动力源:关于终止节能服务合同的公告2012-08-24
证券代码:600405 证券简称:动力源 公告编号:临 2012-020
北京动力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终止节能服务合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2011 年 12 月 24 日,公司发布公告与河北钢铁集团龙海钢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龙
海公司”)按“EPC 合同能源管理”模式签订了《余热回收利用发电项目和冷却塔节电技改
项目节能服务合同》。根据合同,此项目全部投资由我公司承担,合同期满后,项目所有权
及未来节能收益将以壹(1)元的成本转让给龙海公司,合同额以合同期限内收回的节能服
务费为准,90 个月归属于公司的节能合同款项预计为 2.3 亿元人民币。
公司公告该事项后,与龙海公司在项目融资、合同实施及后续项目推进上进行了多次的
洽谈。在项目融资谈判过程中,由于出资方要求龙海公司出具项目履约保函而无法达成协议,
经与龙海公司协商,决定终止此节能服务合同。
由于此项目未实施,因此对公司生产经营未造成影响。
特此公告。
北京动力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2 年 8 月 2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