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海润:关于债权人债权转让的提示性公告2019-04-27
证券代码:600401 证券简称:*ST海润 公告编号:临2019-008
海润光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债权人债权转让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
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海润光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下属子公司奥特斯维能源(太
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奥特斯维”)、太仓海润太阳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太
仓海润”)于近日分别收到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太仓分行(以下简称“太仓中
行”)、华鑫商业保理(营口)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鑫保理”)签署的《债权转
让通知》,根据安排,太仓中行在收到全部转让价款后,将相关对公司下属子公
司的债权及全部从权利转让给华鑫保理。债权转让事宜主要内容如下:
1、被转让债权的债务人:奥特斯维能源(太仓)有限公司、太仓海润太阳
能有限公司
2、被转让债权的性质:借款、国内信用证
3、被转让债权具体数额:(a)中国银行太仓分行分别于 2017 年 1 月 20 日、
2017 年 2 月 7 日、2017 年 2 月 28 日、2017 年 6 月 15 日为奥特斯维能源(太
仓)有限公司开立国内信用证,上述信用证到期后,公司未能及时将备付款项足
额存入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太仓分行,目前奥特斯维尚欠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太仓分行借款本金人民币伍仟陆佰柒拾陆万贰仟捌佰伍拾壹元玖角玖分(人民
币 56,762,851.99 元)及利息、费用等。
(b)中国银行太仓分行分别于 2017 年 1 月 19 日、2017 年 2 月 6 日、2017
年 6 月 15 日为太仓海润太阳能有限公司开立国内信用证,上述信用证到期后,
公司未能及时将备付款项足额存入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太仓分行,目前太仓海
润尚欠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太仓分行借款本金人民币陆仟肆佰柒拾万零柒仟
柒佰陆拾肆元肆角壹分(人民币 64,707,764.41 元)及利息、费用等。
4、后续事项: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太仓分行现已将该笔债权及全部从权
力转让给华鑫商业保理(营口)有限公司。债权转让后,华鑫商业保理(营口)
有限公司成为公司上述债务及其利息的债权人,享有要求公司按时偿还本金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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息的权利;同时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太仓分行不再是上述借款的债权人,不再
享有要求公司偿还借款本金及利息的权利。
特此公告。
海润光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 年 4 月 2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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