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海润:第六届董事会第六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2018-08-31
证券代码:600401 证券简称:*ST海润 公告编号:2018-074
海润光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六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
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海润光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六十四次会
议,于 2018 年 8 月 20 日以电子邮件、电话通知的方式发出会议通知和会议议
案,于 2018 年 8 月 30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应到董事
5 名,实到董事 4 名,独立董事金曹鑫先生因工作原因未出席本次会议,委托徐
小平先生代为行使表决。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符合《公司法》
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经过讨论,与会董事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公司 2018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本 议 案 详 见 2018 年 8 月 31 日 刊 登 于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网 站
(http://www.sse.com.cn)及《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
证券报》上的《海润光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半年度报告》和《海润光伏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表决结果:赞成票 5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授权董事邱新先生代为履行董事长职责的议案》
经公司董事共同推举,公司董事邱新先生担任公司代理董事长代为履行董事
长职责,直至选举产生新任董事长为止。
表决结果:赞成票 5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关联方借款的议案》
公司拟向关联方华君商业保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君保理”)借款人民币
2,600 万元,该借款将用于支付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的职工工资、经济补偿金等,
借款利息为年利率 4.35%,借款利息从贷款人实际发放贷款之日起计算。
2018 年 8 月 14 日,公司第一大股东杨怀进先生与华君实业(中国)有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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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以下简称“华君实业”)签署了《股权转让协议(上市公司)》。杨怀进先生
通过协议转让的方式,拟将其持有的本公司 312,383,022 股无限售流通股转让给
华君实业,占本公司总股本的 6.61%,本次标的股份的转让价款为人民币
271,773,229.00 元。如果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即本次权益变动后,华君实业
成为公司第一大股东。
鉴于华君保理系华君实业的全资子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
则》第 10.1.6 条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视同上市公
司的关联人:(一)根据与上市公司或者其关联人签署的协议或者作出的安排,
在协议或者安排生效后,或在未来十二个月内,将具有第 10.1.3 条或者第 10.1.5
条规定的情形之一。故根据上述协议安排,在本次股权转让交易完成后,华君实
业、华君保理将视同公司的关联人,故本次借款事项构成关联交易。
表决结果:赞成票 5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特此公告。
海润光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 年 8 月 3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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