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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动力源: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专项说明2013-04-24  

						           证券代码:600405   证券简称:动力源   编号:2013-022

               北京动力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专项说明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会计政策变更情况及对公司的影响
    1、会计政策变更情况
    从 2007 年起,公司尝试用本公司生产的高压变频器设备为用能单位提供节
能服务,公司将用于节能服务的产品和对应工程支出通过“发出商品”会计科目
核算;按工作量法摊销“发出商品”计入“主营业务成本”,该“发出商品”净
额在资产负债表 “存货”项目中列报。设备生产与工程建设等现金支出计入“购
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项目。2010 年后,国务院相关部门明确了合同
能源管理的相关政策,公司成为国内第一批节能服务公司,节能业务规模与领域
得到扩展,节能设备来源呈多元化,节能设备资产规模不断扩大,继续使用此种
核算方式不利报告使用人对公司财务信息的理解。
    公司财务部拟从 2013 年起,将用于节能服务设备的采购、安装、建造等业
务活动通过“在建工程”会计科目核算,当项目资产达到预计可使用状态时,再
转入“固定资产”科目核算;按工作量法计提“固定资产折旧”计入“主营业务
成本”;该类固定资产预计净残值率为零;节能设备的制造、购置、建造的现金
支出计入“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项目。


    二、董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合理性说明
    为了更加客观公正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现金流量情况,提供更可靠、更准
确的会计信息,公司将用于节能服务设备的采购、安装、建造等业务活动通过“在
建工程”会计科目核算,当项目资产达到预计可使用状态时,再转入“固定资产”
科目核算;按工作量法计提“固定资产折旧”计入“主营业务成本”;该类固定
资产预计净残值率为零;节能设备的制造、购置、建造的现金支出计入“购建固
                                    1
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项目。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符合
公司实际情况和相关法规的规定。


    三、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事前审核了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同意将上述会计政
策变更事项提交董事会审议。
    独立董事认为:通过本次会计政策变更,能客观公正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
和经营成果。同意公司实施上述会计政策的变更。


    四、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关于会计政策变更事项,其审议程
序符合《公司章程》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符合 2010 年后国务院相关部门明
确的有关合同能源管理的相关政策,同意公司实施上述会计政策的变更。


    特此说明。




                                      北京动力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3 年 4 月 2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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