若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除
权、除息的,发行数量和发行底价将作相应调整。
2011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实施后,本次发行底价调整为 6.36 元/股。
具体计算如下:
调整后的发行底价=(调整前的发行底价-现金红利)=(6.39-0.03)
=6.36 元/股。
除以上调整外,本次发行的其他事项均无变化。若在定价基准日
至发行期间再次发生除权除息事宜,董事会将按有关规定再次调整发
行数量上限与发行底价。
特此公告。
沈阳金山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 O 一二年八月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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