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公司公告

金山股份: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14-02-19  

						 证券代码:600396            证券简称:金山股份           公告编号:临 2014-009 号




            沈阳金山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不存在否决提案的情况。
 本次会议召开前不存在补充提案的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一)本次股东大会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14 年 2 月 18 日上午 9 时 30 分
     (二)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沈阳市和平区南五马路 183 号泰宸商
务大厦 B 座 26 楼会议室
     (三)召开方式:采取现场投票的方式
     (四)会议召集人:沈阳金山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
     (五)会议主持人:董事李丙信先生
     (六)会议通知已于 2014 年 1 月 29 日以公告的形式发布,会议
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股票上市
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二、会议出席情况
     本次会议以现场投票方式召开。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
代理人共 2 人,代表 3 名股东(其中 2 名股东委托同一代理人),代
表股份 160,345,093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36.92%。公司部分董事、监
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请的律师等列席了会议。
     三、议案审议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记名投票的表决方式逐项审议了各项议
          案,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议案                议案              赞成        赞成     反对    反对              弃权   是否
                                                                          弃权票数
序号                内容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比例   通过

 1     关于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160,345,093   100%       0     0%         0      0%     是

 2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160,345,093   100%       0     0%         0      0%     是

                三、律师见证情况
                 北京金诚同达律师事务所石艳玲律师和赵曦律师为本次股东大
          会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本公司 201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召集和召开程序、现场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及表决程序等事宜均符合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范意见》和《沈阳
          金山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1、经与会董事、监事签字的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金诚同达律师事务所关于本次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沈阳金山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 O 一四年二月十九日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