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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金山股份:关于对外担保的专项说明及为子公司贷款提供担保的独立意见2019-04-26  

						       沈阳金山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外担保的专项说明及为子公司贷款
           提供担保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
导意见》、《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和《关于规范上市
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沈阳金山
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的独立董事,对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九
会议审议的《关于为子公司 2019 年提供贷款担保的议案》,
本着认真负责的态度,在了解相关情况的基础上,经过审慎
考虑,基于独立判断,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1、本次担保事项的被担保对象系公司子公司,其主体
资格、资信状况及对外担保的审批程序均符合中国证 监会
《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
保若干问题的通知》(证监发[2003]56 号)、《关于规范上市
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证监发[2005]120 号)、《公司
章程》及公司对外担保的相关规定。公司已履行了必要的审
批程序。
    2、我们认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的关
于为子公司 2019 年提供贷款担保的事项是合理的,决策程
序合法,符合本公司的根本利益,不存在损害本公司和全体
股东,特别是非关联 股东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有
关法律、法规和本公司章程的规定
    3、2017 年度及累计至 2018 年度,公司不存在为任何非
法人单位或个人提供担保的情况,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它关联
方强制公司提供担保的情况。


    独立董事:林刚、程国彬、王世权、高倚云


                         二 O 一九年四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