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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金山股份:关联交易公告2016-08-26  

						证券代码:600396            证券简称:金山股份        公告编号:临 2016-028 号




沈阳金山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
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交易内容:

     1、丹东金山热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丹东公司”)与中国华电
科工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电科工”)执行 1、2 号机组烟气超
低排放脱硝改造和脱硫改造及为丹东公司提供设计和科研服务。
     2、华电电力科学研究院(以下简称“华电电科院”)为丹东金山

供热扩容项目(热源侧)包括新建热网循环水泵房、2 号机热泵和厂
内蓄热罐可研、热网循环水泵改小汽机驱动科研及设计及为丹东公司
提供供热系统厂网扩容增效改造二期项目(热网侧)设计等提供技术。

     3、丹东公司根据工程计划安排,与中国华电集团物资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华电物资”)签订了翻车机设备合同。
     4、丹东公司供热系统改造招标,黑龙江电力设备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龙江电力”)中标。
     5、丹东公司与北京龙电宏泰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龙
电环保”)执行 1、2 号机组烟气超低排放除尘改造工程总承包合同。

     6、华电科工为白音华金山发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白音华公
司”)提供 1 号机组烟气超低排放除尘、脱硫一体化协同控制改造和
1 号机组烟气超低排放脱销改造。
 交易金额:

                                       1
    1、丹东公司与华电科工执行 1、2 号机组烟气超低排放脱硝改造
工程总承包合同 1398 万元,1、2 号机组烟气超低排放脱硫改造工程

总承包合同 3799 万元;为丹东公司提供设计和科研服务,预计合同
金额为 585 万元。
    2、华电电科院为丹东公司供热扩容项目(热源侧)包括新建热

网循环水泵房、2 号机热泵和厂内蓄热罐可研、热网循环水泵改小汽
机驱动科研及设计提供技术服务预计合同金额 525 万元;为丹东公
司提供供热系统厂网扩容增效改造二期项目(热网侧)设计等技术服

务费预计合同金额 480 万元,以上合计 1005 万元。
    3、丹东公司根据工程计划安排,与华电物资签订了翻车机设备
合同 899 万元。
    4、丹东公司供热系统改造招标,龙江电力中标,预计合同金额
不超过 926 万元。
    5、丹东公司与龙电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执行 1、2 号机组烟气超低
排放除尘改造工程总承包 1678 万元。
    6、华电科工为白音华公司提供 1 号机组烟气超低排放除尘、脱
硫一体化协同控制改造工程总承包合同 7966 万元和 1 号机组烟气超

低排放脱销改造工程总承包合同 1476 万元,合计 9442 万元。
 交易目的:
    上述交易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环保政策要求,保证项目质量,保证
项目顺利实施,有利于促进技改项目安全、高效的完成。有效控制工
程造价,保证项目质量,提高投资效益,保证在建项目顺利实施。
 交易影响:公司董事会认为,上述交易是公司与关联方为保证公

   司生产正常运营、在建项目顺利实施而进行的。交易公平、合理,


                              2
   保护了交易各方和公司的利益,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有利于

   提高公司的盈利能力和抗风险能力。上述关联交易不影响公司的

   独立性。

 关联人回避事宜:上述关联交易经公司于 2016 年 8 月 24 日召开

的第六届董事会七次会议批准,公司关联董事金玉军先生、于学东先

生、刘雷先生、陈爱民先生和周可为先生已对该项议案的表决进行了

回避,非关联董事对上述关联交易进行了表决,郭洪波先生因个人原

因未能参加会议。会议以 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通过了议案。

     一、关联交易概述

    1、丹东公司与华电科工执行 1、2 号机组烟气超低排放脱硝改造

工程总承包合同 1398 万元,1、2 号机组烟气超低排放脱硫改造工程

总承包合同 3799 万元;为丹东公司提供设计和科研服务,预计合同

金额为 585 万元。

    2、华电电科院为丹东公司供热扩容项目(热源侧)包括新建热

网循环水泵房、2 号机热泵和厂内蓄热罐可研、热网循环水泵改小汽

机驱动科研及设计提供技术服务预计合同金额 525 万元;为丹东公

司提供供热系统厂网扩容增效改造二期项目(热网侧)设计等技术服

务费预计合同金额 480 万元,以上合计 1005 万元。

    3、丹东公司根据工程计划安排,与华电物资签订了翻车机设备

合同 899 万元。

    4、丹东公司供热系统改造招标,龙江电力中标,预计合同金额

不超过 926 万元。


                              3
    5、丹东公司与龙电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执行 1、2 号机组烟气超低

排放除尘改造工程总承包 1678 万元。

    6、华电科工为白音华公司提供 1 号机组烟气超低排放除尘、脱

硫一体化协同控制改造工程总承包合同 7966 万元和 1 号机组烟气超

低排放脱销改造工程总承包合同 1476 万元,合计 9442 万元。

    中国华电科工有限公司、华电电力科学研究院及中国华电集团物
质有限公司均为中国华电集团公司的全资子公司;黑龙江电力设备有

限公司是华电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华电能源工程有限公司
的全资子公司,北京龙电宏泰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是黑龙江电力设备有
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中国华电集团为沈阳金山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实
际控制人,华电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是公司第一大股东,依据相关法律
法规规定,上述合同涉及关联交易。
    公司于 2016 年 8 月 24 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七次会议批准,

公司关联董事金玉军先生、于学东先生、刘雷先生、陈爱民先生和周

可为先生已对该项议案的表决进行了回避,非关联董事对上述关联交

易进行了表决,郭洪波先生因个人原因未能参加会议。会议以 5 票同

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通过了议案。

    二、关联方介绍

    1、中国华电科工集团有限公司

    注册地:北京市丰台区汽车博物馆东路 6 号院 1 号楼

    法定代表人:孙青松

    经营范围:技术开发、技术推广、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

务;项目投资;大、中型火电、水电、输变电电力工程的总承包;工

                              4
程项目管理;工程系统设计;销售电力装备、节能环保装备;物业管

理;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代理进出口;承包境外工程和境内国

际招标工程及所需的设备、材料出口;对外派遣境外工程所需的劳务

人员。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

营活动。

    基本财务状况:2015 年末净资产 771,828.4 万元,2015 年度净

利润 41,096 万元。

    2、华电电力科学研究院

    注册地: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西园路 10 号

    法定代表人:彭桂云

    经营范围:发电工程调试、试验及检测技术咨询服务,动力工程

装置、化学及材料工程、电气及自动化系统、环保及节能节水技术、

新能源技术研发、技术转让及咨询服务,水利工程、电力工程、起重

及工程机械、工业与民用建筑工程的设计、承包及技术咨询服务,电

力设备检测,工程及设备监理,培训服务,会务服务,《发电与空调》

期刊的发型(详见《期刊出版许可证》,有效期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

国内广告设计、制作、发布。(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

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基本财务状况:2015 年年底净资产:60,942 万元,2015 年度净

利润:9968 万元。

    3、中国华电集团物资有限公司

    注册地:北京市昌平区昌平镇超前路 9 号 3 号楼


                                 5
    法定代表人:黄少雄

    经营范围:电力成套设备及配件、机械电子、金属材料、化工产

品(不含危险化学品)、五金交电、汽车(不含小轿车)、计算机及软

件、办公设备、仪器仪表、汽车配件、针纺织品、农副产品(粮、棉

除外)、文教用品、日用杂品(不含烟花爆竹)、劳保用品的销售;进

出口业务;技术与经济咨询服务;高新技术产品的开发、利用;设备

成套、设备监理;仓储服务;机械设备的租赁;商品信息咨询服务;

电子商务。

   基本财务状况:2015 年末净资产 36,370.78 万元,2015 年度净利

润 14,986.09 万元。

    4、黑龙江电力设备有限公司

    注册地:哈尔滨市南岗区高科技开发区 19 栋 B 座

    法定代表人:刘晖

    经营范围:开发、生产、销售电站设备、机电设备及其配件、购

销五金交电、化工原料及产品(不含危险品、剧毒品)、电子产品、

提供相关设备安装及其技术服务。开发、生产、销售保温管道。自营

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

的商品和技术除外;销售:石灰石材料及制品【以上不含国家专项审

批项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

动)

    基本财务状况:2015 年末净资产 170,595,211.22 元,2015 年度

净利润 5,739,852.15 元。


                                6
    5、北京龙电宏泰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注册地:北京市海淀区紫竹院路 116 号嘉豪国际中心 C1112 号

    法定代表人:梁永峰

    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技术检

测;环境检测;工程和技术研究与试验发展;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工

程勘察设计;专业承包;施工总承包;货物进出口、代理进出口、技

术进出口;烟气治理;废气治理;大气污染治理;固体废物污染治理;

噪声、光污染治理;辐射污染治理;地址灾害治理;销售机械设备、

电子产品;合同能源管理;投资管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

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

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

    基本财务状况:2015 年末净资产 70,852,454.74 元,2015 年度净

利润 18,836,539.88 元。

    三、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1、丹东公司与华电科工执行 1、2 号机组烟气超低排放脱硝改造
工程总承包合同 1398 万元,1、2 号机组烟气超低排放脱硫改造工程

总承包合同 3799 万元;为丹东公司提供设计和科研服务,预计合同
金额为 585 万元。
    2、华电电科院为丹东公司供热扩容项目(热源侧)包括新建热

网循环水泵房、2 号机热泵和厂内蓄热罐可研、热网循环水泵改小汽
机驱动科研及设计提供技术服务预计合同金额 525 万元;为丹东公
司提供供热系统厂网扩容增效改造二期项目(热网侧)设计等技术服

务费预计合同金额 480 万元,以上合计 1005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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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丹东公司根据工程计划安排,与华电物资签订了翻车机设备
合同 899 万元。

    4、丹东公司供热系统改造招标,龙江电力中标,预计合同金额
不超过 926 万元。
    5、丹东公司与龙电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执行 1、2 号机组烟气超低

排放除尘改造工程总承包 1678 万元。
    6、华电科工为白音华公司提供 1 号机组烟气超低排放除尘、脱
硫一体化协同控制改造工程总承包合同 7966 万元和 1 号机组烟气超

低排放脱销改造工程总承包合同 1476 万元,合计 9442 万元。
    四、关联交易的目的以及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董事会认为:

    上述关联交易是公司根据生产运营及实施在建项目的实际需要,

通过公平、合理的方式而进行的,保护了交易各方和公司的利益,交

易有利于公司项目尽快建成,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有利于提高公

司的盈利能力和抗风险能力。上述关联交易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

    六、独立董事的意见

    本公司独立董事林刚先生、程国彬先生、王世权先生及高倚云女

士认为:

    1、丹东公司与华电科工执行 1、2 号机组烟气超低排放脱硝改造

和脱硫改造、为丹东公司提供设计和科研服务。

    2、华电电科学院为丹东金山热电有限公司供热扩容项目(热源

侧)包括新建热网循环水泵房、2 号机热泵和厂内蓄热罐可研、热网

循环水泵改小汽机驱动科研及设计和供热系统厂网扩容增效改造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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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期项目(热网侧)设计等提供技术服务。

    3、丹东公司根据工程计划安排,与华电物资签订了翻车机设备

合同。

    4、丹东公司供热系统改造招标,龙江电力中标。

    5、丹东公司与龙电环保执行 1、2 号机组烟气超低排放除尘改造

工程;

    6、华电科工为白音华公司提供 1 号机组烟气超低排放除尘、脱

硫一体化协同控制改造工和 1 号机组烟气超低排放脱销改造

    我们认为上述非经常性关联交易系公司全资及控股子公司为有

效控制保证项目质量,提高投资效益,保证工程顺利实施,是必要的。

关联交易公平、合理,严格按照国家的相关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执

行,平等地保护了各方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

    上述关联交易是公司根据生产运营及实施在建项目的实际需要,
通过公平、合理的方式而进行的,保护了交易各方和公司的利益,交
易有利于公司项目尽快建成,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有利于提高公
司的盈利能力和抗风险能力。上述关联交易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保
护了公司中小股东的利益。
    上述关联交易事项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是合规合理的。关联董

事在董事会审议上述关联交易议案时均回避表决,涉及的关联交易表

决程序符合相关规定,体现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七、备查文件目录

    1、本公司第六届董事会七次会议决议;

    2、本公司独立董事关于本次关联交易的《独立董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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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特此公告。




             沈阳金山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 O 一六年八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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