动力源: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2014-08-28
证券代码:600405 证券简称:动力源 编号:2014-025
北京动力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北京动力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通知于 2014 年 8
月 15 日通过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会议于 2014 年 8 月 26 日上午 9:00 在北京市
丰台区科技园区星火路 8 号公司 4 楼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公司董事何振亚、
吴琼、周卫军、田常增、胡一元、韩宝荣、刘玉平、陈际红亲自出席会议并表决,
独立董事宋华因出差委托独立董事刘玉平代为出席会议并表决,公司监事和高级
管理人员列席会议,会议由公司董事长何振亚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
及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通过审议表决形成如下决议(如无说明均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
弃权通过):
一、审议通过了公司 2014 年半年报和报告摘要
二、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201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
项报告的议案》
详 见 2014 年 8 月 28 日 刊 登 于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网 站
(http://www.sse.com.cn)的《北京动力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14 年半年
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三、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深圳市动力聚能科技有限公司提供
连带责任担保的议案》
因子公司经营需要,公司向全资子公司深圳市动力聚能科技有限公司提供连
带责任担保,具体内容为:深圳市动力聚能科技有限公司向其供应商湖南杉杉新
材料有限公司和北京当升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购买锂电池正极材料,与该两供
应商签订了采购合同和技术协议书,并向其申请“滚动 120 天信用期限”的有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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件的货款结算方式,公司为其信用期限内的赊购款项向供应商提供担保。担保期
限为董事会决议生效之日起两年内有效。每家担保金额不超过 1000 万元整,担
保总额不超过 2000 万元整。
北京动力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 年 8 月 2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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