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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金山股份:金山股份关于开展融资租赁暨关联交易的公告2022-03-01  

                        证券代码:600396           证券简称:金山股份          公告编号:临 2022-008 号



            沈阳金山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开展融资租赁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
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主要交易内容:

     公司及全资、控股子公司 2022 年拟与华电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华电租赁公司)开展融资租赁业务,合计 12.72 亿元。华电租

赁公司为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实际控制的公司,符合《上海证券交

易所股票上市规则》6.3.3 条第(二)款规定的关联关系,上述交易

构成关联交易。

      至本次关联交易为止(不包括本次交易),过去 12 个月内公司

与华电租赁公司未发生过关联交易。

      本次关联交易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批准,尚需

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性融资

     由公司及全资、控股子公司(承租人)将自有的固定资产在形式

上出售给华电租赁公司(出租人),公司及全资、控股子公司获得发展

资金,然后再向其租回使用,并按期向其支付租金。本次拟将公司及

全资、控股子公司的部分设备、建筑物、构筑物等租赁物在形式上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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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售给华电租赁公司,然后由各公司租回使用,待租赁期满后,各公司

按协议规定以 1.00 元的价格进行回购。

    1. 出租人:华电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2. 承租人:沈阳金山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辽宁华电铁岭发电有

限公司、白音华金山发电有限公司、丹东金山热电有限公司

    3. 租赁方式:售后回租。

    4. 融资金额:10 亿元。

    5. 租赁期限:8 年。

    6. 担保方式:电费收费权顺位质押。

    7. 租赁手续费:按照实际融资金额 2.6%一次性支付。

    8. 综合利率:合同利率为 4.35%,包含服务费后综合融资成本

为 5.1%。

       (二)风电项目改造融资

    公司控股子公司辽宁康平金山风力发电有限责任公司、辽宁彰

武金山风力发电有限责任公司(承租人)拟采用直接租赁和售后回租

两种方式获得风机项目改造资金,其中直接租赁由华电租赁公司(出

租人)出资购买设备并出租给承租人进行风电项目建设;售后回租由

承租人将已形成的构筑物等租赁物在形式上出售给华电租赁公司,

承租人租回使用,待租赁期满后按协议规定以 1.00 元的价格进行回

购。

       1. 出租人:华电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2.   承租人:辽宁康平金山风力发电有限责任公司、辽宁彰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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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金山风力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3. 租赁方式:直接租赁、售后回租。

    4. 融资金额:直租与售后回租合计不超过 2.72 亿元,拟定直

租合计不超过 1.78 亿元,回租合计不超过 0.94 亿元。直租与回租

比例以实际为准。

    5. 租赁期限:15 年。

    6. 担保方式:电费收费权质押。

    7. 租赁手续费:直租部分不超过 409.4 万元,回租部分不超 376

万元。(直租部分 2.3%,回租部分 4%,根据投放金额投放前一次性

按比例收取)

    8. 综合利率:直租合同利率为 4.35%,包含服务费后综合融资

成本为 4.85%;售后回租合同利率为 5.3%,包含服务费后综合融资成

本为 6.16%。

    华电租赁公司为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实际控制的公司,符合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6.3.3 条第(二)款规定的关联关

系,上述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至本次关联交易为止(不包括本次交易),过去 12 个月内公司

与华电租赁公司未发生关联交易。

    上述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

重大资产重组。

    二、关联人基本情况

    华电租赁公司成立于 2013 年,注册资本 40 亿元人民币,法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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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代表人殷红军,经营范围是租赁业务;向国内外购买租赁财产;租赁

财产的残值处理及维修;租赁交易咨询和担保;兼营与主营业务相关

的保理业务。2020 年 12 月 31 日总资产 265.33 亿元,净资产 44.52

亿元;2020 年净利润 3.98 亿元。

    三、关联交易的目的及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及全资、控股子公司开展融资租赁业务有利于拓宽公司融

资渠道,优化融资结构,提高公司风能资源利用效率,满足公司生产

经营和发展等方面的资金需求。

       四、关联交易的审议程序

    (一)经公司独立董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事前认可,同意

将《关于开展融资租赁暨关联交易的议案》提交 2022 年 2 月 28 日

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

    1.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对此项关联交易发表的意见:

我们同意将公司《关于开展融资租赁暨关联交易的议案》提交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关联交易遵

循公允的市场价格与条件,不会造成对公司利益的损害。议案中提

及的各项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是公平诚实的交易,不存

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此项交易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

益。

       2. 独立董事事前认可:作为沈阳金山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

董事,我们认为本次拟提交董事会审议关联交易议案符合相关法律

法规的要求,符合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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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同意将上述关联交易议案提交公司第七届董

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上海证

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沈阳金山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文件

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沈阳金山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关于开展融资租赁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公司及全资、控股子公司开展融资租赁业务有利于拓宽公司融

资渠道,优化融资结构,提高公司风能资源利用效率,满足公司生产

经营和发展等方面的资金需求。本次关联交易是在公平、互利的基础

上进行的,未损害上市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利益,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

经营成果产生不利的影响。

    公司关联董事在董事会审议上述关联交易议案时均回避表决,

涉及的关联交易表决程序符合相关规定,体现了公开、公平、公正的

原则。因此,同意上述关联交易。

     (三)董事会就上述关联交易表决时,公司关联董事李延群、

李瑞光、李西金、王锡南及李亚光对该项议案的表决进行了回避,

非关联董事对上述关联交易进行了表决,会议以 6 票同意,0 票反

对,0 票弃权通过了议案。

     (四)上述关联交易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备查文件目录

    (一)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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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独立董事关联交易事前认可意见;

(三)独立董事关联交易意见;

(四)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2 年第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沈阳金山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三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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