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 公司公告

公司公告

金山股份:2020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20-12-03  

                        证券代码:600396            证券简称:金山股份     公告编号:2020-050

                    沈阳金山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0 年 12 月 2 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公司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6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                  920,730,717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占公司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比例(%)                                                  62.5196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董事长李延群主持本次股东大会。会议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
决方式进行表决。会议的召开和表决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
议合法有效。

                                       1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 11 人,出席 3 人,董事王凤峨、李海峰、侯军虎、李西金、
邬迪因公未能出席本次会议,独立董事林刚、程国彬、王世权因公未能出席本次
会议。
       2、 公司在任监事 3 人,出席 2 人,监事会主席王迎东因公未能出席本次会
议;
       3、 副总经理、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总法律顾问李瑞光出席了本次会议;
副总经理郎国民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为控股子公司贷款提供担保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A股        920,697,117 99.9963          33,600        0.0037          0      0.0000



(二)      累积投票议案表决情况


1、 关于推荐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议案序号          议案名称           得票数       得票数占出席 是否当选
                                                  会议有效表决
                                                  权的比例(%)
1.01              李亚光              920,687,217       99.9952 是


                                           2
(三)      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议案       议案名称              同意                  反对                弃权
 序号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1         关于为控股子     61,694,138 99.9455      33,600 0.0545          0     0.0000
          公司贷款提供
          担保的议案
2.01      李亚光           61,684,238 99.9295
注:选举董事议案为累积投票议案,同意数为投票数。



(四)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参加表决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 6 人,代表 6 名股东,代表股份 920,730,717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2.5196%。其中出席本次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
东委托授权共 4 人,代表 4 名股东,代表股份数量 920,687,117 股,占公司有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62.5167%;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 2 人,代表股份
43,6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29%。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金诚同达(沈阳)律师事务所

律师:任俏、刘佳穆

2、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及
表决程序、表决结果等事项,均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公
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股东大会决议合法有效。


四、      备查文件目录



1、 沈阳金山能源股份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3
2、 北京金诚同达(沈阳)律师事务所关于沈阳金山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

   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沈阳金山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 12 月 3 日




                                  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