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山股份:第七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2020-08-28
证券代码:600396 证券简称:金山股份 公告编号:临 2020-029 号
沈阳金山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
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沈阳金山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于 2020 年 8 月 26 日以通讯方式召开
第七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应出席会议监事 3 人,实际参加会议表决
3 人。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会议
一致通过如下决议:
2020 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同意:3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根据《证券法》第 82 条规定和《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
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3 号——半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2017 年修订)》
的有关要求,我们作为公司监事在全面了解和审核公司《2020 年半
年度报告》后,认为:
1.公司《2020 年半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
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
2.公司《2020 年半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
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可以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
出公司半年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相关事项;
3.在提出本意见之前,未发现参与《2020 年半年度报告》编制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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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特此公告。
沈阳金山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 O 二 O 年八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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