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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金山股份:关联交易公告2020-11-17  

                        证券代码:600396             证券简称:金山股份           公告编号:临 2020-047
号




              沈阳金山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
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关联交易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关联交易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制度的规定,交易遵循

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没有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

益。本次关联交易不会导致公司对关联方形成依赖,不会影响上市公

司的独立性。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为加强公司信息化建设,确保公司网络安全满足国家、行业的相

关要求,提高公司及所属公司工作效率,公司及全资、控股子公司拟

与国电南京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电南自”)签订相关信

息化项目合同,主要项目包括等级保护测评、综合业务平台、安全态

势感知平台推广、ERP 项目升级推广等。

     项目总金额约为 1011 万元。其中沈阳金山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约

6 万元;辽宁华电铁岭发电有限公司约 240 万元;白音华金山发电有

限公司约 126 万元;阜新金山煤矸石热电有限公司约 117 万元;丹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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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金山热电有限公司约 95 万元;沈阳金山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热电分公

司约 98 万元;康平风力发电有限公司约 35 万元;辽宁彰武金山风力

发电有限责任公司约 42 万元;辽宁康平金山风力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约 42 万元;彰武华电新能源有限公司约 120 万元;阜新华电新能源

有限公司约 55 万元;内蒙古华电金源能源有限公司约 35 万元。

    国电自动与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均为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

    二、关联交易定价原则

    参照国家及行业有关设计、造价标准,同类项目造价,及市场交

易价格确定。

    三、关联方基本情况

    国电南京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注册地:江苏省南京市江宁开发区水阁路 39 号

    法定代表人:王凤蛟

    注册资本:69526.518 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是:继电保护系统、控制系统、电力自动化系统、监测

系统、管理信息系统、调度自动化系统、轨道交通等工业自动化系统、

节能减排系统、储能工程系统、新能源及新技术的利用与开发系统、

大坝及岩土工程系统、水电水资源自动化和信息化系统、视频监控及

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计算机信息集成系统等的开发、设计、生产制造、

销售、技术支持和咨询服务;高低压电器及传动设备、智能测试设备、

智能仪器仪表等产品的研发、设计、制造、销售和服务;电力行业(新

能源发电)建设工程、环境保护及水处理工程、电力及工矿企业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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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工程等的开发、设计、生产、销售、技术支持、咨询服务、项目管理、

工程总承包;本企业自产产品和技术的出口业务;公司生产科研用原

辅材料、仪器仪表、机械设备、零配件及技术的进口业务,进料加工

和‘三来一补’。

    基本财务状况:2019 年底总资产 87.99 亿元,净资产 24.03 亿元;

2019 年净利润 5625.75 万元。

        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
            100%

 华电集团南京电力自动化设备有限公司             其他社会公众股

           54.55%                                      45.45%

                       国电南京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四、关联交易审议程序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2020 年 11 月 16 日,公司召开七届十

 七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非经常性关联交易的议案》董

 事会就上述关联交易表决时,公司关联董事李延群先生、王凤峨先

 生、侯军虎先生、李西金先生和李瑞光先生对该项议案的表决进行

 了回避,非关联董事对上述关联交易进行了表决。会议以 6 票同意,

 0 票反对,0 票弃权通过了议案。

    (二)独立董事事前认可:作为沈阳金山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会独立董事,我们认为上述关联交易事项符合有关法律法规,遵循了

公平、公正、合理的市场定价原则,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产生影响,

不会导致公司对关联人产生依赖,符合公司的长远利益,不存在损害

公司及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将上述关联交易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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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案提交公司七届十七次董事会审议。

    (三)独立董事意见: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

的指导意见》《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和《独立

董事工作细则》等规章性文件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沈阳金山能源股

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中关联交易

议案,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公司及全资、控股子公司拟与国电自动签订包括等级保护测评、

综合业务平台、安全态势感知平台推广、ERP 项目升级推广项目等相

关信息化项目合同是公司根据生产运营的实际需要,通过公平、合理

的方式而进行的,该关联交易有利于公司信息化,采购行为没有损害

公司及其他股东的利益,保护了交易各方和公司的利益,有利于公司

的长远发展。

    上述关联交易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保护了公司中小股东的利

益。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是合规合理的。

    公司关联董事在董事会审议上述关联交易议案时均回避表决,涉

及的关联交易表决程序符合相关规定,体现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原

则。因此,同意上述关联交易。

    五、交易必要性及对公司的影响

    国电南自前身为南京电力自动化设备总厂,专注于电力自动化、

信息化的技术研发及产品服务,是数字华电建设的主力军,被誉为中

国电力自动化产业的摇篮和孵化器。“国电南自”已经成为享誉全国

并有一定国际知名度的著名品牌。公司与国电南自及其下属的南自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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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美德、南自华盾、南自信息等公司常年开展业务合作,公司所属电厂

的机组 DCS、继电保护、变频器、生产实时控制系统,燃料管理系

统、环保系统、ERP 系统、态势感知平台大多都是国电南自及其所属

公司提供或开发的。双方常年合作,有利于为公司提供稳定可靠的供

货渠道和技术支持,在系统更新换代、备品备件供应、售后服务、技

术服务等方面更具保障,继续合作有利于降低成本和日后的运行维护

费用。

    公司上述项目建成后,促进公司整体生产能力提升和可持续发

展。

    六、备查文件目录

    1. 经与会董事签字确认的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十七次会议决议;

    2. 独立董事事前认可的声明;

    3. 独立董事签字确认的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沈阳金山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 O 二 O 年十一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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