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金山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推荐董事候选人的独立董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等的相关规定,我们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和对公司、全体股东负责的 态度,对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董事辞 职暨推荐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本次董事候选人提名、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 规定。本次提名的董事候选人符合《公司法》《上交所上市规则》《上 交所上市公司董事选任与行为指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上市公司 董事任职资格的规定,未曾受到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的处罚及市 场禁入。同意提名王锡南为董事候选人,同意将该事项提交股东大会 审议。 独立董事: 林 刚 程国彬 王世权 高倚云 二 0 二一年八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