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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金山股份:201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2014-08-22  

						证券代码:600396            证券简称:金山股份        公告编号:临 2014-029 号




       沈阳金山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
               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
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证监许可[2013]1121号《关

于核准沈阳金山能源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沈

阳金山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

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93,732,193.00股,发行价6.26元/股,

共募集资金586,763,528.18元,扣除发行费用12,464,344.00元,募集资

金净额为574,299,184.18元。上述资金于2014年1月2日到账,经瑞华

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了瑞华验字〔2014〕第

01390001号《验资报告》。

     截止2014年6月30日,公司已使用募集资金574,299,184.18元,其

中 , 2014 年 1 月 支 付 丹 东 金 山 2×30 万 千 瓦 工 程 项 目 资 本 金

154,000,000.00元;置换丹东金山2×30万千瓦工程项目预先投入资金

296,000,000.00 元 ; 置 换 白 音 华 30% 股 权 收 购 项 目 预 先 投 入 资 金

124,299,184.18元。 剩余募集资金为 0元。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1
            公司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

       定进行募集资金的存储、使用和管理。

            公司、申银万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

       分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有关情况详见于 2014

       年 1 月 25 日披露的公告 2014-002 号《关于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

       议的公告》。公司履行协议情况良好,无违法违规事项发生。

       截止2014年6月30日,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元
    序号                                                                             存储余额
           专户银行名称        银行账号            初始存放金额      已使用金额
                                                                                     (注)
1          兴业银行沈阳
                          422040100100110233       574,299,184.18   574,299,184.18        0
           铁西支行
合计                                               574,299,184.18   574,299,184.18        0


           三、 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投入丹东金山热电有限公司资本金

            2014 年 1 月 公 司 向 丹 东 金 山 热 电 有 限 公 司 投 入 资 本 金

       154,000,000.00元。

            (二)置换预先投入丹东金山热电有限公司资本金

            根据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募集资金

       使用暨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公司置换已自筹

       资 金 预 先 投 入 丹 东 金 山 热 电 有 限 公 司 2×30 万 千 瓦 热 电 联 产 项 目

       296,000,000.00元。

            (三)置换预先投入收购丹东东方新能源有限公司持有的白音华

       金山发电有限公司30%股权的资金


                                               2
    根据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募集资金

使用暨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公司置换已自筹

资金预先支付收购丹东东方新能源有限公司持有的白音华金山发电

有限公司30%股权款124,299,184.18元。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向变更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截止2014年6月30日, 公司应披露的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使用的

相关信息均予以及时、真实、准确、完整的披露,不存在违规使用、

管理募集资金的情形。上述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同公司在2014

年半年度报告中的相应披露内容不存在差异。

    特此公告



                         沈阳金山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 O 一四年八月二十二日




                              3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募集资金总额                                  574,299,184.18                                  报告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574,299,184.18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0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574,299,184.18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0

                                                                                                                    截至期末累
                                                                                                                                 截至期末 项目达到预
                         募集资金承诺                         截至期末承诺                          截至期末累计    计投入金额                           报告期实现 是否达到 项目可行性是否
    承诺投资项目                            调整后投资总额                        报告期投入金额                                 投入进度 定可使用状
                           投资总额                             投入金额                              投入金额      与承诺投入                             的效益     预计效益     发生重大变化
                                                                                                                                  (%)     态日期
                                                                                                                    金额的差额

丹东金山 2*30 万千瓦                                                                                                                                     体现在公司
                        450,000,000.00      450,000,000.00   450,000,000.00       154,000,000.00   450,000,000.00       0          100    2012 年 9 月                   是             否
    热电联产项目                                                                                                                                         整体效益中

收购丹东东方新能源有
限公司持有的白音华金                                                                                                                                     体现在公司
                        420,000,000.00      420,000,000.00   420,000,000.00                        420,000,000.00       0          100    2010 年 8 月                   是             否
山发电有限公司 30%股                                                                                                                                     整体效益中
        权


 未达到计划进度原因
                                                                                                      不适用
 (分具体募投项目)




                                                                                             4
   项目可行性发生
                                                                                                  不适用
 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置换丹东金山 2×30 万千瓦工程项目预先投入资金 296,000,000.00 元;置换白音华 30%股权收购项目预先投入资金 124,299,184.18 元。 合计置换募集资金 420,299,184.18 元
 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
                                                                                                  不适用
   充流动资金情况

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
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                                                                              不适用
       情况

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
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                                                                              不适用
       情况


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
                                                                                                  不适用
     形成原因



募集资金其他使用情况                                                                              不适用




                                                                                        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