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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动力源:董事会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2014-04-10  

						北京动力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北京动力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
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12]44 号)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上
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规定》等有关规定,北京动力源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董事会编制了截至 2013 年 12 月 31
日止的《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 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3]1024 号文核准,并经上海证券
交易所同意,本公司获准由承销商(保荐人)华西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向特定投资
者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28,383,420.00 股,每股面值人民币
1.00 元,每股发行价为 7.66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217,416,997.00 元,扣
除承销和保荐费用人民币 10,000,000.00 元后募集资金为人民 207,416,997.00
元。已由承销商(保荐人)华西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于 2013 年 9 月 13 日汇入本公司
开立在中国光大银行北京分行亚运村支行人民币账户。另扣除审计费、律师费及
咨询费人民币 1,150,000.00 元,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206,266,997.00 元。上
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了瑞
华验字[2013]第 90200002 号《验资报告》。
    (二)本年度使用金额及当前余额
    截至 2013 年 12 月 31 日,以募集资金直接投入募集投项目的具体情况为:
柳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合同能源管理项目累计投入 1,284.21 万元,武汉钢铁(集
团)公司合同能源管理项目累计投入 4,175.94 万元,湖南华菱湘潭钢铁有限公
司合同能源管理项目累计投入 550.31 万元,补充流动资金 6500.00 万元。
    综上,截至 2013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累计使用 12,510.46 万元,其中,
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 5,931.96 万元。账号为 35090188000128130
的中国光大银行北京分行亚运村支行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 81,314,266.39 元,为
募投项目尚未投入使用的合同能源管理项目建设款。差异 151,896.75 元,为募
集资金专户收到利息 152,101.75 元及支付手续费 205.00 元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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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依照有关法律法规
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制定
了《北京动力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
该《管理办法》于 2007 年 6 月 15 日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进行了第一次修
订,2011 年 4 月 15 日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进行了第二次修订,2013 年
9 月 9 日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进行了第三次修订。
      根据《管理办法》并结合经营需要,公司将本次募集资金存放于公司董事会
指定的专项账户,实行专户专储管理。2013年10月18日,公司与本次发行的保荐
机构/主承销商华西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和光大银行北京亚运村支行签署了《募集
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施严格审批,以保证专款专
用。截至2013年12月31日,本公司均严格按照该《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
议》的规定,存放和使用募集资金。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1、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参见“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附表 1)。
      2、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截至 2013 年 10 月 30 日止,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款项计人民
币 59,319,627.36 元,具体情况如下: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 截至 2013 年 10 月 30 日止以
 序号          项目名称
                                         (元)       自筹资金预先投入金额(元)
        柳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合
  1                                     63,215,100.00               12,373,064.42
        同能源管理项目
        武汉钢铁(集团)公司合
  2                                     69,917,700.00               41,443,447.15
        同能源管理项目
        湖南华菱湘潭钢铁有限公
  3                                     19,284,200.00                5,503,115.79
        司合同能源管理项目
              合计                      152,417,000.00              59,319,627.36

      2013 年 12 月 6 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
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
议案》,同意公司以募集资金 59,319,627.36 元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
资金。并经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鉴证报告、保荐机构出具核查意见、独立董事出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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独立董事意见,置换工作已经完成。
    3、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公司 2013 年度未发生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4、结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将募投项目结余资金用于其他募投项目或非募投项目
的情况。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变更募投项目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报告期内本公司已按《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和本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
了应披露的相关信息,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情形。


    六、保荐人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所出具专项核查报告的结
论性意见
    公司保荐机构华西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关于北京动力源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 2013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便用情况专项核查报告》结论性意见如下:
    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
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北京动力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四年四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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