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金山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投资建设风电离网制氢一体化项目暨 关联交易的独立董事意见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5 号——交易与关联交易》等的相 关规定,我们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和对公司、全体股东负责 的态度,对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关于投资建设风 电离网制氢一体化项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发表独立意见如 下: 公司拟对外投资的关联交易的发生遵循了公平、公正以 及诚实守信等原则,不会损害公司利益和其他非关联董事、 非关联股东的利益,亦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本公司主要 业务不会因此关联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重大依赖;关联交易 的交易价格遵循了市场公平定价原则,没有对上市公司独立 性构成影响,没有发现有侵害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和情况, 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 独立董事: 张广宁 赵清野 刘晓晶 齐 宁 二〇二三年三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