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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金山股份:关于关联交易的独立董事意见2020-08-28  

						           沈阳金山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关联交易的独立董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和《独立董
事工作细则》等规章性文件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沈阳金山
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三次
会议中关联交易的议案,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与关联方融资业务
    1.公司控股子公司辽宁康平金山风力发电有限责任公
司、辽宁彰武金山风力发电有限责任公司拟与华电商业保理
(天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电保理公司”)开展绿色
补贴保理融资业务,融资金额各 650 万元。利率为基准利率
上浮 10%即 4.785%,期限一年。

    2. 2020 年沈阳金山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本部及所属单位
拟在中国华电集团财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电财务”)
办理贷款,合计 7 亿元,利率不超过基准利率,期限不超过
三年。
    上述关联交易事项可进一步拓宽公司融资渠道,公司及
附属公司可通过华电财务获得更加便捷高效、多品种的金融
服务,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二、与关联方风火替代
    拟根据华电吉林大安风力发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
电大安风电”)和华电吉林双辽风力发电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华电双辽风电”)发电能力代发公司所属沈阳热电分公
司部分电量指标。预计代发电量 5000 万千瓦时以上,沈阳
热电公司按照不低于 0.15 元/千瓦时的价格获得价差收入,
具体由双方协商确定。
    上述关联交易由风电企业替代火电发电,同时给予火电
企业一定经济补偿,可以实现节能减排,提高公司经济效益
和社会效益。
    三、接受关联方劳务
     1.与华电郑州机械设计院的关联交易。公司全资子公
司丹东金山热电有限公司拟与华电 郑州机械设计院签订
2020 年新增联网工程总承包合同,预计金额为 2874 万元。

    2.与华电青岛环保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电青岛
环保”)的关联交易。公司全资子公司辽宁铁岭发电有限公
司拟与华电青岛环保签订锅炉脱硝催化剂更换合同,预计金
额为 956 万元。

    3.与华电电力科学研究院(以下简称“华电电科院”)
的关联交易。公司沈阳热电分公司拟与华电电科院签署 1 号
机供热能力及其可靠性优化提升改造项目合同,预计金额为
840 万元。
    上述关联交易是公司根据生产运营及实施在建项目的
实际需要,通过公平、合理的方式进行的,保护了交易各方
和公司的利益,交易有利于公司项目尽快建成,有利于公司
的长远发展,有利于提高公司的盈利能力和抗风险能力。
    公司本次会议审议的全部关联交易不影响公司的独立
性,保护了公司中小股东的利益。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是
合规合理的。公司关联董事在董事会审议上述关联交易议案
时均回避表决,涉及的关联交易表决程序符合相关规定,体
现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因此,同意上述关联交易。
    独立董事:
    林   刚      程国彬        王世权    高倚云


                          二 O 二 O 年八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