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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动力源:第五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2013-08-07  

						           证券代码:600405    证券简称:动力源    公告编号:2013-034

                  北京动力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 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本次监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
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通知已于 2013 年 7 月 26 日以书面形式送达每位监事。
   (三)会议于 2013 年 8 月 6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
   (四)会议应出席监事三人,实际出席监事三人(均为本人亲自到现场出席
会议)。
   (五)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黄海先生召集和主持,监事吴永利、殷国森列席。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本次会议通过举手表决方式,对下述议案进行表决:
      1、公司 2013 年半年报及报告摘要
             三   票同意、 零      票反对、 零    票弃权,表决结果       通过   。
      2、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三   票同意、    零   票反对、 零    票弃权,表决结果      通过    。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每项议案的具体内容。
      1、公司 2013 年半年报及报告摘要
           具体内容请详见上交所公告
      2、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具体内容为: 2013 年 7 月 17 日,公司接到中瑞岳华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关于中瑞岳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变更为
      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函》,公司现聘请的中瑞岳华会计
      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与国富浩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发
      生合并,成立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中瑞岳华会计师事务
      所(特殊普通合伙)被合并不再存续,根据《上市公司 2008 年年度报告
      工作备忘录第三号 年报披露注意事项(一)》第六款的规定:“上市公司
      原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发生合并的,若系原聘会计师事务所被合并不再存
      续的,则需在年报披露前履行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
      程序。”
          故提请公司监事会同意将 2013 年度财务会计审计机构变更为瑞华会
      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聘期一年,费用 45 万元。

    (三)监事会对于 2013 年半年报及报告摘要的书面审核意见:
      监事会认为:
    1、公司 2013 年半年报及报告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
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公司 2013 年半年报及报告摘要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
易所的规定,该报告真实地反映出公司报告期内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3、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公司 2013 年半年报及报告摘要编制和审议
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北京动力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3 年 8 月 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