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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ST金山:第七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2020-04-02  

						证券代码:600396            证券简称:*ST 金山         公告编号:临 2020-007 号



           沈阳金山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

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沈阳金山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于 2020 年 3 月 31 日以现场方式召开

第七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应出席会议监事 3 人,实际参加会议表决

3 人。李延春先生因公出差,委托王迎东先生代为表决。会议的召开

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会议一致通过如下决议:

     一、监事会 2019 年工作报告

     同意:3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二、关于监事辞职暨推荐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同意:3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因工作需要,监事李延春先生申请辞去公司监事职务。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股东提名情况,

拟提名魏永志先生为监事候选人人选。(监事候选人简历附后)

     三、2019 年财务决算报告

     同意:3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四、2019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同意:3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公司监事会根据《证券法》第 82 条规定和《公开发行证券的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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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2 号<年度报告内容与格式>》(2017 年

修订)的有关要求,对公司 2019 年年度报告进行了认真审核,并提

出如下审核意见:

    1.公司 2019 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公司章程》及

相关法律法规的各项规定;

    2.公司 2019 年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

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本

年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3.在监事会提出本意见以前,未发现参与 2019 年年度报告编制

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五、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同意:3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六、关于《公司 2019 年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同意:3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七、关于公司为子公司 2019 年提供贷款担保的议案

    同意:3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八、关于关联交易的议案

    同意:3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特此公告。

                           沈阳金山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 O 二 O 年四月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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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监事候选人简历:

    魏永志,男,1971 年出生,大学本科学历,高级会计师,中共

党员。曾先后任辽宁华电铁岭发电公司关联财务部副主任(主持工作),

辽宁华电检修工程公司综合管理部主任,辽宁华电铁岭发电有限公司

财务部副主任、副总会计师,丹东金山热电有限公司总会计师,辽宁

华电铁岭发电有限公司党委委员、总会计师,沈阳金山能源股份有限

公司煤业分公司总经理等职。现任沈阳金山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财务资

产部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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