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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动力源:独立董事关于对外担保的专项说明及独立意见2014-04-10  

						           北京动力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对外担保的专项说明及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和《公司章
程》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北京动力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独立董事,按照和《关
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证监发[2005]120 号)、《关于规范上市公司
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的若干问题的通知》(证监发〔2003〕56 号)
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对公司 2013 年度对外担保情况和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
用资金情况进行了认真的核查,相关说明及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
   1.本公司为关联方提供的担保情况
   截至 2013 年 12 月 31 日,本公司无为关联方提供担保的情况。
   2.本公司为非关联方提供的担保事项
   截至 2013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实际对全资子公司安徽动力源科技有限公司、北
京迪赛奇正科技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累计金额为人民币 4500 万元,占最近一期经审计
净资产的 6.30%。公司及子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的情况。
   除上述对全资子公司安徽动力源科技有限公司、北京迪赛奇正科技有限公司进
行的担保外,公司不存在其他对外担保情况。
   二、关于对外担保情况的独立意见
   报告期内,公司认真贯彻执行了中国证监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
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证监发[2003]56 号)和《关于规范上
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证监发[2005]120 号)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谨慎
控制对外担保风险,保障公司的资产安全。
   公司为全资子公司安徽动力源科技有限公司、北京迪赛奇正科技有限公司提供
担保,旨在帮助其补充营运资金,保证其正常开展生产经营活动,并未损害公司及
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公司为全资子公司安徽动力源科技有限公司、
北京迪赛奇正科技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决策程序合法、有效,经出席董事会会议三
分之二以上的董事审议通过。
    (此页无正文,为北京动力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对外担保的专项说明及独
立意见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字:




                                                        2014 年 4 月 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