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396 证券简称:金山股份 公告编号:2022-036 沈阳金山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2 年 8 月 23 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公司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9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 855,744,017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占公司有表决权股 58.1069 份总数的比例(%)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部分董事、监事、董事候选人、监事候选人及高级管理人员通 过现场方式及腾讯会议视频方式参与本次股东大会。 董事长李延群因公未能出席本次会议,委托董事、总经理李瑞光主持本次会 1 议。会议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进行表决。会议的召开和表 决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 12 人,出席 10 人,董事李延群、李西金因公未能出席本次会 议; 2、 公司在任监事 3 人,出席 1 人,监事赵文田、魏永志因公未能出席本次会议; 3、 董事会秘书刘维成出席本次会议;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财务总监薛振菊列席本 次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累积投票议案表决情况 1、 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 议案序号 议案名称 得票数 得票数占出席 是否当选 会议有效表决 权的比例(%) 1.01 毕诗方 855,714,729 99.9965 是 1.02 高国勤 855,714,721 99.9965 是 1.03 李瑞光 855,714,719 99.9965 是 1.04 李西金 855,714,718 99.9965 是 1.05 刘维成 855,714,718 99.9965 是 1.06 王锡南 855,714,718 99.9965 是 1.07 李亚光 855,714,718 99.9965 是 1.08 邬 迪 855,714,726 99.9965 是 2、 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 议案序号 议案名称 得票数 得票数占出席 是否当选 会议有效表决 权的比例(%) 2 2.01 张广宁 855,714,719 99.9965 是 2.02 赵清野 855,714,723 99.9965 是 2.03 刘晓晶 855,714,718 99.9965 是 2.04 齐 宁 855,714,718 99.9965 是 3、 关于选举监事的议案 议案序号 议案名称 得票数 得票数占出席 是否当选 会议有效表决 权的比例(%) 3.01 蔡国喜 855,714,721 99.9965 是 3.02 荆 伟 855,714,719 99.9965 是 (二) 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议案 议案名称 同意 反对 弃权 序号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 1.01 毕诗方 29,634,150 99.9012 - - - - 1.02 高国勤 29,634,142 99.9012 - - - - 1.03 李瑞光 29,634,140 99.9012 - - - - 1.04 李西金 29,634,139 99.9012 - - - - 1.05 刘维成 29,634,139 99.9012 - - - - 1.06 王锡南 29,634,139 99.9012 - - - - 1.07 李亚光 29,634,139 99.9012 - - - - 1.08 邬 迪 29,634,147 99.9012 - - - - 2.01 张广宁 29,634,140 99.9012 - - - - 2.02 赵清野 29,634,144 99.9012 - - - - 2.03 刘晓晶 29,634,139 99.9012 - - - - 2.04 齐 宁 29,634,139 99.9012 - - - - 3.01 蔡国喜 29,634,142 99.9012 - - - - 3.02 荆 伟 29,634,140 99.9012 - - - - (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参加表决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 9 人,代表 9 名股东,代表股份 855,744,017 3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8.1069%。其中出席本次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 东委托授权共 4 人,代表 4 名股东,代表股份数量 855,714,717 股,占公司有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58.1049%;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 5 人,代表股份 29,3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20%。 职工代表监事朱宇已于公司第三届第五次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与公司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 2 名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八届监事会, 任期三年,任期与第八届监事会任期相同。特此向本次股东大会进行通报。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金诚同达(沈阳)律师事务所 律师:张淑洁、侯迪 2、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及 表决程序、表决结果等事项,均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公 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股东大会决议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沈阳金山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8 月 24 日 上网公告文件 1、 沈阳金山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 北京金诚同达(沈阳)律师事务所关于沈阳金山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 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