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金山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意见 根据《关于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 公司章程》 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作为沈阳金山能源股份 有限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认真负责的态度,对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 四次会议中审议的《关于调整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发表独立意 见。在保证所获得资料真实、准确、完整的基础上,基于独立判断, 现发表以下意见: 同意聘任李丙信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 我们审阅了李丙信先生的简历,并就有关问题询问了公司有关方 面和有关人员,我们认为:他具备相关的专业素质、执企能力和职业 操守,符合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条件,能够履行相应的职责。 独立董事签字: 二 O 一三年六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