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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动力源:2013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过程和认购对象合规性的报告2013-10-15  

						                       华西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北京动力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3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

                发行过程和认购对象合规性的报告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行监管部:

    经北京动力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动力源”或者“发
行人”)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并经 2013 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
会审议通过,发行人拟向不超过 10 名符合条件的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
集资金总额不超过 22,741.70 万元,非公开发行股票数量不超过 5,000 万股,发
行价格不低于董事会决议公告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 90%,即
4.88 元/股。本次发行已经得到贵会证监许可[2013]1024 号文核准。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上市公司
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和《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
票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等相关法规规定的要求,发行人与本次
发行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华西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
“主承销商”或者“华西证券”)组织实施了本次发行的相关工作。现将本次发
行的合规性情况报告如下:

    一、发行概况

    (一)发行价格

    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为 7.66 元/股,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
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的 90%,即 4.88 元/股,
相当于申购报价日(2013 年 9 月 6 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均价的 83.72%

    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符合《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及发行人相关董事会、
股东大会决议的规定。

    (二)发行数量

    本次发行的发行数量为 28,383,420 股,符合公司相关董事会决议、股东大会
决议和“证监许可[2013]1024 号”文关于本次发行不超过 5,000 万股股票的规

                                    1
定。

       (三)发行对象

    本次发行对象为浙江浙商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周雪钦、牛国珠、工银瑞
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上海证大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合众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和朱崐。本次发行对象及数目均符合《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及发行人相关
董事会、股东大会决议的规定。

       (四)募集资金金额

    根据发行人相关董事会决议和股东大会决议,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包括
发行费用)为 22,741.70 万元,拟使用的募集资金金额为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
资金净额。

    本次发行实际募集资金总额为 21,741.70 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
净额为 20,626.70 万元,均未超过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需求总额,符合
《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及发行人相关董事会、股东大会决议的规定。

       二、本次发行的批准情况

    1、2013 年 1 月 29 日,发行人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本
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议案;

    2、2013 年 2 月 25 日,发行人 201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本次
非公开发行股票的议案;

    3、2013 年 7 月 10 日,发行人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获得中国证监会发行审
核委员会审核并通过;

    4、2013 年 8 月 2 日,发行人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获得《关于核准北京动力
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发[2013]1024 号)核准。

       三、本次发行的发行过程

       (一)认购邀请书发送情况

    发行人和主承销商于 2013 年 9 月 3 日以传真、电子邮件和快递的方式向 122
位投资者发出《北京动力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认购邀请书》(以
下简称“《认购邀请书》”)及《申购报价单》,122 名投资者包括公司 2013 年 8


                                    2
月 23 日股东名册中前 20 名股东、已经提交认购意向书的 74 名投资者,21 家证
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含提交认购意向书的 2 家)、10 家证券公司(含提交认
购意向书的 3 家)以及 5 家保险机构投资者(含提交认购意向书的 3 家)。

      其中,保荐机构经顺丰快递向前 20 大股东中的 8 名股东发送了《认购邀请
书》及《申购报价单》,其中 1 封快递确认签收,7 封快递无法投送。拟发送认
购意向书的 122 名投资者中的其余 114 名投资者全部确认收到《认购邀请书》及
《申购报价单》。

      发行人律师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进行了现场见证。

      (二)申购报价情况

      2013 年 9 月 6 日 13:00-16:00 期间,主承销商共收到 15 名投资者传真的申
购报价文件,有效报价为 15 家(其中合众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第三档报价无
效,郝慧第一档报价无效),有效报价区间为 5.00 元/股至 8.88 元/股,具体情况
如下表(按照申报价格从高到低、认购数量从大到小、认购时间由先到后的顺序
排列):

 序                               本档申报    本档申报数   本档申报资金    价格
                认购对象
 号                               价格(元)    量(万股)     总量(万元)      档位

                                       8.88         600         5,328.00    1
       浙江浙商证券资产管理有限
  1                                    7.77         900         6,993.00    2
       公司
                                       7.17        1,100        7,887.00    3

                                       8.80         250         2,200.00    1
  2    周雪钦
                                       5.00        1,000        5,000.00    2

                                       8.33         270         2,249.10    1

  3    牛国珠                          8.03         280         2,248.40    2

                                       7.73         290         2,241.70    3

                                       8.32         300         2,496.00    1

  4    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7.65         450         3,442.50    2

                                       7.11         560         3,981.60    3

  5    上海证大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7.69         400         3,076.00    1

                                      3
                                        7.20         650         4,680.00   2

                                        6.55         950         6,222.50   3

                                        7.68         450         3,456.00   1

  6    合众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7.10         600         4,260.00   2

                                        6.51   11,000,000   71,610,000.00   3

                                        7.66         300         2,298.00   1
  7    朱崐
                                        7.22         350         2,527.00   2

  8    华宝兴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7.19         310         2,228.90   1

       江苏瑞华投资控股集团有限
  9                                     7.11         500         3,555.00   1
       公司

                                        6.73         303         2,039.19   1

 10    郝慧                             6.01         500         3,005.00   2

                                        5.01       1,000         5,010.00   3

                                        6.33         660         4,177.80   1
 11    兴业全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5.15       1,240         6,386.00   2

                                        6.13         390         2,390.70   1

 12    张怀斌                           5.30         560         2,968.00   2

                                        5.10         780         3,978.00   3

                                        6.01         370         2,223.70   1

 13    张春光                           5.51         400         2,204.00   2

                                        5.21         430         2,240.30   3

                                        5.58         400         2,232.00   1

 14    陈学东                           5.38         500         2,690.00   2

                                        5.18         800         4,144.00   3

                                        5.48         440         2,411.20   1
 15    郭俊文
                                        5.38         450         2,421.00   2
    注①:合众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提供的认购意向书上法人主体为合众资产管理股份有
限公司,该公司为合众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子公司,本次申购报价的法人主体为合众人寿
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上述认购对象除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华宝兴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和

                                       4
兴业全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外,均在 2013 年 9 月 6 日 16:00 前均向发行人和主
承销商指定账户划付人民币 300 万元作为认购保证金。

       (三)发行价格、发行对象及分配股数的确定

       根据《认购邀请书》规定的发行价格、发行对象及分配股数的确定程序和规
则,结合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需要量,发行人和主承销商确定本次
发行的发行价格为 7.66 元/股,发行数量为 2,838.342 万股,认购资金总额为
21,741.6997 万元。

       确定的最终发行对象及其获配股数、认购金额的具体情况如下表:

序号               认购人名称              认购资金(万元)    获配股数(万股)

 1      浙江浙商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6,894                 900

 2      周雪钦                                        1,915                 250

 3      牛国珠                                      2,221.40                290

 4      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298                 300

 5      上海证大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3,064                 400

 6      合众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3,447                 450

 7      朱崐                                     1,902.2997              248.342

                   合计                         21,741.6997            2,838.342

       (四)缴款和验资

       2013 年 9 月 9 日,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向上述 7 名获得配售的投资者发出《北
京动力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缴款通知书》,通知该 7 名投资者按
规定于 2013 年 9 月 11 日下午 16:00 前将认购款划转至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定的
账户。

       2013 年 9 月 12 日,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瑞华验字[2013]
第 90200001 号《验资报告》。根据验资报告,募集资金总额 21,741.6997 万元已
足额汇入发行人及主承销商指定的专项账户。

       2013 年 9 月 13 日,主承销商在扣除保荐及承销费用后向发行人指定账户划
转了认购款。2013 年 9 月 16 日,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瑞华


                                       5
验字[2013]第 09200002 号《验资报告》。根据验资报告,发行人共计收到扣除承
销和保荐费用后的认购资金 20,741.6997 万元,扣除其他发行费用 115.00 万元后,
实际收到认购资金 20,626.6997 万元,其中增加注册资本(实收资本)合计
2,838.342 万元,超额部分增加资本公积 17,788.3577 万元。

    根据发行人律师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并经核查,保荐机构
认为本次发行的询价、定价、配售过程、缴款和验资合规,符合《管理办法》、
《实施细则》、《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等的相关规定。

    四、保荐机构对本次发行过程和认购对象合规性的结论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本次发行经过了必要的授权,并获得了中国证监会
的核准,本次发行的发行对象、发行价格、发行数量和募集资金金额均符合相关
授权和核准文件的要求;本次发行的定价和发行过程符合《公司法》、《证券法》、
《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等有关
法律法规规定;发行对象的确定公平、公正,符合发行人及其全体股东的利益。

    特此报告。

    (以下无正文)




                                    6
    [本页无正文,为《华西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北京动力源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 2013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过程和认购对象合规性的报告》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

                   郭晓光                           陈克庆



                                                  华西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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