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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金山股份: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委托贷款的公告2016-05-19  

						证券代码:600396            证券简称:金山股份         公告编号:临 2016-022 号



         沈阳金山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委托贷款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

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委托贷款对象:康平华电风力发电有限公司和彰武华电风力发

                         电有限公司

      委托贷款金额:康平华电风力发电有限公司 1700 万元,彰武华

电风力发电有限公司 1600 万元,共 3300 万元委托贷款。

      委托贷款期限:三年

      贷款利率:银行同期基准贷款利率

     一、委托贷款概述
   (一)委托贷款基本情况

     为了满足全资子公司正常生产运营,缓解其资金压力,公司拟为

全资子公司康平华电风力发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康平华电公司”)

和彰武华电风力发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彰武华电公司”)提供 3300

万元委托贷款。

     一、康平华电公司在国家开发银行辽宁省分行长期项目借款本年

需要还款 1022 万元,其中 5 月 20 日需要偿还 511 万元,11 月 20 日

需要偿还 511 万元。同时康平华电公司本年需要偿还华电金山能源有

限公司往来款 700 万元(上年 11 月借入,用于偿还国开行借款),合
                                       1
计本年资金需求 1722 万元。

    康平华电公司自 2014 年 2 月并网发电以来,在结算电费时仅结

算电费中标杆电价部分,电价补贴部分由于政策原因至今未能结算。

截止到 2016 年 4 月末康平华电公司挂账应收电费补贴款 1508 万元,

对公司正常生产经营造成重大资金压力。公司拟为康平华电公司提供

1700 万元委托贷款,用于偿还上述国开行贷款及华电金山能源有限

公司往来款。

    二、彰武华电公司在国家开发银行辽宁省分行长期项目借款本年

需要还款 1054 万元,其中 5 月 20 日需要偿还 527 万元,11 月 20 日

需要偿还 527 万元。同时彰武华电公司本年需要偿还华电金山能源有

限公司往来款 550 万元(上年 11 月借入,用于偿还国开行借款),合

计本年资金需求 1604 万元。

    彰武华电公司自 2014 年 2 月并网发电以来,在结算电费时仅结

算电费中标杆电价部分,电价补贴部分由于政策原因至今未能结算。

截止到 2016 年 4 月末康平华电公司挂账应收电费补贴款 1577 万元,

对公司正常生产经营造成重大资金压力。公司拟为彰武华电公司提供

1600 万元委托贷款,用于偿还上述国开行贷款及华电金山能源有限

公司往来款。

    (二)公司内部需履行的审批程序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全资子公司提

供委托贷款的议案》。会议表决情况:应参会董事 12 人,实际参加

表决董事 12 人,全体董事一致同意公司向康平华电公司提供委托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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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款 1700 万元和向彰武华电公司提供委托贷款 1600 万元,合计不超过

人民币 3300 万元,期限三年,年利率为银行同期基准贷款利率。

    二、委托贷款对象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康平华电风力发电有限公司

    注册地:康平县沙金台乡西二村

    法定代表人:金玉军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成立日期:2011 年

    注册资本:4159 万元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风力发电(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

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主要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本公司

    2、公司名称:彰武华电风力发电有限公司

    注册地:彰武县后新秋镇乐园村胜利街 22 号

    法定代表人:金玉军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成立日期:2011 年

    注册资本:4291 万元

    经营范围:风力发电(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

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主要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本公司

    (二)近期财务状况:
                                 3
       1、经审计 2015 年末资产总额 19982.1 万元,净资产 3116.05 万

元。

   2、经审计 2015 年末资产总额 20425.44 万元,净资产 3357 万元。

       三、委托贷款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委托贷款资金为公司自有资金,金额不超过 3300 万元,占

公司 2015 年末归属于公司股东的净资产的 0.82%,不会影响公司正

常的经营运转和相关投资。公司的委托贷款事项不会损害公司及股

东利益。

       四、委托贷款存在的风险及解决措施

       公司对委托贷款对象进行了充分调研,对其生产经营情况、财

务状况有较充分的了解和掌握,上述两家公司法定代表人均由公司

董事长金玉军兼任。企业收入来源可靠、稳定,具备一定的还款能

力。结合以往交易中的诚信记录,公司认为本次交易委托贷款对象

出现违约风险属可控范围内,能够最大限度保证委托贷款资金安全。

公司将继续密切关注委托贷款资金的使用情况及该企业财务和现金

流情况,对可能出现的影响按期还款的情形,及时披露并采取积极

的措施。

       五、截至 2016 年 5 月 18 日,公司累计对外(包括子公司)提供委

托贷款余额为 0 万元,未出现对外提供委托贷款逾期的现象。

   特此公告



                             沈阳金山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 O 一六年五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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